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
你单位报来的《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关于申请“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新昌消函〔2024〕1号)和昌吉州评审中心《关于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意见》(昌州营商评字〔2024〕12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项目编码:2312-652301-25-03-708573)。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主要建设前突快反模块、灭火救援攻坚组以及地震、水域、化工、雨雪冰冻专业队车辆装备配备。主要购置项目购置灾害救援车辆21辆、装备7015件/套,其中:购置前突快反模块、灭火救援攻坚组车辆13辆、装备5309套(件);购置地震救援车辆2辆、装备1143套(件);购置水域救援车辆2辆、装备501套(件);购置化工灭火车辆2辆、装备1套(件);购置雨雪冰冻车辆2辆、装备61套(件)。
三、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9500万元,全部为设备购置费9500万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州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
(二)请你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进行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审批部门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附件: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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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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