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各部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4月3日颁布、5月15日起施行。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于4月17日研究下发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9〕14号,以下简称《要点》)。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要点》,做好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界限,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有助于更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二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条例》主要突出了三方面内容,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应当重点予以把握:一是以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不例外,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少数申请人不当行使申请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作出了必要规范;三是强化便民服务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全面准确理解新修订《条例》的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条例》贯彻执行,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升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三要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对制定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做好清理工作。目前,自治区已启动程序,修订2008年5月1日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政府令第152号),在此期间,凡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条例》执行。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在《条例》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调查研究、收集新情况,一方面,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程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另一方面,要认真总结工作实践经验,及时了解和反映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对在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遇到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与州政府办公室联系。

二、做好《要点》的贯彻落实工作

《要点》从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等方面部署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州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总目标统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已将《要点》的具体工作要求纳入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也将《要点》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县市(园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要点》要求,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020年1月20日前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载地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4/15/content_5382991.htm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下载地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4/29/content_5387400.htm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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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6-20 19:09:5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各部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4月3日颁布、5月15日起施行。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于4月17日研究下发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9〕14号,以下简称《要点》)。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要点》,做好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界限,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有助于更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二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条例》主要突出了三方面内容,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应当重点予以把握:一是以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不例外,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少数申请人不当行使申请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作出了必要规范;三是强化便民服务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全面准确理解新修订《条例》的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条例》贯彻执行,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升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三要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对制定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做好清理工作。目前,自治区已启动程序,修订2008年5月1日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政府令第152号),在此期间,凡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条例》执行。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在《条例》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调查研究、收集新情况,一方面,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程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另一方面,要认真总结工作实践经验,及时了解和反映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对在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遇到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与州政府办公室联系。

二、做好《要点》的贯彻落实工作

《要点》从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等方面部署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州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总目标统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已将《要点》的具体工作要求纳入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也将《要点》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县市(园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要点》要求,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020年1月20日前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载地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4/15/content_5382991.htm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下载地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4/29/content_5387400.htm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