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2024年棉花加工企业拟搬迁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棉花收购和加工环节质量管理的通知》(新发改经贸〔2021〕26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区棉花加工企业(或加工生产线)调整或搬迁事宜的通知》(新发改经贸〔2021〕311号)文件精神,经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征求州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原则同意将阜康市温新棉业有限公司整厂搬迁至阜康市三工河乡伴行公路以南。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中棉花加工企业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晓佳,联系电话:0994-2519570
附件:2024年昌吉州拟搬迁棉花加工企业公示名单(1家)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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