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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昌吉州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01 12:33:5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函〔2021〕93号)要求,现将《2021年昌吉州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政务公开是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为推动我州“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强化审核把关。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要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对涉及的重点任务、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踪推进,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1年昌吉州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昌吉州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 作 任 务

工 作 要 求

牵 头 单 位

责 任 单 位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

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

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有关部门

2.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历史规划(计划)。

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州发改委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有关部门

3.做好规划信息数据互联互通。

州本级政府网站以适当方式归集整理县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并将专栏主动链接到自治区政府网站专栏。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州直各有关部门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4.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公开。

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密切跟踪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宣传。

州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商务局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有关部门

5.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

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商务局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有关部门

6.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州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有关部门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7.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

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州财政局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有关部门

8.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债务余额等信息。

州财政局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有关部门

9.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

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工作。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州财政局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有关部门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0.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围绕区域疫情风险评估、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发布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信息,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公众提高对构筑免疫屏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疫苗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疫苗接种的异常反应。

州卫健委

各县市、州直各有关部门

11.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

各级政府网站设置“疫情防控”专栏,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州卫健委

各县市、州直各有关部门

12.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引导公众建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保持疫情防控中形成的良好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

州卫健委

各县市、州直各有关部门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13.集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企业告知承诺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减税降费、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政策及相关文件要求等做好信息公开。

州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金融办、人行、银保监局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有关部门

14、做好“十四五”规划重点部署信息公开。

做好国家、区、州战略科技力量、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领域信息公开。

州发改委、科技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医保局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有关部门

15、做好涉及“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做好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的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州发改委、商务局、卫健委、工信局、人社局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有关部门

16、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州本级网站要重点公开“生态环境”工作标准及环境管理、监督检查情况;县、市级网站重点公开“就业”“养老”“食品安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政策文件、公开标准、监督检查情况。;州本级和各县市政府网站统一设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及时公开资金分配下发情况。

州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有关部门

17.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统一对各级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的各类信息开展深入解读,进一步明确解读责任,落实解读机制,对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州直各有关部门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18.加强政策咨询服务。

畅通政策咨询渠道,用好“12345热线”,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州政资局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有关部门

19.创新解读形式。

善于运用图表、案例说明、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加快形成各级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州直各有关部门

20.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简单精简或摘抄政策文件,增强解读针对性,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能接受、广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州直各有关部门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21.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

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州直各有关部门

22.及时了解掌握政策执行效果。

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州直各有关部门

23.密切关注、及时回应重点舆情

重点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州直各有关部门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24.及时更新本机关网站行政法规文本。

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

州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各县市、州直各有关部门

25.推进地方政府规章集中统一公开。

2021年底前,公布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州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各县市、州直各有关部门

26.系统梳理本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梳理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有效解决底数不清问题。

州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各县市、州直各有关部门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27.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强化数字赋能,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州政资局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有关部门

28.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

针对政务新媒体建设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州直各有关部门

29.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检查。

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应完成规范化改造,统一名称和格式,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对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州直各有关部门

30.做好技术升级。

2021年底前,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31.及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省级标准指引。

及时参照自治区有关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出台和调整完善情况,发布(修订)对应本级标准指引。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主管部门

州直各有关部门

32.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评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情况,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标准指引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乡镇、街道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目录要求及时完整公开政务过程和结果信息。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州直各有关部门

33.持续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

积极开展线下专区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策查询、办事咨询等便民服务,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主管部门,州政资局

州直各有关部门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3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

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主管部门

州直各有关部门

35.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

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的针对性。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主管部门

州直各有关部门

36.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有关规定。

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主管部门

州直各有关部门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37.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及时落实自治区行政复议机构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问题。

州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有关部门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38.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督促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及时跟踪本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优化公共服务。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主管部门

州直各有关部门

40.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严格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修订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昌吉州各级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主管部门

州直各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