关于转发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等5部门《关于延长开展自治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及汽车下乡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各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等5部门《关于延长开展自治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及汽车下乡专项行动的通知》(新发改就业〔2022〕59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延长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和汽车下乡专项行动时间至2023年3月31日,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自治区相关部门将提前另行公告结束日期,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等5部门《关于延长开展自治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及汽车下乡专项行动的通知》(新发改就业〔2022〕5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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