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2.04.0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国家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机构改革之后,全力构建应急能力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的关键时期。为统筹谋划全州应急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建设,提升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应对能力,结合新时代背景、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为昌吉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规划的合订编制本,通过五个篇章(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对昌吉州“十三五”期间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结合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要求以及昌吉州面临的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并制定了“十四五”的主要任务以及重点工程,同时明确了保障措施。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自治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全州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筹处理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关系,始终将安全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始终将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坚持将各项任务和防范措施落实落细,应急管理能力大幅提升,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数量明显减少,为实现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016—2020年全州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65起,死亡185人,受伤37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54.1万元。其中事故数量相比“十二五”期间大幅下降72.6%,死亡人数相比“十二五”期间大幅下降70.1%。“十三五”期间,事故数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以上数据来自昌吉州统计公报,昌吉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

2016—2020年全州灾害频发,相继发生了呼图壁12.8地震灾害、2020年东三县旱灾、玛纳斯8.5洪涝灾害等45次自然灾害,受灾人口86955人,转移安置人口12033人,紧急生活救助人口43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07557公顷,损坏房屋共31801间,直接经济损失197941万元。

1.落实应急管理改革,健全管理责任体系

建了自治州、县市(园区)应急管理体系,全州7个县市、3个园区均成立了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调整成立了自治州减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防震减灾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等相关议事协调指挥机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专项指挥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将昌吉州人民政府安委会调整为昌吉州安委会,由州党委书记、州长任“双主任”,新增若干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担任安委会副主任。成立了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四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由州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专业委员会“双主任”,强化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通过《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建立了自治州自然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等相关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实行应急资源调配协商共享机制,形成了常态化的跨县市、跨部门的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建立了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每月对全州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及时督促、提醒相关县市(园区)、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防控。持续推进“中介服务、企业改进、政府监管”的定期会商帮扶机制的落实,邀请高水平中介服务机构对存在安全管理“瓶颈”的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三方外部审核,通过指导服务,避免了安全监管“一刀切”。

2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基层管理水平有序提升

“十三五”期间自治州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在对企业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的同时,着力帮助服务企业,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将行政执法的落脚点放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上,推行“开门式”“说理式”“清单式”执法,将行政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针对日常执法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清楚明白地告知企业隐患名称、隐患类型、判定标准、产生的原因、整改建议,并与企业充分交流沟通,使企业积极整改。同时,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听取司法部门和律师的意见,提升执法针对性和合法合规性,发挥执法服务效能。

组织应急、发改、市场监管、金融、保险及银监等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持续开展反“三违”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奖惩长效机制。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昌吉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五项措施》要求,采取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罚措施,综合运用查封扣押、移送司法机关等强制措施,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诚信体系建设,起草了《昌吉州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将银行贷款费率与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安全风险等级、事故情况等挂钩,实行差别费率,高危行业企业、管理差的企业,费率高。安全标准化程度高、管理好的企业,费率低。

“十三五”期间全州编制州级总体应急预案1部、县市(园区)总体预案10部、州级专项应急预案27部、州直部门应急预案56部、县市(园区)应急预案870余部、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660余部,基本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预案全覆盖的目标,明确了应急处置的风险识别,救援范围和工作方法,使得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4个县市的6个工业园区新增设了应急管理机构,5个县市新增配了执法车辆,全州应急管理系统先后增加近40余名监管人员,建设全州79个乡镇街道安监站和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标准业务用房,配备80辆监管车辆,2800台(套)监管执法装备。对全州所有安全监管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执法以及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提高全州安全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制定了《昌吉州安全生产整治提升方案(2019—2022年)》,从优化高危行业企业布局、推动工业园区整治、提升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七个方面,制定了28项具体工作措施,精准施策实现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安全风险可防可控,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对全州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分析研判,及时督促、提醒相关县市(园区)、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防控,推动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试点20家单位并建立双重预防机制验收标准,为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奠定基础。全力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408家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其中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的151家,通过标准化的创建,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化解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开通了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系统,强化了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监控。

3.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提升,应急救援力量有序壮大

建立了自然灾害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和预警广播系统,通过建立台站、探空站、区域自动气象站、山洪站等基础信息采集终端,搭建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立了州级防洪预警平台和县市级防洪预警平台、雨量站、水位站,村级群测群防预警广播,构建了网格化防洪预警基础信息采集和预警系统。

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了以应急演练、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科普体验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面对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了“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五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协调组织昌吉日报社、昌吉广播电视台及各县市融媒体中心和西部庭州、平安网、昌吉零距离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

按照“平战结合、军地结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在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森林草原、消防等领域的救援力量,全州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共79支,基本形成涵盖防汛抢险、森林消防、通信保障等十多个领域,人员达到5100余人。建成了综合救援队伍培训基地和战勤保障物资库,全州拥有各类应急储备库214个,应急救援物资445类,70余万件,各类应急救援装备231类,4.6余万件。

(二)“十三五”时期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后,当前的体制机制尚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对于“全灾种,大应急”的转型发展目标尚未完全适应,对“抢大险,救大灾”应急准备工作尚不完善,应急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政府部门、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组织、区域间的应急处置联动缺乏高效的管理体制,预警预报、信息共享、灾害评估、系统性应急救助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安全生产新发展理念还未完全树牢,在安全生产与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与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统筹协调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招商引资等方面统筹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尚有欠缺。

2.风险防控能力亟待提升

应急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程度低,涉灾部门协同联动高效运转机制尚不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尚未建立,重救灾、轻防灾的思想没有根本转变,灾害信息员数量不足、能力不够,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稍显薄弱。对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矿山产业聚集,产业链扩大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不到位,未能建立企业长效风险管控机制,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能全面铺开,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存在“两张皮”现象,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有待加强。

3.基层基础仍需加强

基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维护不到位,基础配套设施不健全,已挂牌的应急避难场所大部分无应急供水、供电、医疗、物资存放点等设施,难以满足避险救援需求,且救灾物资储备不充足,方式比较单一。专业救援力量比较薄弱,应急救援专业人才缺乏,志愿者队伍建设滞后,专业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数量和种类不足,缺乏先进适用的专用装备,实训演练基础条件尚未得到明显改善,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仍需强化。

4.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部分企业缺乏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不能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现象依然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能力欠缺,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欠账多,日常培训流于形式,无法满足现代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企业基层职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人员流动性大,无法满足企业生产需要的现象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的主要原因。

5.基层监管能力尚显薄弱

基层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体制尚不完善,县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职能划转工作已经完成,但大部分县市承担原来相关工作的人员并没有随职能转隶调整。随着行政审批权力逐步精简下放,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对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但现有监管人员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方法还停留在原有的惯性思维和传统模式上,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不精,基层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昌吉州地处乌昌石核心区域,资源丰富,经济活跃,以煤炭以及化工行业为主的工业体量庞大,其中煤炭产量约占全疆产量的44%(2020年),重点监管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近300家,全州道路总里程长、机动车保有量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处于高位。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促进我州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建设投资,生产要素大量聚集,为安全生产带来不确定性风险。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被广泛应用,新兴产业安全生产风险加大,安全风险开始从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和扩散,煤化工、多晶硅等高危企业增多,事故风险因素随之增多,风险防控工作压力进一步增大。化工企业聚集、产业链扩大,多米诺风险、重大事故风险增加,给安全管理带来的新的风险挑战。

昌吉州位于新疆中部,地理位置、地质构造、气候条件特殊,自然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种类多、强度大、分布广,且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别是受气象灾害和地震灾害影响较大,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事件发生概率大增,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随之增加,灾害总体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在昌吉州工业化、城市化的快步推进下,人民对交通、通信、能源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自然灾害影响的对象和领域愈加广泛,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越来越大。

自治州应急管理体系尚处于重组初期,还存在着较多短板和弱项,相关部门、县市(园区)人员职能仍未整合完成,应急管理体系存在条块分割、信息沟通不畅、资源难以整合、协调力度不够、重复建设等问题。同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涉及各层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关联性、耦合性越来越强,上述因素均给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带来了巨大挑战。

随着国家、自治区对应急管理的高度重视,将应急管理工作视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部分加强部署,各级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逐渐步入小康社会,重大灾难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影响越来越深刻,人民群众对生命财产安全和人居安全稳定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发生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容忍度在不断降低,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全面提升事故防控能力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防范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为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第一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健全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坚持源头防范。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信息化水平,加强高风险行业准入和高风险企业安全隐患排查,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系统治理。强化巨灾应对物资准备,发挥科技、人才、产业的综合优势,支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基层基础能力。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州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人员死亡数量持续下降,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防范应对处置灾害和事故的能力显著提升。

——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全面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较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能力明显提升。

——灾害事故防控更加精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多灾种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的防灾能力、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

——灾害应对准备更加充分,综合救援、专业救援力量得到加强,队伍布局更加合理,装备配备水平整体提升,应急救援效率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应急通信、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等方面保证能力全面加强。

——应急管理体系更加完善,领导体制、机制体制、协同机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更趋合理。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执法装备条件较大改善,工作效能、履职能力整体提升。

——应急支撑条件更加优化,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大数据等新技术广泛应用。

——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更加健全,专业性应急志愿者队伍快速发展,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显著提高,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控制指标如下:

序号

类别

控制指标

目标

属性

1

应急能力

专职消防员占全总人口比率

提升10%

预期性

2

高危行业大型企业依法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覆盖率

100%

预期性

3

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率

100%

预期性

4

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

10小时

约束性

5

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1%

约束性

6

“十四五”期间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实行零控制

零控制

约束性

7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7%

约束性

8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10%

约束性

9

年均较大事故起数

≤2起

预期性

10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下降15%

约束性

11

运营车辆万车死亡率

下降10%

约束性

12

防灾减灾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1%

预期性

13

年均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0

预期性

14

年均十万人受灾人次

7000

预期性

15

灾害影响区域内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

90%

约束性

16

县(市)应急物资储备库覆盖率

100%

预期性

17

多灾易灾县(市)规范化应急避难场所数量

1

预期性

18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数量

10

约束性

19

每个城乡社区灾害信息员数量

2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应急管理

1.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建立完善州、县市(园区)两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负责风险研判、灾情会商、抢险救援、转移避险、灾害救助、损失评估、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等全过程管理。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健全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抗震救灾、地质灾害等指挥机制。主要包括:

(1)完善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职能,科学设置内设部门,强化综合协调职责,加强各级应急管理干部专业能力建设。加快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厘清执法权限,下移执法重心。

(2)加强应急指挥部建设,明确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成员单位和人员组成。推进以州应急管理委员会为中枢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衔接、运行顺畅的事故灾害应急指挥网络。

(3)组建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议事机构,强化综合协调职能,促进信息共享,健全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议事机构决策机制。  

(4)推进县市(园区)基层应急管理部门人员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厘清执法权限,严格落实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2.优化应急管理机制

充分依托并运用好现有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网格管理、多网合一”的应急管理基层治理机制,探索推进基层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加强军地、兵地联动,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联动机制。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加强应急管理力量,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根据“多灾种、大应急”的要求,健全应急联动协同机制,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衔接“防”与“救”、“统”与“分”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主要包括:

(1)完善信息报告机制。简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程序,减少运转环节,拓展信息获取渠道,丰富信息报送内容和手段,在首报、续报、终报等环节,不断提高信息报告的速度和准确性。

(2)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充分整合各种应急资源,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强化部门之间、军地之间、兵地之间、队伍之间沟通协调和应急协作。

(3)健全会商研判机制。探索建立综合会商、专业会商、节点会商有机统一的机制,建立专家参与的风险会商研判机制,提高风险研判能力,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4)完善军地、兵地联动机制,构建昌吉军分区、武警部队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第八师石河子市、第十二师等参与抢险救灾的程序方法,推进各类队伍“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建设,强化共训共练、合作救援。

(5)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评估机制和事故调查机制。将调查评估重点推进到关注风险、政策、制度、标准、技术、能力建设等深层次问题,为优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6)优化监测预警机制。明确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预测预警工作组织管理职责,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的原则,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制定分级管理方法。

(7)健全应急信息发布机制。注重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应急信息发布权威性和专业性,正确引导突发事件舆情。

(8)完善多元共治机制。研究制定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行为准则。建立完善灾害保险制度,强化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加强风险源头管控

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全覆盖、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和事故隐患“清零行动”全覆盖为基点,持续深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规划、建设、运行等产业全周期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对重点行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开展全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减灾能力,客观分析全州灾害综合风险。在现有工业园区的基础上强化自然灾害风险区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融合,合理平衡和控制城乡开发强度和建设规模。

2)提高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视频识别、移动互联等技术,进一步健全灾害事故感知网络。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旱情监测预警综合平台,在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上接入水利、交通、气象、自然资源等相关数据信息,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事故监测网络。强化对危化、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测,提升风险末端智能感知。加强车站、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流量监测,强化水、电、气、交通等城市运行数据监测,提升城市运行安全监控能力。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增强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构建完善多灾种发布、多部门共用、多手段共享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具备预警信息制作、发布、传播、监控、管理等功能,拓展发布渠道和发布语种,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准确度和时效性。加快各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强化边远山区、农村社区等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打通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严格高危行业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安全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禁限控”目录,严格矿山安全准入,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体系和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提高社会参与度和决策透明度。完善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生产设备管理体系,加强矿山、危化、消防等领域特种设备安全准入。

强化隐患排查。根据法规标准并结合行业特点,健全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判定标准;分类分级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治闭合循环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考核,完善治理体系建设;依托“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升级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功能,融通汇集各领域安全隐患信息,推动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态势分析和预测预警。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零容忍,约谈重点隐患单位,优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各行业源头隐患“清零”。

深化专项整治。合“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明确重点行业领域治理重点,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危化、燃气、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矿山、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实施一批专项治理工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督促企业保障安全投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配合去产能、去库存,推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强制退出。淘汰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加强高危行业重点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检测检验。因地制宜引进先进设备、工艺与制作流程,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推进智能化作业和危险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降低危险岗位现场人员数量。

4)加强各类灾害的综合防范

加强气象水旱灾害防范。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提高对干旱、冰雹、大雾等灾害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水平。加强水旱灾害防治,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病险水库及水文除险加固、城市防洪防涝治理等工程。

加强地震和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完善地震烈度速报网,加强短期和临震预报能力建设,提高城市抗震能力,降低城市地震灾损风险。推进地质灾害民居的搬迁避让,在重点防治区内,对稳定性差、易发程度高、有明显迹象直接威胁居民点且工程治理投资远大于搬迁避让投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有计划的搬迁避让,短期不能搬迁的进行房屋加固。加强对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治理,开展对包括玛纳斯县塔西河矿区,呼图壁县白杨沟矿区等地质灾害区域的治理。

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通信指挥、无人机巡护、航空力量和物资储备库体系建设。加强火场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结合5G技术,实现语音、数据和图像传输相结合的现代通信模式。全面推进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专业消防队实战能力,实现专业队伍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及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发挥森林防火应急道路作用和林火阻隔系统预防控制森林火灾能力,降低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机率。

4.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1)制定应急预案总体建设方案,科学配置应急预案的种类和数量,加快推动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工作,推进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

(2)按照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并规范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推广以情景构建方法为基础的预案编制工作方法,指导全州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编制完善应急预案。

(3)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细化预案管理工作手册,强化应急预案衔接、演练、宣教、培训等工作。

(4)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推动各类灾害事故相关部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开展模拟化、实战化灾害事故应急演练。

5.加强应急管理队伍能力建设

(1)优化应急管理队伍专业结构。通过遴选、调任、公开招录等方式,选拔一批具有专业技术背景和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提高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实施引导应急管理人才向基层流动政策,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2)加强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继续组织开展覆盖全州的应急管理干部分期分批轮训活动,从理论知识、实战能力和领导力三个方面提升干部队伍应急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培养一批理念先进、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复合型人才。

(3)加强专家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专家人才遴选制度,加强自治州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家库建设,组建应急管理各领域研判专家常备小组。深化专家人才培养、岗位聘用等制度改革,完善以职业道德、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政策。继续深化和推广危化品重点县市专家挂职模式,推动专家人才服务向基层下沉,满足人民群众对应急科普、自救互救技能等方面的广泛需求。

6.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

(1)加强昌吉州综合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分析综合性救援队伍新旧体制衔接的现状和问题,研究提出符合自治州实际的综合性救援队伍建设框架方案。研究建设“一专多能”的应急救援队伍,完善队伍培训体系的具体路径。强化人员配置、队站建设、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后勤保障等,推进综合应急救援机动队伍、区域救援中心建设,健全快速调动机制,提高综合性救援队伍应对全灾种的救援能力。研究城乡社区灾害信息员综合保障方案,完善灾害信息员的各项保障。

(2)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调研评估现有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研究队伍建设、人才建设、装备建设、基础建设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提出全面提升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能力的发展思路、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研究加强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和指挥的对策与建议,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要求,全面提升抢险救援能力,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和各类应急力量协同应对能力,建立以森林草原防火、洪涝灾害、地震、气象灾害为主的专业自然灾害救援力量。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城镇燃气、油气长输管道、建筑施工单位,水利、林草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建立专兼职一线救援队伍,全面提升疏散和自救、现场互救、就近救援能力。

(3)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调研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现状及队伍管理运行模式,重点了解队伍建设、人才建设、装备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情况。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的机制体制研究、实现路径与保障措施。研究规范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空间布局,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补偿政策,建立政府调动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的责任豁免和费用补偿机制的措施建议。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支持引导社会力量规范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7.加强应急避难和物资储备工程建设

1)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

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快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充分整合政策资源、部门资源、资金资源、社会资源等,统筹调配,综合利用,确保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共享机制,促进应急物资保障军地、兵地融合。建立健全应急物资政府、军队、兵团、企业等多方协同保障和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

2)加强县市(园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库

组织对全州应急物资储备库全面排查摸底,统筹各类仓储资源,明晰专业储备库、代储储备库、救援基地储备库目录。结合灾害事故多发、频发地区、人口密集区域和现有储备库分布,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库空间布局,构建以州级储备为支撑、县级仓储为基础、乡村储备点为补充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组织对全州应急物资产业全面排查摸底,确保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围绕灾害事故高风险地区、重要物资产品和交通运输能力,优化应急产业空间布局。

3)建立健全应急输送体系

发挥交通优势,促进铁路、公路、无人机等多种运输方式与军队、兵团、政府和社会物流的有效衔接。制定和完善应急物资发放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建设,提高干线支线末端衔接效率,消除末端梗阻,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8.强化信息化支撑和人才队伍建设

(1)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实施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中卫星通讯、移动通信、光纤网络、云服务器机房等硬件基础设施高标准建设,重点保障应急指挥调度通信系统建设,确保全州灾害事故现场移动应急平台语音和视频的接入。

(2)推动整合应急管理数据接入

对全州各级行政区域基础信息、自然条件和地理信息、各类应急资源信息进行汇总、关联、融合,重点接入灾害事故实时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救援队伍信息、应急救援物资信息,按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三大板块,配合自治区开发覆盖全州、链接自治区和基层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系统。

(3)加强人才智库支撑

深化创新合作,加强专家智库建设。依托周边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立足全州特点和要求,深化开展合作。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领域建立州级应急管理专家库,承担应急处置、现场检查、调查评估、咨询服务和教育培训5大类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隐患排查治理、科技保障、督查检查、事故调查、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等领域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深化专家遴选、聘用等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激励以品德、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专业人才为全州提供智慧支撑。

9.加强公众应急宣传教育

推进全民安全素质工程,将应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形成政府、社会、公共媒体和新媒体参与的全社会应急文化宣传工作机制。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动主流媒体开办应急管理节目、栏目,策划推出重点报道、新闻发布、网络访谈和新媒体产品,及时充分反映工作进展成效。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具备安全文化教育、防灾技能训练功能于一体的应急科普教育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通过模拟体验,感受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灾害,增强防灾意识,通过实践掌握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

10.完善市场参与机制

发展社会中介服务。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和实施第三方协助监管检查机制,建立由安全评估机构、技术咨询机构、保险机构等共同参与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支持其开展风险评估、隐患监测治理、管理咨询、应急检测检验、教育培训等活动。

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在应急物资采购、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建立诚信制度和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提高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联合惩戒“黑名单”警示影响力。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信用修复机制。

(二)安全生产

1.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面推进落实《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进一步加强全州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消除盲区漏洞。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刚性要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压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形成行业监管、专业监管有效衔接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厘清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合监管机制,依法落实安全生产审查批准、行政处罚等职责。

2)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企业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完善以企业负责人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大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推动企业落实自治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事故防范风险点、隐患点、薄弱环节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高危行业企业全面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交通、建设企业推行安全总监制度。

3)加强安全生产考核督查

“十四五”期间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解决体制机制突出问题、治理安全风险隐患、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目标管理考核,修订《昌吉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将安全生产作为县市(园区)、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等“组合拳”,有效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督促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对标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2.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

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健全计划执法、专项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执法联动机制,联合实施安全执法检查,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实施第三方协助监督检查的机制,将行政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采取“执法+专家”模式,针对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落实“六步法”清单要求。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采取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媒体曝光等方式,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强化监管队伍规范化建设

深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一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自治州及各县市(园区)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统筹执法装备配备,加强执法条件保障,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落实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实现全员持证上岗执法,2022年底前全州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3)严格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

健全事故直报制度,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针对煤矿、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报道和重大网上舆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建立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机制,实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案双查”。积极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禁入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

3.健全安全风险防范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以规划布局引导构建安全发展格局,严格规划选址、布局、建设、使用等方面,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推动各县市、各部门建立安全联合审批制度,对涉及高危行业领域的项目,在国土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方面严格把关。落实高风险领域新建项目准入条件及“禁限控”目录,严防已淘汰的高风险产能落户昌吉州,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强化源头防控,把企业落实“三同时”制度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内容,切实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形成分析研判报告,摸清辖区、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台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和事故隐患“清零行动”,落实各项管控措施。贯彻执行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两个导则”,落实“一县(市)一策”“一园一策”“一企一策”监管,借助专业机构力量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三方外部审核工作,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确定分级管控措施,实行差异化监管。

3)强化事故隐患治理

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常态化开展专业排查整治,持续对全州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冶金工贸、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旅游等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深入企业、深入工地、深入现场,精准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围绕风险查找隐患,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动态台帐,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把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完成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实现闭环管理。

4.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1)危险化学品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硝酸铵、液氯、硝化工艺、加氢工艺、精细化工企业等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风险管控,加大对BDO、电石、尿素、多晶硅等行业企业安全监管,通过现场指导、重大危险源平台线上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和制度,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推动企业采用低风险物料、连续性生产替代高风险、间歇性生产方式实现本质安全。按时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开展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罐区、仓库、堆场以及生产加工装置、输送管线等重点部位以及动火、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严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推进准东工业园等C级以上化工园区实训基地及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企业培训空间建设,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危化从业人员素质。

2)煤矿

深入推进全州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严格落实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强化安全生产对落后产能的约束,按照“减井工、增露天”的导向,结合煤炭资源分布特点及产业布局,科学规划煤炭开发秩序,提优增值,积极释放准东优质产能,加快淘汰准南低效无效产能,进一步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推动全州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全力推动智能化煤矿建设,大力提升煤炭企业信息化水平,煤炭开采向机械化、智能化、无人化转变,增强大型煤炭企业信息化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智慧矿山。“十四五”期间全州建成较为完善的“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标准体系,减少井下掘进工作面作和回采工作面作业人员。

3)非煤矿山

强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审核,严格源头管控,优化流程,落实国家、自治区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依法整顿和规范膨润土矿、陶土矿、页岩矿、石灰石矿、砖瓦黏土矿和砂石料场等小型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采,对达不到安全生产规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矿山企业,推行企业兼并和资源整合及重组,适度控制小型矿山企业数量。对井工矿全面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整治安全风险和隐患突出问题。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履职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非煤矿山企业逐步配齐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持续推进非煤矿山领城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深化过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强化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2022年6月底前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突出新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的企业和新区块的勘探开发活动,推动油气企业严格落实勘探开发过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4)工贸

督促工贸企业严格落实危险作业过程管控要求,指导企业开展危险作业分析研判,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梳理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清单,完善有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清单,上述四类企业由县市(园区)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直接监管,推广应用粉尘涉爆领域湿法除尘工艺、铝加工(深井铸造)自动化监测报警和联锁装置等先进技术装备。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如钢铁、电解铝、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对县级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情况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覆盖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按照“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沟通会+总结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要求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5)消防

实施基础消防设施提升工程,各县市(园区)加强消防救援站、市政消防水源、消防车辆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特高压输变电站、棉花收购加工储存和仓储物流场所等七类高风险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电子商务、商贸物流、旅游民宿、物流仓储等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县市(园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行业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每个行业全州至少打造1-2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础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6)道路运输

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7)铁路

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配合自治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配合自治区强化危及铁路安全的施工控制,防范施工造成的铁路安全事故。

8)城市建设

按自治区统一部署推进“智慧工地”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区、地(州、市)、县市(园区)三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推动各县市(园区)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对各县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落实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综合治理,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严防降低消防设计标准要求和施工质量等违法行为。

(9)工业园区等功能区

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十四五”期间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加强工业园区应急救援组织建设,结合实际建设园区政府专职消防队,督促大型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

10)文化旅游体育安全

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治理景区内游艇(船)、缆车、索道、区间车、电瓶车、越野运动车辆、娱乐休闲主题等机械设施设备、低空运动飞行器安全证照不齐全、旅游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景区陡坡、泊岸等危险地段区域安全设备设施不完整等问题。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检查治理,旅游景区、饭店、民宿、文博场馆、滑雪场、森林草原等涉旅场所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完善出境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开展体育行业高危项目隐患专项治理,重点加强航模、动力三角翼、漂流、游泳、滑雪、攀岩等项目的安全管理,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

11)特种设备

开展电梯隐患专项治理,加快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电梯应急能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开展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隐患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持续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运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特种设备技术支撑和公益保障属性,有效发挥检验机构在技术检查、事故调查、专业执法、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12)电力

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重点治理施工企业防高坠、防触电工作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等问题,强化“煤改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系统排查电网运行隐患,有效管控电网风险。全面排查农村电网改造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农村电网公共基础设施日常维修养护。

6.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1)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动安全生产与5G、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等多系统的协同集合,实现安全生产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持续推进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两客一危”、水库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管系统建设,推动全面建成多行业、全要素、大平台的安全生产调度体系,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重点企业以及景区、加油站、加气站、水库、客运站、交通行业“两客一危”等领域点位接入州指挥部视频系统,实现对重点点位作业区、生产作业面、重大危险源的全覆盖监控。采取行业部门专项调度和指挥中心综合调度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各行业监管部门专业人员,对本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调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全面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2)加强人才培养

完善专业人才引进保障政策,着力建设一支有较强影响力、竞争力的高层次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加强与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等第三方支撑力量开展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积极培养企业安全生产复合型人才和岗位能手。在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昌吉州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开展安全培训,严格实施持证上岗。建立安全监管人员与企业人员双向挂职交流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7.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

1)完善社会化协同机制

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坚决遏制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现象。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队伍建设,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发挥专业机构的科技优势,加强政府购买技术服务,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鼓励中小微企业采取订单式、协作式购买技术服务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消防安全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公共安全、居家安全、应急避险教育,推动全社会提高安全意识。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推动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8.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健全州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州各类应急预案与自治区应急预案衔接。高危行业重要生产装置、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编制及演练工作。围绕节假日、复产复工等重要时节、重点部位的安全保障,着眼防范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实战演练。开展事故救援演练效果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演练效果。

2)提高企业应急保障能力

推动企业完善应急预案相关的制度管理,强化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实操性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梳理评估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和水平。推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建立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企业、政府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

3)完善政府应急保障能力

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灭火救援能力。壮大政府、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增设消防站点,持续推进基层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装备配备,完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队伍调配、车辆使用、资金补偿等相关制度保障,到2025年逐步建成与安全生产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加大政府对社会救援力量的支持和引导力度,规范社会救援队伍建设,建立社会救援力量资金保障长效机制。

(三)防灾减灾

1.完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制

强化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属地责任,加强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减灾委、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职能整合,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自然灾害防治综合协调机构。强化部门优势互补,职责分工明确、责任无缝衔接的统分结合管理模式,建立灾害风险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清单,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

2.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机制

建立完善应急、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统计、气象、林草等单位灾害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构建统一的灾害综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致灾因子、承载体、救援救灾力量资源等信息及时共享。建立健全州、县市(园区)、乡镇(街道)、村四级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壮大灾害信息员队伍,提升灾情统计核查、报送与服务能力。健全地区防灾减灾救灾协作机制,统筹构建区域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物资储备、联合应急救援等体系,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协同响应能力。建立重特大自然灾害研判机制,针对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季节特点,开展定期会商,综合分析研判灾害趋势预测和灾害形势。

3.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1)加强自然灾害监测能力

健全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部门间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统筹应急管理、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草原、交通、电力、地理信息、统计等相关监测资源和基础数据接入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实现灾害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能力。形成纵向应急管理系统自主采集、横向多部门共享的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有效实现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灾害预警的全域覆盖。

2)提升自然灾害预警能力

建立涉灾部门、专家团队、社会力量等多方参与的灾害形势会商机制,定期分析研判自然灾害形势。加强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多部门共用、多灾种综合、多手段融合、自治州—县市(园区)—乡镇三级贯通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制定完善自然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实行自然灾害分级预警,按照自然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综合研判结果开展分级预警,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精准度。加强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和偏远区域预警信息传播接收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灾害易发地区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建设,解决预警“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完善舆情监测系统,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利用网络舆情、自媒体等及时发现和处置事故灾害信息。重点推进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农村防汛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建立病险水库、堤防等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强化流域水旱灾害防御系统高度。

4.强化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1)强化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推进地震、地质、气象、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要素风险调查与隐患排查,规范自然灾害调查评估行为,开展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开展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鉴定、评估和加固,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镇老旧房屋加固改造作业,提高城市建筑、交通设施、生命线工程和基础设施的抗灾设防水平。

2)提升灾害工程防御能力

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源头治理,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加快呼图壁河呼图壁县北疆铁路大桥至西大桥段防洪工程等主要支流治理工程建设。推进流域面积200-3000km2的中小河流和木垒县东城孙家沟、奇台县烧房沟等山洪沟治理。加强呼图壁县红山水库等病险水库和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开展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特别是生态修复型人影能力,有效利用天山云水资源开展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的改善。科学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逐步提升避灾防灾能力,做好在极端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工作。

5.提升灾后恢复能力建设

1)提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自治州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研究完善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调整优化与自治州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旱灾和冬春生活救助等政策,稳步提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完善指挥协调体系,健全自然灾害分级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优化资源调配,强化力量协同,提升转移安置、人员搜救、社会救助、心理疏导、应急通信等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科学救援、精准救援、高效救援。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及时总结梳理、分析研判、查找漏洞、补齐短板。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强消防综合救援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健全快速调动机制,强化救援人员配置、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后勤保障标准化建设,提升快速精准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等专业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规划专业应急队伍的种类、数量、层次、布局,围绕“促进能力升级,提升打赢能力”目标,深化救援队伍战术研究,强化实战训练和专业科目救援训练,进一步提升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的专业处置能力。

3)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建立统一权威、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政府采购、调剂调用等保障机制。建设能够自治区储备相互补充,相互结合的储备体系,根据区域风险情况和灾情特点,统筹布局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科学确定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储备规模和仓储布点,初步形成以州级储备为核心、县市级储备为支撑、乡、镇(街道)储备为基础以及村(社区)避灾安置场所零星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品种、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建立统一指挥、资源共享、调度灵活、配送快捷的应急物资智能调配体系,物资分发精准性和时效性显著提高。制定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紧急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优化紧急采购流程,保障应急救灾物资能够及时送抵受灾群众。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物资储备,推动家庭储备,提升社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规范社会征用补偿和物资捐赠工作。

6.推动防灾减灾科技支撑与人才保障

在自治区的指导和推进下,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卫星遥感、北斗导航定位、移动通信等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提高灾情信息采集与传输能力、应急指挥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后勤保障能力。

支持昌吉学院、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展灾害风险管理学科建设,加强多层次防灾减灾研究及应用型人才培养。依托援疆政策,联合共建,交流合作等形式,加强专业人才素质培养,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人员、专家、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标准制定、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等方面的作用。

7.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深入推进防灾科普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利用文明社区、文明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谐社区( 村) 、平安校园、综合减灾社区等载体,以及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普及各类安全和应急避险常识,组织形式多样的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公众突发事件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企事业单位履行防灾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等社会责任,全面提升社会公众防灾素养。推进应急安全体验设施建设,科技场馆等场地设施,建设一批集宣传教育、展览体验、演练实训等功能于一体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发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防灾减灾科普读物和学习教材,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说、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各类学校、医院、大型企业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开展防灾减灾安全知识教育和逃生避险演练,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大力支持培育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完善政府购买应急救援服务机制。加大社会化技术服务机构培育力度,扶持服务质量高、创新能力强的技术服务机构发展,推进技术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完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鼓励保险公司研发推出符合市场需求、多样化的商业巨灾保险产品,推进防汛防台、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开展巨灾保险制度试点建设。推进农业保险、居民住房灾害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商业财产保险等“扩面、增品、提标”,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灾害风险保障需求。


四、重点工程

(一)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程

1.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昌吉州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中心,综合集成视联网、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可视化平台为一体的“1+N”信息化平台,重点监控生产过程的关键指标、重点区域、高危作业等环节,实现预警、报警、处置、消除全流程管理。通过企业监控及报警信息,经数据分析后建立本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事故隐患数据库。

2.昌吉州工业园区智慧化云平台建设工程

推动昌吉州工业园区智慧化云平台建设,以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智慧等技术为手段,以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为载体,加快构建“政府、园区、企业”三级联动的应急保障体系,实现智慧管理应用的集成和感知网络的统一管控。到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检测率达到100%。

3.自然灾害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全州自然灾害风险感知网络“一张图”,对海量、多源、多灾种的风险监测数据进行快速处理分析,实现本级跨部门以及多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升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采用一级部署、四级应用的建设模式,整合涉灾部门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形成覆盖全州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二)执法队伍和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工程

1.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提升自治州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按国家统一规定,完善各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装备配备,统筹规划装备配备计划,更换配置一批个体防护、执法保障、执法过程、测量侦检等通用装备,以及矿山监管、危化监管、工贸监管等专用装备。建立健全执法装备的使用、维护、报废、更新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装备的使用和管理,增强执法装备保障能力。

2.矿山救护大队搬迁工程

积极推进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基地迁建至昌吉市三工镇长丰四队,预计整体总投资约为6750万元,通过增大办公面积,新增自治州应急调度指挥中心,新增室内体能训练馆,增大战备值班宿舍及培训宿舍,增大社会化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室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矿山救护大队硬件水平,改善指战员工作训练环境。

3.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工程

在昌吉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呼图壁县和玛纳斯县,建立8个消防救援站,总建筑面积2.21万平方米,其中一级消防救援站5个,二级消防救援站3个,每个消防站包括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和辅助用房,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地,进一步提升消防救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队伍专业素质提升工程

制定执法队伍和救援队伍专业能力提升计划,每年按照不同行业领域采取理论学习、研讨交流、模拟训练、案例分析、考试测验、演讲辩论以及封闭式拓展训练等形式。根据实际组织县市(园区)安全生产执法开展交叉互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现场执法、应急救援队伍技能大比武等练兵活动,全面提升队伍人员专业素质。

(三)本质安全提升工程

1.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提升工程

各行业监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互联互通工作,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任务和措施,及时消除“信息壁垒”及监管信息“不对称”现象,以解决体制机制不顺畅造成的风险隐患。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环保等改造治理项目时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可行性论证评估,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规范和程序,满足改造治理、安全生产双重要求。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建设,明确人员职责分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监督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指挥停限产(复产)工作,完善企业生产、仪表、安全等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停限产(复产)方案,全面辨识分析停限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2.重点行业领域设备工艺改造工程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科学审慎引进新建项目,须经多部门会商联合确认企业工艺设备等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禁风险防控等措施未落实就投入生产和使用。在科学系统的安全论证和风险评估、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现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积极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对现有生产设施、装备、生产工艺进行改造,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达到相应的专业水平要求,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重点行业领域智能化建设工程

“十四五”期间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条件,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进一步提升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降低并严控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推广应用可实现本质安全的先进工艺技术装备,鼓励企业开展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开展系统性智能化建设,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剥)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十四五”期间建成采掘智能化工作面示范矿井。

4.高危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建立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全面覆盖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履职担当,持续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化管控工艺技术、安全关键设备、人员作业行为的风险,实现企业安全管理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跨越,做好过程安全管理与安全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有机融合。实现全员参与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和管控,确保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持续、有效、稳定、健康,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自然灾害防范工程

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

开展昌吉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掌握全州的自然灾害基础状况,摸清全州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管辖区域内综合抗灾能力。全面调查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为今后全州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以及长期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供指引。

2. 昌吉州生态修复型人影能力提升工程

有效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基本形成以粮棉基地、森林草场、水源地及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区域的地面作业火力网、监测网、应急指挥及试验示范作业体系,全面推进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昌吉州防灾减灾、生态建设和保护、粮棉主产区安全、水源安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3.林草防火基础建设工程

推进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完善森林草原防火通信指挥系统,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通信指挥、无人机巡护、航空力量和物资储备库体系建设,建设防火阻隔带道路,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综合治理,依托自治区推进昌吉航空护林站建设。

4.地震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以现有昌吉州数字地震台等系统为基础,依托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在昌吉州区域建成由台站观测系统、通信网络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系统、技术支持与保障系统组成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服务于重大工程紧急处置、社会公众逃生避险、学校等人口密集场所的紧急疏散、政府应急决策和科学研究。

5.重要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科学有序组织实施对玛纳斯县塔西河矿区,呼图壁县白杨沟矿区、昌吉市硫磺沟矿区等部分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加快研究制定避险搬迁安置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按照轻重缓急,因地制宜开展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城镇老旧房屋改造工作,开展重要公共建筑物抗震性能鉴定抗震加固,提高抗灾能力。

6.防洪安全提升工程

“十四五”期间通过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病险水库及水文除险加固、城市防洪防涝等工程68项,工程总投资202472万元。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全面提升防汛抗旱减灾能力,提高昌吉州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立足当前防汛安全,超前谋划、统筹推进、加大投入、加快控制性工程、蓄滞洪区等骨干工程建设。上游山区段兴建水库,拦蓄调节洪水,减轻防洪压力;下游河段以修筑堤防护岸河道疏浚为主,提高涉及的主要城镇、农田保护区防洪标准;建立永久性防洪体系,在全河段建立预警预报系统,做好防洪调度。

1)主要支流治理(流域面积3000km2以上河流)

规划实施玛纳斯县团结干渠至煤窑沟矿段、解放渠至煤窑沟矿段护岸工程、呼图壁河呼图壁县青年干渠二至北疆铁路大桥段防洪工程、呼图壁河呼图壁县北疆铁路大桥至西大桥段防洪工程等主要支流治理项目5项,规划投资12475万元。

2)中小河流治理(流域面积200-3000km2河流)

规划实施29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规划总投资72199万元。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措施主要为:在平原灌区的上、中游段修筑护岸防洪堤坝工程,稳定河岸提高河道过洪能力,保护沿岸城镇、农田、村庄、交通、水利工程安全;灌区下游主要是修筑堤防,防止淹没沿河农田村庄,结合引洪灌溉控制洪水,既保证水库蓄水又安排好洪水出路。

3)山洪沟治理

规划实施木垒县东城孙家沟、奇台县烧房沟、吉木萨尔县水溪沟、阜康市三工河白杨沟等山洪沟治理项目10项,投资计1885万元。

4)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规划对昌吉市三屯河水库、木垒县一碗泉水库、呼图壁县红山水库、大海子水库共计4座中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规划总投资31659万元。

5)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十四五”期间规划对塔西河红沙湾渠首、东城渠首、达坂河渠首、吾塘沟渠首、白杨河渠首等15座大中型病险渠首(水)进行改建,投资共计32647万元。

6)城市防洪防涝能力建设

“十四五”期间规划实施昌吉市、吉木萨尔县、呼图壁县城市防洪工程共计3项,投资共计24700万元。

(五)安全与法治意识提升工程

1.党政领导、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党政领导干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通过专题学习、报刊杂志等方式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相关法律法规,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参加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提升科学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制定实施干部学法计划、轮训教育方案,推进安全学习教育全覆盖。通过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习、法宣在线网络学习,系统开展安全与法治理念教育。每年组织应急管理执法比武、交叉检查,推进说理式执法,把案(事)件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提升监管人员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做好带头学习、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每年举办1次事故责任人警示教育班,对上一年度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适时组织企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犯罪案件庭审。

2.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推进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等园区实训基地及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企业培训空间建设。加大从职业院校招收新员工力度,逐步提高从业人员中高中阶段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招收比例,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推动在岗员工安全技能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努力达到重点岗位职工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全覆盖,2022年达到30%以上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后每年取证人数比例逐步提升,全面提升从业安全素质。

3.社会公众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推动建设集科普、互动、安全体验功能于一体的科普体验馆,含常规展馆、体验馆、培训馆的线下场馆和包含VR体验平台建设和体验内容开发的线上场馆。在网站网页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理论阐释、以案释法、政策解读等普法活动。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法治意识宣传教育阵地保障,达到服务群众和教育群众、满足群众安全知识需求和提高安全素养的目的。

(六)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1.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

在昌吉州各县市(园区)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保障每个储备库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储备300至500人的物资,并依据国家规定的储备年限及时更新。完善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物资储备机制,推广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储、生产能力储备和家庭储备等多种方式,丰富物资储备种类,拓宽救灾物资供应渠道,对救灾物资入库、储存、运输、出库和分发进行智能化管理。

2.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和条件,盘活区域内可用资源,依托新建小区、公共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和学校操场等,采取确认、修缮、加固、拓展功能等方式,规范标识设置,加强设施配套,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应急避难场所。对已建成的应急避难场所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其开展升级改造,逐步完善避难场所内供水、供电、医疗等设备设施,确保每个应急避难场所都有指引标识、物资储备、供水、环卫、供电、通信、疏散通道等必要的应急设施。

3.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灾害信息员队伍,确保每个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有2名灾害信息员,为农村地区特别是多灾易灾地区建设应急广播系统,加强村志愿消防队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通信装备,开展基层群众自救互救技能普及和培训活动,依托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以自救互救为核心的应急技能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的组织领导,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参与单位积极配合。依据规划制定阶段性行动计划,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保障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到位,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在年度财政公共预算内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并加强与对口援疆规划相衔接,并列入本规划重点工程(项目)予以支持,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拓宽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以及安全生产提供财力支持,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强化规划实施,完善评估考核机制

将规划作为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强化规划的实施。各县市(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分解细化本规划的目标指标及主要任务,提出可操作性的实施措施,对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实施主体、资金和进度,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按期启动、实施和完成。强化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23年和2025年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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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2-04-01 11:44:3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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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国家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机构改革之后,全力构建应急能力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的关键时期。为统筹谋划全州应急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建设,提升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应对能力,结合新时代背景、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为昌吉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规划的合订编制本,通过五个篇章(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对昌吉州“十三五”期间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结合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要求以及昌吉州面临的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并制定了“十四五”的主要任务以及重点工程,同时明确了保障措施。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自治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全州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筹处理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关系,始终将安全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始终将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坚持将各项任务和防范措施落实落细,应急管理能力大幅提升,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数量明显减少,为实现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016—2020年全州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65起,死亡185人,受伤37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54.1万元。其中事故数量相比“十二五”期间大幅下降72.6%,死亡人数相比“十二五”期间大幅下降70.1%。“十三五”期间,事故数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以上数据来自昌吉州统计公报,昌吉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

2016—2020年全州灾害频发,相继发生了呼图壁12.8地震灾害、2020年东三县旱灾、玛纳斯8.5洪涝灾害等45次自然灾害,受灾人口86955人,转移安置人口12033人,紧急生活救助人口43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07557公顷,损坏房屋共31801间,直接经济损失197941万元。

1.落实应急管理改革,健全管理责任体系

建了自治州、县市(园区)应急管理体系,全州7个县市、3个园区均成立了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调整成立了自治州减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防震减灾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等相关议事协调指挥机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专项指挥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将昌吉州人民政府安委会调整为昌吉州安委会,由州党委书记、州长任“双主任”,新增若干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担任安委会副主任。成立了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四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由州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专业委员会“双主任”,强化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通过《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建立了自治州自然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等相关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实行应急资源调配协商共享机制,形成了常态化的跨县市、跨部门的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建立了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每月对全州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及时督促、提醒相关县市(园区)、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防控。持续推进“中介服务、企业改进、政府监管”的定期会商帮扶机制的落实,邀请高水平中介服务机构对存在安全管理“瓶颈”的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三方外部审核,通过指导服务,避免了安全监管“一刀切”。

2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基层管理水平有序提升

“十三五”期间自治州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在对企业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的同时,着力帮助服务企业,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将行政执法的落脚点放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上,推行“开门式”“说理式”“清单式”执法,将行政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针对日常执法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清楚明白地告知企业隐患名称、隐患类型、判定标准、产生的原因、整改建议,并与企业充分交流沟通,使企业积极整改。同时,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听取司法部门和律师的意见,提升执法针对性和合法合规性,发挥执法服务效能。

组织应急、发改、市场监管、金融、保险及银监等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持续开展反“三违”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奖惩长效机制。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昌吉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五项措施》要求,采取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罚措施,综合运用查封扣押、移送司法机关等强制措施,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诚信体系建设,起草了《昌吉州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将银行贷款费率与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安全风险等级、事故情况等挂钩,实行差别费率,高危行业企业、管理差的企业,费率高。安全标准化程度高、管理好的企业,费率低。

“十三五”期间全州编制州级总体应急预案1部、县市(园区)总体预案10部、州级专项应急预案27部、州直部门应急预案56部、县市(园区)应急预案870余部、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660余部,基本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预案全覆盖的目标,明确了应急处置的风险识别,救援范围和工作方法,使得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4个县市的6个工业园区新增设了应急管理机构,5个县市新增配了执法车辆,全州应急管理系统先后增加近40余名监管人员,建设全州79个乡镇街道安监站和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标准业务用房,配备80辆监管车辆,2800台(套)监管执法装备。对全州所有安全监管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执法以及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提高全州安全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制定了《昌吉州安全生产整治提升方案(2019—2022年)》,从优化高危行业企业布局、推动工业园区整治、提升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七个方面,制定了28项具体工作措施,精准施策实现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安全风险可防可控,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对全州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分析研判,及时督促、提醒相关县市(园区)、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防控,推动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试点20家单位并建立双重预防机制验收标准,为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奠定基础。全力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408家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其中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的151家,通过标准化的创建,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化解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开通了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系统,强化了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监控。

3.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提升,应急救援力量有序壮大

建立了自然灾害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和预警广播系统,通过建立台站、探空站、区域自动气象站、山洪站等基础信息采集终端,搭建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立了州级防洪预警平台和县市级防洪预警平台、雨量站、水位站,村级群测群防预警广播,构建了网格化防洪预警基础信息采集和预警系统。

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了以应急演练、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科普体验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面对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了“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五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协调组织昌吉日报社、昌吉广播电视台及各县市融媒体中心和西部庭州、平安网、昌吉零距离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

按照“平战结合、军地结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在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森林草原、消防等领域的救援力量,全州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共79支,基本形成涵盖防汛抢险、森林消防、通信保障等十多个领域,人员达到5100余人。建成了综合救援队伍培训基地和战勤保障物资库,全州拥有各类应急储备库214个,应急救援物资445类,70余万件,各类应急救援装备231类,4.6余万件。

(二)“十三五”时期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后,当前的体制机制尚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对于“全灾种,大应急”的转型发展目标尚未完全适应,对“抢大险,救大灾”应急准备工作尚不完善,应急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政府部门、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组织、区域间的应急处置联动缺乏高效的管理体制,预警预报、信息共享、灾害评估、系统性应急救助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安全生产新发展理念还未完全树牢,在安全生产与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与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统筹协调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招商引资等方面统筹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尚有欠缺。

2.风险防控能力亟待提升

应急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程度低,涉灾部门协同联动高效运转机制尚不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尚未建立,重救灾、轻防灾的思想没有根本转变,灾害信息员数量不足、能力不够,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稍显薄弱。对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矿山产业聚集,产业链扩大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不到位,未能建立企业长效风险管控机制,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能全面铺开,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存在“两张皮”现象,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有待加强。

3.基层基础仍需加强

基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维护不到位,基础配套设施不健全,已挂牌的应急避难场所大部分无应急供水、供电、医疗、物资存放点等设施,难以满足避险救援需求,且救灾物资储备不充足,方式比较单一。专业救援力量比较薄弱,应急救援专业人才缺乏,志愿者队伍建设滞后,专业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数量和种类不足,缺乏先进适用的专用装备,实训演练基础条件尚未得到明显改善,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仍需强化。

4.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部分企业缺乏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不能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现象依然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能力欠缺,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欠账多,日常培训流于形式,无法满足现代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企业基层职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人员流动性大,无法满足企业生产需要的现象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的主要原因。

5.基层监管能力尚显薄弱

基层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体制尚不完善,县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职能划转工作已经完成,但大部分县市承担原来相关工作的人员并没有随职能转隶调整。随着行政审批权力逐步精简下放,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对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但现有监管人员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方法还停留在原有的惯性思维和传统模式上,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不精,基层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昌吉州地处乌昌石核心区域,资源丰富,经济活跃,以煤炭以及化工行业为主的工业体量庞大,其中煤炭产量约占全疆产量的44%(2020年),重点监管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近300家,全州道路总里程长、机动车保有量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处于高位。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促进我州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建设投资,生产要素大量聚集,为安全生产带来不确定性风险。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被广泛应用,新兴产业安全生产风险加大,安全风险开始从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和扩散,煤化工、多晶硅等高危企业增多,事故风险因素随之增多,风险防控工作压力进一步增大。化工企业聚集、产业链扩大,多米诺风险、重大事故风险增加,给安全管理带来的新的风险挑战。

昌吉州位于新疆中部,地理位置、地质构造、气候条件特殊,自然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种类多、强度大、分布广,且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别是受气象灾害和地震灾害影响较大,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事件发生概率大增,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随之增加,灾害总体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在昌吉州工业化、城市化的快步推进下,人民对交通、通信、能源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自然灾害影响的对象和领域愈加广泛,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越来越大。

自治州应急管理体系尚处于重组初期,还存在着较多短板和弱项,相关部门、县市(园区)人员职能仍未整合完成,应急管理体系存在条块分割、信息沟通不畅、资源难以整合、协调力度不够、重复建设等问题。同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涉及各层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关联性、耦合性越来越强,上述因素均给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带来了巨大挑战。

随着国家、自治区对应急管理的高度重视,将应急管理工作视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部分加强部署,各级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逐渐步入小康社会,重大灾难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影响越来越深刻,人民群众对生命财产安全和人居安全稳定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发生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容忍度在不断降低,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全面提升事故防控能力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防范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为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第一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健全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坚持源头防范。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信息化水平,加强高风险行业准入和高风险企业安全隐患排查,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系统治理。强化巨灾应对物资准备,发挥科技、人才、产业的综合优势,支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基层基础能力。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州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人员死亡数量持续下降,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防范应对处置灾害和事故的能力显著提升。

——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全面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较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能力明显提升。

——灾害事故防控更加精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多灾种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的防灾能力、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

——灾害应对准备更加充分,综合救援、专业救援力量得到加强,队伍布局更加合理,装备配备水平整体提升,应急救援效率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应急通信、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等方面保证能力全面加强。

——应急管理体系更加完善,领导体制、机制体制、协同机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更趋合理。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执法装备条件较大改善,工作效能、履职能力整体提升。

——应急支撑条件更加优化,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大数据等新技术广泛应用。

——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更加健全,专业性应急志愿者队伍快速发展,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显著提高,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控制指标如下:

序号

类别

控制指标

目标

属性

1

应急能力

专职消防员占全总人口比率

提升10%

预期性

2

高危行业大型企业依法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覆盖率

100%

预期性

3

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率

100%

预期性

4

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

10小时

约束性

5

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1%

约束性

6

“十四五”期间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实行零控制

零控制

约束性

7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7%

约束性

8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10%

约束性

9

年均较大事故起数

≤2起

预期性

10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下降15%

约束性

11

运营车辆万车死亡率

下降10%

约束性

12

防灾减灾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1%

预期性

13

年均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0

预期性

14

年均十万人受灾人次

7000

预期性

15

灾害影响区域内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

90%

约束性

16

县(市)应急物资储备库覆盖率

100%

预期性

17

多灾易灾县(市)规范化应急避难场所数量

1

预期性

18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数量

10

约束性

19

每个城乡社区灾害信息员数量

2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应急管理

1.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建立完善州、县市(园区)两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负责风险研判、灾情会商、抢险救援、转移避险、灾害救助、损失评估、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等全过程管理。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健全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抗震救灾、地质灾害等指挥机制。主要包括:

(1)完善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职能,科学设置内设部门,强化综合协调职责,加强各级应急管理干部专业能力建设。加快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厘清执法权限,下移执法重心。

(2)加强应急指挥部建设,明确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成员单位和人员组成。推进以州应急管理委员会为中枢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衔接、运行顺畅的事故灾害应急指挥网络。

(3)组建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议事机构,强化综合协调职能,促进信息共享,健全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议事机构决策机制。  

(4)推进县市(园区)基层应急管理部门人员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厘清执法权限,严格落实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2.优化应急管理机制

充分依托并运用好现有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网格管理、多网合一”的应急管理基层治理机制,探索推进基层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加强军地、兵地联动,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联动机制。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加强应急管理力量,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根据“多灾种、大应急”的要求,健全应急联动协同机制,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衔接“防”与“救”、“统”与“分”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主要包括:

(1)完善信息报告机制。简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程序,减少运转环节,拓展信息获取渠道,丰富信息报送内容和手段,在首报、续报、终报等环节,不断提高信息报告的速度和准确性。

(2)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充分整合各种应急资源,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强化部门之间、军地之间、兵地之间、队伍之间沟通协调和应急协作。

(3)健全会商研判机制。探索建立综合会商、专业会商、节点会商有机统一的机制,建立专家参与的风险会商研判机制,提高风险研判能力,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4)完善军地、兵地联动机制,构建昌吉军分区、武警部队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第八师石河子市、第十二师等参与抢险救灾的程序方法,推进各类队伍“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建设,强化共训共练、合作救援。

(5)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评估机制和事故调查机制。将调查评估重点推进到关注风险、政策、制度、标准、技术、能力建设等深层次问题,为优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6)优化监测预警机制。明确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预测预警工作组织管理职责,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的原则,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制定分级管理方法。

(7)健全应急信息发布机制。注重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应急信息发布权威性和专业性,正确引导突发事件舆情。

(8)完善多元共治机制。研究制定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行为准则。建立完善灾害保险制度,强化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加强风险源头管控

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全覆盖、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和事故隐患“清零行动”全覆盖为基点,持续深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规划、建设、运行等产业全周期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对重点行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开展全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减灾能力,客观分析全州灾害综合风险。在现有工业园区的基础上强化自然灾害风险区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融合,合理平衡和控制城乡开发强度和建设规模。

2)提高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视频识别、移动互联等技术,进一步健全灾害事故感知网络。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旱情监测预警综合平台,在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上接入水利、交通、气象、自然资源等相关数据信息,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事故监测网络。强化对危化、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测,提升风险末端智能感知。加强车站、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流量监测,强化水、电、气、交通等城市运行数据监测,提升城市运行安全监控能力。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增强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构建完善多灾种发布、多部门共用、多手段共享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具备预警信息制作、发布、传播、监控、管理等功能,拓展发布渠道和发布语种,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准确度和时效性。加快各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强化边远山区、农村社区等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打通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严格高危行业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安全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禁限控”目录,严格矿山安全准入,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体系和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提高社会参与度和决策透明度。完善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生产设备管理体系,加强矿山、危化、消防等领域特种设备安全准入。

强化隐患排查。根据法规标准并结合行业特点,健全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判定标准;分类分级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治闭合循环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考核,完善治理体系建设;依托“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升级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功能,融通汇集各领域安全隐患信息,推动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态势分析和预测预警。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零容忍,约谈重点隐患单位,优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各行业源头隐患“清零”。

深化专项整治。合“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明确重点行业领域治理重点,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危化、燃气、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矿山、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实施一批专项治理工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督促企业保障安全投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配合去产能、去库存,推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强制退出。淘汰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加强高危行业重点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检测检验。因地制宜引进先进设备、工艺与制作流程,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推进智能化作业和危险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降低危险岗位现场人员数量。

4)加强各类灾害的综合防范

加强气象水旱灾害防范。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提高对干旱、冰雹、大雾等灾害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水平。加强水旱灾害防治,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病险水库及水文除险加固、城市防洪防涝治理等工程。

加强地震和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完善地震烈度速报网,加强短期和临震预报能力建设,提高城市抗震能力,降低城市地震灾损风险。推进地质灾害民居的搬迁避让,在重点防治区内,对稳定性差、易发程度高、有明显迹象直接威胁居民点且工程治理投资远大于搬迁避让投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有计划的搬迁避让,短期不能搬迁的进行房屋加固。加强对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治理,开展对包括玛纳斯县塔西河矿区,呼图壁县白杨沟矿区等地质灾害区域的治理。

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通信指挥、无人机巡护、航空力量和物资储备库体系建设。加强火场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结合5G技术,实现语音、数据和图像传输相结合的现代通信模式。全面推进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专业消防队实战能力,实现专业队伍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及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发挥森林防火应急道路作用和林火阻隔系统预防控制森林火灾能力,降低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机率。

4.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1)制定应急预案总体建设方案,科学配置应急预案的种类和数量,加快推动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工作,推进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

(2)按照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并规范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推广以情景构建方法为基础的预案编制工作方法,指导全州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编制完善应急预案。

(3)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细化预案管理工作手册,强化应急预案衔接、演练、宣教、培训等工作。

(4)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推动各类灾害事故相关部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开展模拟化、实战化灾害事故应急演练。

5.加强应急管理队伍能力建设

(1)优化应急管理队伍专业结构。通过遴选、调任、公开招录等方式,选拔一批具有专业技术背景和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提高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实施引导应急管理人才向基层流动政策,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2)加强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继续组织开展覆盖全州的应急管理干部分期分批轮训活动,从理论知识、实战能力和领导力三个方面提升干部队伍应急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培养一批理念先进、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复合型人才。

(3)加强专家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专家人才遴选制度,加强自治州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家库建设,组建应急管理各领域研判专家常备小组。深化专家人才培养、岗位聘用等制度改革,完善以职业道德、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政策。继续深化和推广危化品重点县市专家挂职模式,推动专家人才服务向基层下沉,满足人民群众对应急科普、自救互救技能等方面的广泛需求。

6.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

(1)加强昌吉州综合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分析综合性救援队伍新旧体制衔接的现状和问题,研究提出符合自治州实际的综合性救援队伍建设框架方案。研究建设“一专多能”的应急救援队伍,完善队伍培训体系的具体路径。强化人员配置、队站建设、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后勤保障等,推进综合应急救援机动队伍、区域救援中心建设,健全快速调动机制,提高综合性救援队伍应对全灾种的救援能力。研究城乡社区灾害信息员综合保障方案,完善灾害信息员的各项保障。

(2)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调研评估现有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研究队伍建设、人才建设、装备建设、基础建设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提出全面提升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能力的发展思路、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研究加强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和指挥的对策与建议,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要求,全面提升抢险救援能力,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和各类应急力量协同应对能力,建立以森林草原防火、洪涝灾害、地震、气象灾害为主的专业自然灾害救援力量。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城镇燃气、油气长输管道、建筑施工单位,水利、林草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建立专兼职一线救援队伍,全面提升疏散和自救、现场互救、就近救援能力。

(3)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调研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现状及队伍管理运行模式,重点了解队伍建设、人才建设、装备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情况。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的机制体制研究、实现路径与保障措施。研究规范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空间布局,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补偿政策,建立政府调动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的责任豁免和费用补偿机制的措施建议。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支持引导社会力量规范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7.加强应急避难和物资储备工程建设

1)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

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快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充分整合政策资源、部门资源、资金资源、社会资源等,统筹调配,综合利用,确保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共享机制,促进应急物资保障军地、兵地融合。建立健全应急物资政府、军队、兵团、企业等多方协同保障和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

2)加强县市(园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库

组织对全州应急物资储备库全面排查摸底,统筹各类仓储资源,明晰专业储备库、代储储备库、救援基地储备库目录。结合灾害事故多发、频发地区、人口密集区域和现有储备库分布,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库空间布局,构建以州级储备为支撑、县级仓储为基础、乡村储备点为补充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组织对全州应急物资产业全面排查摸底,确保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围绕灾害事故高风险地区、重要物资产品和交通运输能力,优化应急产业空间布局。

3)建立健全应急输送体系

发挥交通优势,促进铁路、公路、无人机等多种运输方式与军队、兵团、政府和社会物流的有效衔接。制定和完善应急物资发放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建设,提高干线支线末端衔接效率,消除末端梗阻,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8.强化信息化支撑和人才队伍建设

(1)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实施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中卫星通讯、移动通信、光纤网络、云服务器机房等硬件基础设施高标准建设,重点保障应急指挥调度通信系统建设,确保全州灾害事故现场移动应急平台语音和视频的接入。

(2)推动整合应急管理数据接入

对全州各级行政区域基础信息、自然条件和地理信息、各类应急资源信息进行汇总、关联、融合,重点接入灾害事故实时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救援队伍信息、应急救援物资信息,按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三大板块,配合自治区开发覆盖全州、链接自治区和基层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系统。

(3)加强人才智库支撑

深化创新合作,加强专家智库建设。依托周边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立足全州特点和要求,深化开展合作。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领域建立州级应急管理专家库,承担应急处置、现场检查、调查评估、咨询服务和教育培训5大类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隐患排查治理、科技保障、督查检查、事故调查、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等领域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深化专家遴选、聘用等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激励以品德、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专业人才为全州提供智慧支撑。

9.加强公众应急宣传教育

推进全民安全素质工程,将应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形成政府、社会、公共媒体和新媒体参与的全社会应急文化宣传工作机制。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动主流媒体开办应急管理节目、栏目,策划推出重点报道、新闻发布、网络访谈和新媒体产品,及时充分反映工作进展成效。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具备安全文化教育、防灾技能训练功能于一体的应急科普教育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通过模拟体验,感受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灾害,增强防灾意识,通过实践掌握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

10.完善市场参与机制

发展社会中介服务。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和实施第三方协助监管检查机制,建立由安全评估机构、技术咨询机构、保险机构等共同参与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支持其开展风险评估、隐患监测治理、管理咨询、应急检测检验、教育培训等活动。

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在应急物资采购、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建立诚信制度和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提高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联合惩戒“黑名单”警示影响力。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信用修复机制。

(二)安全生产

1.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面推进落实《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进一步加强全州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消除盲区漏洞。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刚性要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压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形成行业监管、专业监管有效衔接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厘清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合监管机制,依法落实安全生产审查批准、行政处罚等职责。

2)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企业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完善以企业负责人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大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推动企业落实自治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事故防范风险点、隐患点、薄弱环节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高危行业企业全面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交通、建设企业推行安全总监制度。

3)加强安全生产考核督查

“十四五”期间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解决体制机制突出问题、治理安全风险隐患、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目标管理考核,修订《昌吉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将安全生产作为县市(园区)、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等“组合拳”,有效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督促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对标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2.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

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健全计划执法、专项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执法联动机制,联合实施安全执法检查,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实施第三方协助监督检查的机制,将行政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采取“执法+专家”模式,针对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落实“六步法”清单要求。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采取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媒体曝光等方式,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强化监管队伍规范化建设

深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一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自治州及各县市(园区)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统筹执法装备配备,加强执法条件保障,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落实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实现全员持证上岗执法,2022年底前全州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3)严格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

健全事故直报制度,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针对煤矿、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报道和重大网上舆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建立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机制,实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案双查”。积极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禁入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

3.健全安全风险防范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以规划布局引导构建安全发展格局,严格规划选址、布局、建设、使用等方面,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推动各县市、各部门建立安全联合审批制度,对涉及高危行业领域的项目,在国土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方面严格把关。落实高风险领域新建项目准入条件及“禁限控”目录,严防已淘汰的高风险产能落户昌吉州,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强化源头防控,把企业落实“三同时”制度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内容,切实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形成分析研判报告,摸清辖区、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台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和事故隐患“清零行动”,落实各项管控措施。贯彻执行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两个导则”,落实“一县(市)一策”“一园一策”“一企一策”监管,借助专业机构力量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三方外部审核工作,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确定分级管控措施,实行差异化监管。

3)强化事故隐患治理

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常态化开展专业排查整治,持续对全州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冶金工贸、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旅游等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深入企业、深入工地、深入现场,精准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围绕风险查找隐患,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动态台帐,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把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完成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实现闭环管理。

4.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1)危险化学品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硝酸铵、液氯、硝化工艺、加氢工艺、精细化工企业等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风险管控,加大对BDO、电石、尿素、多晶硅等行业企业安全监管,通过现场指导、重大危险源平台线上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和制度,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推动企业采用低风险物料、连续性生产替代高风险、间歇性生产方式实现本质安全。按时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开展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罐区、仓库、堆场以及生产加工装置、输送管线等重点部位以及动火、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严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推进准东工业园等C级以上化工园区实训基地及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企业培训空间建设,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危化从业人员素质。

2)煤矿

深入推进全州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严格落实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强化安全生产对落后产能的约束,按照“减井工、增露天”的导向,结合煤炭资源分布特点及产业布局,科学规划煤炭开发秩序,提优增值,积极释放准东优质产能,加快淘汰准南低效无效产能,进一步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推动全州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全力推动智能化煤矿建设,大力提升煤炭企业信息化水平,煤炭开采向机械化、智能化、无人化转变,增强大型煤炭企业信息化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智慧矿山。“十四五”期间全州建成较为完善的“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标准体系,减少井下掘进工作面作和回采工作面作业人员。

3)非煤矿山

强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审核,严格源头管控,优化流程,落实国家、自治区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依法整顿和规范膨润土矿、陶土矿、页岩矿、石灰石矿、砖瓦黏土矿和砂石料场等小型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采,对达不到安全生产规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矿山企业,推行企业兼并和资源整合及重组,适度控制小型矿山企业数量。对井工矿全面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整治安全风险和隐患突出问题。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履职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非煤矿山企业逐步配齐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持续推进非煤矿山领城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深化过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强化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2022年6月底前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突出新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的企业和新区块的勘探开发活动,推动油气企业严格落实勘探开发过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4)工贸

督促工贸企业严格落实危险作业过程管控要求,指导企业开展危险作业分析研判,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梳理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清单,完善有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清单,上述四类企业由县市(园区)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直接监管,推广应用粉尘涉爆领域湿法除尘工艺、铝加工(深井铸造)自动化监测报警和联锁装置等先进技术装备。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如钢铁、电解铝、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对县级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情况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覆盖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按照“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沟通会+总结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要求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5)消防

实施基础消防设施提升工程,各县市(园区)加强消防救援站、市政消防水源、消防车辆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特高压输变电站、棉花收购加工储存和仓储物流场所等七类高风险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电子商务、商贸物流、旅游民宿、物流仓储等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县市(园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行业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每个行业全州至少打造1-2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础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6)道路运输

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7)铁路

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配合自治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配合自治区强化危及铁路安全的施工控制,防范施工造成的铁路安全事故。

8)城市建设

按自治区统一部署推进“智慧工地”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区、地(州、市)、县市(园区)三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推动各县市(园区)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对各县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落实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综合治理,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严防降低消防设计标准要求和施工质量等违法行为。

(9)工业园区等功能区

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十四五”期间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加强工业园区应急救援组织建设,结合实际建设园区政府专职消防队,督促大型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

10)文化旅游体育安全

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治理景区内游艇(船)、缆车、索道、区间车、电瓶车、越野运动车辆、娱乐休闲主题等机械设施设备、低空运动飞行器安全证照不齐全、旅游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景区陡坡、泊岸等危险地段区域安全设备设施不完整等问题。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检查治理,旅游景区、饭店、民宿、文博场馆、滑雪场、森林草原等涉旅场所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完善出境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开展体育行业高危项目隐患专项治理,重点加强航模、动力三角翼、漂流、游泳、滑雪、攀岩等项目的安全管理,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

11)特种设备

开展电梯隐患专项治理,加快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电梯应急能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开展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隐患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持续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运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特种设备技术支撑和公益保障属性,有效发挥检验机构在技术检查、事故调查、专业执法、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12)电力

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重点治理施工企业防高坠、防触电工作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等问题,强化“煤改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系统排查电网运行隐患,有效管控电网风险。全面排查农村电网改造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农村电网公共基础设施日常维修养护。

6.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1)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动安全生产与5G、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等多系统的协同集合,实现安全生产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持续推进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两客一危”、水库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管系统建设,推动全面建成多行业、全要素、大平台的安全生产调度体系,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重点企业以及景区、加油站、加气站、水库、客运站、交通行业“两客一危”等领域点位接入州指挥部视频系统,实现对重点点位作业区、生产作业面、重大危险源的全覆盖监控。采取行业部门专项调度和指挥中心综合调度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各行业监管部门专业人员,对本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调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全面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2)加强人才培养

完善专业人才引进保障政策,着力建设一支有较强影响力、竞争力的高层次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加强与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等第三方支撑力量开展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积极培养企业安全生产复合型人才和岗位能手。在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昌吉州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开展安全培训,严格实施持证上岗。建立安全监管人员与企业人员双向挂职交流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7.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

1)完善社会化协同机制

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坚决遏制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现象。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队伍建设,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发挥专业机构的科技优势,加强政府购买技术服务,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鼓励中小微企业采取订单式、协作式购买技术服务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消防安全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公共安全、居家安全、应急避险教育,推动全社会提高安全意识。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推动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8.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健全州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州各类应急预案与自治区应急预案衔接。高危行业重要生产装置、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编制及演练工作。围绕节假日、复产复工等重要时节、重点部位的安全保障,着眼防范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实战演练。开展事故救援演练效果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演练效果。

2)提高企业应急保障能力

推动企业完善应急预案相关的制度管理,强化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实操性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梳理评估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和水平。推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建立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企业、政府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

3)完善政府应急保障能力

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灭火救援能力。壮大政府、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增设消防站点,持续推进基层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装备配备,完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队伍调配、车辆使用、资金补偿等相关制度保障,到2025年逐步建成与安全生产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加大政府对社会救援力量的支持和引导力度,规范社会救援队伍建设,建立社会救援力量资金保障长效机制。

(三)防灾减灾

1.完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制

强化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属地责任,加强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减灾委、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职能整合,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自然灾害防治综合协调机构。强化部门优势互补,职责分工明确、责任无缝衔接的统分结合管理模式,建立灾害风险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清单,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

2.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机制

建立完善应急、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统计、气象、林草等单位灾害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构建统一的灾害综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致灾因子、承载体、救援救灾力量资源等信息及时共享。建立健全州、县市(园区)、乡镇(街道)、村四级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壮大灾害信息员队伍,提升灾情统计核查、报送与服务能力。健全地区防灾减灾救灾协作机制,统筹构建区域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物资储备、联合应急救援等体系,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协同响应能力。建立重特大自然灾害研判机制,针对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季节特点,开展定期会商,综合分析研判灾害趋势预测和灾害形势。

3.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1)加强自然灾害监测能力

健全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部门间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统筹应急管理、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草原、交通、电力、地理信息、统计等相关监测资源和基础数据接入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实现灾害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能力。形成纵向应急管理系统自主采集、横向多部门共享的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有效实现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灾害预警的全域覆盖。

2)提升自然灾害预警能力

建立涉灾部门、专家团队、社会力量等多方参与的灾害形势会商机制,定期分析研判自然灾害形势。加强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多部门共用、多灾种综合、多手段融合、自治州—县市(园区)—乡镇三级贯通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制定完善自然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实行自然灾害分级预警,按照自然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综合研判结果开展分级预警,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精准度。加强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和偏远区域预警信息传播接收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灾害易发地区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建设,解决预警“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完善舆情监测系统,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利用网络舆情、自媒体等及时发现和处置事故灾害信息。重点推进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农村防汛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建立病险水库、堤防等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强化流域水旱灾害防御系统高度。

4.强化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1)强化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推进地震、地质、气象、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要素风险调查与隐患排查,规范自然灾害调查评估行为,开展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开展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鉴定、评估和加固,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镇老旧房屋加固改造作业,提高城市建筑、交通设施、生命线工程和基础设施的抗灾设防水平。

2)提升灾害工程防御能力

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源头治理,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加快呼图壁河呼图壁县北疆铁路大桥至西大桥段防洪工程等主要支流治理工程建设。推进流域面积200-3000km2的中小河流和木垒县东城孙家沟、奇台县烧房沟等山洪沟治理。加强呼图壁县红山水库等病险水库和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开展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特别是生态修复型人影能力,有效利用天山云水资源开展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的改善。科学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逐步提升避灾防灾能力,做好在极端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工作。

5.提升灾后恢复能力建设

1)提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自治州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研究完善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调整优化与自治州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旱灾和冬春生活救助等政策,稳步提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完善指挥协调体系,健全自然灾害分级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优化资源调配,强化力量协同,提升转移安置、人员搜救、社会救助、心理疏导、应急通信等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科学救援、精准救援、高效救援。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及时总结梳理、分析研判、查找漏洞、补齐短板。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强消防综合救援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健全快速调动机制,强化救援人员配置、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后勤保障标准化建设,提升快速精准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等专业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规划专业应急队伍的种类、数量、层次、布局,围绕“促进能力升级,提升打赢能力”目标,深化救援队伍战术研究,强化实战训练和专业科目救援训练,进一步提升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的专业处置能力。

3)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建立统一权威、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政府采购、调剂调用等保障机制。建设能够自治区储备相互补充,相互结合的储备体系,根据区域风险情况和灾情特点,统筹布局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科学确定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储备规模和仓储布点,初步形成以州级储备为核心、县市级储备为支撑、乡、镇(街道)储备为基础以及村(社区)避灾安置场所零星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品种、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建立统一指挥、资源共享、调度灵活、配送快捷的应急物资智能调配体系,物资分发精准性和时效性显著提高。制定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紧急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优化紧急采购流程,保障应急救灾物资能够及时送抵受灾群众。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物资储备,推动家庭储备,提升社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规范社会征用补偿和物资捐赠工作。

6.推动防灾减灾科技支撑与人才保障

在自治区的指导和推进下,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卫星遥感、北斗导航定位、移动通信等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提高灾情信息采集与传输能力、应急指挥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后勤保障能力。

支持昌吉学院、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展灾害风险管理学科建设,加强多层次防灾减灾研究及应用型人才培养。依托援疆政策,联合共建,交流合作等形式,加强专业人才素质培养,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人员、专家、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标准制定、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等方面的作用。

7.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深入推进防灾科普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利用文明社区、文明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谐社区( 村) 、平安校园、综合减灾社区等载体,以及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普及各类安全和应急避险常识,组织形式多样的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公众突发事件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企事业单位履行防灾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等社会责任,全面提升社会公众防灾素养。推进应急安全体验设施建设,科技场馆等场地设施,建设一批集宣传教育、展览体验、演练实训等功能于一体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发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防灾减灾科普读物和学习教材,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说、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各类学校、医院、大型企业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开展防灾减灾安全知识教育和逃生避险演练,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大力支持培育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完善政府购买应急救援服务机制。加大社会化技术服务机构培育力度,扶持服务质量高、创新能力强的技术服务机构发展,推进技术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完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鼓励保险公司研发推出符合市场需求、多样化的商业巨灾保险产品,推进防汛防台、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开展巨灾保险制度试点建设。推进农业保险、居民住房灾害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商业财产保险等“扩面、增品、提标”,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灾害风险保障需求。


四、重点工程

(一)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程

1.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昌吉州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中心,综合集成视联网、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可视化平台为一体的“1+N”信息化平台,重点监控生产过程的关键指标、重点区域、高危作业等环节,实现预警、报警、处置、消除全流程管理。通过企业监控及报警信息,经数据分析后建立本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事故隐患数据库。

2.昌吉州工业园区智慧化云平台建设工程

推动昌吉州工业园区智慧化云平台建设,以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智慧等技术为手段,以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为载体,加快构建“政府、园区、企业”三级联动的应急保障体系,实现智慧管理应用的集成和感知网络的统一管控。到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检测率达到100%。

3.自然灾害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全州自然灾害风险感知网络“一张图”,对海量、多源、多灾种的风险监测数据进行快速处理分析,实现本级跨部门以及多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升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采用一级部署、四级应用的建设模式,整合涉灾部门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形成覆盖全州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二)执法队伍和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工程

1.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提升自治州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按国家统一规定,完善各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装备配备,统筹规划装备配备计划,更换配置一批个体防护、执法保障、执法过程、测量侦检等通用装备,以及矿山监管、危化监管、工贸监管等专用装备。建立健全执法装备的使用、维护、报废、更新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装备的使用和管理,增强执法装备保障能力。

2.矿山救护大队搬迁工程

积极推进昌吉州矿山救护大队基地迁建至昌吉市三工镇长丰四队,预计整体总投资约为6750万元,通过增大办公面积,新增自治州应急调度指挥中心,新增室内体能训练馆,增大战备值班宿舍及培训宿舍,增大社会化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室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矿山救护大队硬件水平,改善指战员工作训练环境。

3.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工程

在昌吉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呼图壁县和玛纳斯县,建立8个消防救援站,总建筑面积2.21万平方米,其中一级消防救援站5个,二级消防救援站3个,每个消防站包括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和辅助用房,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地,进一步提升消防救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队伍专业素质提升工程

制定执法队伍和救援队伍专业能力提升计划,每年按照不同行业领域采取理论学习、研讨交流、模拟训练、案例分析、考试测验、演讲辩论以及封闭式拓展训练等形式。根据实际组织县市(园区)安全生产执法开展交叉互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现场执法、应急救援队伍技能大比武等练兵活动,全面提升队伍人员专业素质。

(三)本质安全提升工程

1.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提升工程

各行业监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互联互通工作,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任务和措施,及时消除“信息壁垒”及监管信息“不对称”现象,以解决体制机制不顺畅造成的风险隐患。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环保等改造治理项目时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可行性论证评估,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规范和程序,满足改造治理、安全生产双重要求。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建设,明确人员职责分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监督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指挥停限产(复产)工作,完善企业生产、仪表、安全等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停限产(复产)方案,全面辨识分析停限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2.重点行业领域设备工艺改造工程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科学审慎引进新建项目,须经多部门会商联合确认企业工艺设备等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禁风险防控等措施未落实就投入生产和使用。在科学系统的安全论证和风险评估、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现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积极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对现有生产设施、装备、生产工艺进行改造,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达到相应的专业水平要求,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重点行业领域智能化建设工程

“十四五”期间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条件,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进一步提升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降低并严控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推广应用可实现本质安全的先进工艺技术装备,鼓励企业开展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开展系统性智能化建设,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剥)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十四五”期间建成采掘智能化工作面示范矿井。

4.高危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建立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全面覆盖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履职担当,持续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化管控工艺技术、安全关键设备、人员作业行为的风险,实现企业安全管理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跨越,做好过程安全管理与安全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有机融合。实现全员参与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和管控,确保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持续、有效、稳定、健康,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自然灾害防范工程

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

开展昌吉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掌握全州的自然灾害基础状况,摸清全州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管辖区域内综合抗灾能力。全面调查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为今后全州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以及长期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供指引。

2. 昌吉州生态修复型人影能力提升工程

有效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基本形成以粮棉基地、森林草场、水源地及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区域的地面作业火力网、监测网、应急指挥及试验示范作业体系,全面推进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昌吉州防灾减灾、生态建设和保护、粮棉主产区安全、水源安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3.林草防火基础建设工程

推进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完善森林草原防火通信指挥系统,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通信指挥、无人机巡护、航空力量和物资储备库体系建设,建设防火阻隔带道路,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综合治理,依托自治区推进昌吉航空护林站建设。

4.地震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以现有昌吉州数字地震台等系统为基础,依托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在昌吉州区域建成由台站观测系统、通信网络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系统、技术支持与保障系统组成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服务于重大工程紧急处置、社会公众逃生避险、学校等人口密集场所的紧急疏散、政府应急决策和科学研究。

5.重要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科学有序组织实施对玛纳斯县塔西河矿区,呼图壁县白杨沟矿区、昌吉市硫磺沟矿区等部分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加快研究制定避险搬迁安置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按照轻重缓急,因地制宜开展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城镇老旧房屋改造工作,开展重要公共建筑物抗震性能鉴定抗震加固,提高抗灾能力。

6.防洪安全提升工程

“十四五”期间通过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病险水库及水文除险加固、城市防洪防涝等工程68项,工程总投资202472万元。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全面提升防汛抗旱减灾能力,提高昌吉州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立足当前防汛安全,超前谋划、统筹推进、加大投入、加快控制性工程、蓄滞洪区等骨干工程建设。上游山区段兴建水库,拦蓄调节洪水,减轻防洪压力;下游河段以修筑堤防护岸河道疏浚为主,提高涉及的主要城镇、农田保护区防洪标准;建立永久性防洪体系,在全河段建立预警预报系统,做好防洪调度。

1)主要支流治理(流域面积3000km2以上河流)

规划实施玛纳斯县团结干渠至煤窑沟矿段、解放渠至煤窑沟矿段护岸工程、呼图壁河呼图壁县青年干渠二至北疆铁路大桥段防洪工程、呼图壁河呼图壁县北疆铁路大桥至西大桥段防洪工程等主要支流治理项目5项,规划投资12475万元。

2)中小河流治理(流域面积200-3000km2河流)

规划实施29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规划总投资72199万元。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措施主要为:在平原灌区的上、中游段修筑护岸防洪堤坝工程,稳定河岸提高河道过洪能力,保护沿岸城镇、农田、村庄、交通、水利工程安全;灌区下游主要是修筑堤防,防止淹没沿河农田村庄,结合引洪灌溉控制洪水,既保证水库蓄水又安排好洪水出路。

3)山洪沟治理

规划实施木垒县东城孙家沟、奇台县烧房沟、吉木萨尔县水溪沟、阜康市三工河白杨沟等山洪沟治理项目10项,投资计1885万元。

4)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规划对昌吉市三屯河水库、木垒县一碗泉水库、呼图壁县红山水库、大海子水库共计4座中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规划总投资31659万元。

5)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十四五”期间规划对塔西河红沙湾渠首、东城渠首、达坂河渠首、吾塘沟渠首、白杨河渠首等15座大中型病险渠首(水)进行改建,投资共计32647万元。

6)城市防洪防涝能力建设

“十四五”期间规划实施昌吉市、吉木萨尔县、呼图壁县城市防洪工程共计3项,投资共计24700万元。

(五)安全与法治意识提升工程

1.党政领导、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党政领导干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通过专题学习、报刊杂志等方式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相关法律法规,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参加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提升科学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制定实施干部学法计划、轮训教育方案,推进安全学习教育全覆盖。通过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习、法宣在线网络学习,系统开展安全与法治理念教育。每年组织应急管理执法比武、交叉检查,推进说理式执法,把案(事)件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提升监管人员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做好带头学习、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每年举办1次事故责任人警示教育班,对上一年度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适时组织企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犯罪案件庭审。

2.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推进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等园区实训基地及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企业培训空间建设。加大从职业院校招收新员工力度,逐步提高从业人员中高中阶段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招收比例,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推动在岗员工安全技能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努力达到重点岗位职工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全覆盖,2022年达到30%以上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后每年取证人数比例逐步提升,全面提升从业安全素质。

3.社会公众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推动建设集科普、互动、安全体验功能于一体的科普体验馆,含常规展馆、体验馆、培训馆的线下场馆和包含VR体验平台建设和体验内容开发的线上场馆。在网站网页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理论阐释、以案释法、政策解读等普法活动。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法治意识宣传教育阵地保障,达到服务群众和教育群众、满足群众安全知识需求和提高安全素养的目的。

(六)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1.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

在昌吉州各县市(园区)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保障每个储备库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储备300至500人的物资,并依据国家规定的储备年限及时更新。完善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物资储备机制,推广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储、生产能力储备和家庭储备等多种方式,丰富物资储备种类,拓宽救灾物资供应渠道,对救灾物资入库、储存、运输、出库和分发进行智能化管理。

2.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和条件,盘活区域内可用资源,依托新建小区、公共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和学校操场等,采取确认、修缮、加固、拓展功能等方式,规范标识设置,加强设施配套,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应急避难场所。对已建成的应急避难场所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其开展升级改造,逐步完善避难场所内供水、供电、医疗等设备设施,确保每个应急避难场所都有指引标识、物资储备、供水、环卫、供电、通信、疏散通道等必要的应急设施。

3.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灾害信息员队伍,确保每个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有2名灾害信息员,为农村地区特别是多灾易灾地区建设应急广播系统,加强村志愿消防队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通信装备,开展基层群众自救互救技能普及和培训活动,依托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以自救互救为核心的应急技能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的组织领导,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参与单位积极配合。依据规划制定阶段性行动计划,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保障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到位,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在年度财政公共预算内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并加强与对口援疆规划相衔接,并列入本规划重点工程(项目)予以支持,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拓宽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以及安全生产提供财力支持,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强化规划实施,完善评估考核机制

将规划作为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强化规划的实施。各县市(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分解细化本规划的目标指标及主要任务,提出可操作性的实施措施,对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实施主体、资金和进度,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按期启动、实施和完成。强化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23年和2025年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