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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大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1-05 20:47:42 来源: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大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县发改〔2024〕5号)和昌吉州水利局《关于对<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大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昌州水字〔2024〕1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大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二、项目名称: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大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1-652327-19-01-451285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灌溉面积4.48万亩,新建蓄水池3座、改造引水工程8座、改造渠道34条43.39km及建筑物820座、新建管道3.83km及建筑物29座、信息化建设等。工程规模为小(Ⅰ)型,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四、项目资金筹措及来源:总投资11129.8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五、建设单位:吉木萨尔县水利管理总站

六、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

七、项目建设期限: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委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和监督,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转移、侵占和挪用。认真落实项目公示制、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效益。

 

附件: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附件: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大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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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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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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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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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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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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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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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情况说明:总投资11129.8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核准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