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州地方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昌吉州地方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昌吉州各支行:
为加强州级地方成品粮油储备管理,保障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管理规范、调用高效,确保粮食市场调控和应急供应需要,昌吉州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昌吉州分行制定了《昌吉州地方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昌吉州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州分行
2024年8月30日
工作地点: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0994-2524316
工作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负责人:段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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