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孚远路、华庭路、八幼南侧巷道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县发改〔2023〕21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吉木萨尔县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提供出行便利,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优化城市资源配置,实施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孚远路、华庭路、八幼南侧巷道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是非常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孚远路、华庭路、八幼南侧巷道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9-652327-04-01-192381)
三、项目建设单位: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红线宽度52米市政道路370米,红线宽度24米市政道路1130米,红线宽度18米市政道路150米,供水管网1650米,排水管网1650米,供热管网1500米,人行道铺装9280平方米,公交站台2座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
六、请根据批复抓紧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履行初步设计等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不得擅自变更。严格执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以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从严从紧加强项目管理,严禁新增政府债务或产生隐性债务风险。
附件: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 |||||||
建设项目名称: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孚远路、华庭路、八幼南侧巷道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设备 | √ | ||||||
重要材料 | √ | ||||||
其他 | √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
核准 |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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