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工作规定》,为提高政府立法的透明度,保障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合法权利,增强政府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昌吉州人民政府规章“十四五”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中心工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昌吉州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加强民生保障的实际需要,符合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根据《立法法》有关规定,征集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项目意见建议。
二、征集时间
2020年7月3日至8月3日。
三、提交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基本要求
(一)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地方政府立法权限,符合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立法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范围。
(二)立法项目建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立法项目的名称、制定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主要依据、规范的主要内容和举措等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有关情况的说明。提出的项目建议可以是原则性的,也可以是草案文本。立法建议项目已有代拟稿的,可提交代拟稿以及立法参阅资料等。
(三)为便于反馈情况,提交立法项目的建议,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提交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方式
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信件、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
五、建议应用及反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对收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州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编制昌吉州人民政府“十四五”政府规章立法项目规划草案,报州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反馈。
电子邮箱:cjzsfjlfk@sina.com(昌吉州司法局立法科)
联系电话:0994-2340626 2340608
传 真:0994-2337953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昌吉州司法局
邮 编:831100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