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5/2020-000004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0-01-20 |
| 文 号: | 昌州发改工函〔2020〕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切实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通知》的函 |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科技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发展局,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州清洁取暖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现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切实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通知》(新发改电〔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做好本地清洁取暖工作的安排部署,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各县(市)、园区安全隐患,制定事故抢修预案,保障供暖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安全问题清单,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实行“消号制”,挂牌督办,确保清洁取暖安全不留死角。
二、各县(市)、园区和有关企业因地制宜选择清洁取暖方式,保障正常供暖不受影响,对尚未完成改造和改造尚无法稳定供暖的用户,继续使用原有设备并做好能源保障和设备运维管理。
三、各县(市)、园区要做好清洁取暖运行的重大信息报送和舆情引导。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送昌吉州发展改革委。 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主动报送和发布信息,消除民众误解和不安情绪。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切实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通知》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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