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5/2021-000027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1-03-23 |
文 号: | 昌州发改工〔2021〕18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发展改革委关于昌吉新湖新野35 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国网昌吉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关于昌吉新湖新野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昌电函〔2021〕6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实施可优化配电网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使新湖片区的供电区域划分更加合理,缓解原线路在用电高峰期过载的问题;满足远期的负荷发展需求,解决负荷接入受限的问题;适应新湖农场规划,保障经济供电需求,加速新湖农场二场及周边分场的发展建设,为新湖进一步招商引资奠定基础,为发展配网自动化奠定了基础,同意建设昌吉新湖新野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103-
652324-04-01-363635)。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昌吉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玛纳斯县新湖农场。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期新建35千伏新野变电站1座,新建10兆伏安主变1台,新建新野35千伏变至永丰110千伏变35千伏双回线路,线路全长2×18.54千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023万元,其中25%企业自筹,75%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环保和经济影响分析:新湖新野35千伏输变电工程投运,将改善玛纳斯县新湖农场用电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于优化区域网架,提高供电可靠性,保障该区域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需求。项目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招标,采用自行招标形式,全部公开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该项目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玛纳斯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新湖新野35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的意见》、兵团农六师国土资源局新湖农场分局《关于国网新湖供电公司征求新湖新野35千伏输变电工程站址意见的回复函》、新湖农场经济发展办公室《关于国网新湖供电公司征求新湖新野35千伏输变电工程站址意见的回复函》、兵团农六师国土资源局新湖农场分局《关于国网新湖供电公司征求新湖新野35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意见的回复函》、新湖农场经济发展办公室《关于国网新湖供电公司征求新湖新野35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意见的回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3月19日印制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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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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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昌吉新湖新野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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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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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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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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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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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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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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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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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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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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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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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2021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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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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