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发展改革委 经信委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经信委关于立即停止电解铝项目 建设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5/2021-000110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17-02-28 |
| 文 号: | 昌州发改工〔2017〕20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自治州发展改革委 经信委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经信委关于立即停止电解铝项目 建设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发展改革委:
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解铝项目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经信委关于立即停止电解铝项目建设的紧急通知》(新发改产业〔2017〕18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园区对照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在建、拟建电解铝项目的调查和清理工作,严禁现有电解铝生产企业以各种方式扩大产能,促进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昌吉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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