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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2024年第15号令
发布日期:2024-03-18 22:19:5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4-02-08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2024年第15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5号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已经2024年2月5日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