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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发改委关于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3-28 17:07:55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

你单位报来的《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关于申请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初步设计的》(消函20241号)和昌吉州评审中心《关于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意见》(昌州营商评字〔202412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项目编码:2312-652301-25-03-708573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主要建设前突快反模块、灭火救援攻坚组以及地震、水域、化工、雨雪冰冻专业队车辆装备配备。主要购置项目购置灾害救援车辆21辆、装备7015/套,其中:购置前突快反模块、灭火救援攻坚组车辆13辆、装备5309套(件);购置地震救援车辆2辆、装备1143套(件);购置水域救援车辆2辆、装备501套(件);购置化工灭火车辆2辆、装备1套(件);购置雨雪冰冻车辆2辆、装备61套(件)。

、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9500万元,全部为设备购置费9500万元。

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州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

)请你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进行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审批部门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附件: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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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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