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纪要的通知》(清整联办〔2017〕30号)精神及《自治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7〕110号)要求,为做好自治州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范围
(一)工作目标。按照整治责任清、整治措施实的要求,通过“该规范的规范、该撤并的撤并、该关闭的限期关闭”等整治措施,规范交易场所运营模式,清理整顿违规交易场所,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二)工作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包括“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各类交易场所,但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除外。其中:权益类交易包括产权、股权、债权、林权、矿权、知识产权、文化艺术品权益及金融资产权益等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是指以大宗商品的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采用电子化集中交易方式,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不必交割实物的标准化合约交易。其他标准化合约,包括以有价证券、利率、汇率、指数、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为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二、清理整顿重点
(一)具备交易场所运营资质,但业务开展不规范的各类交易场所。重点查处以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采用违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与所批复交易品种不一致;未采取资金托管等方式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侵占、挪用投资者资金。
(二)不具备交易场所运营资质,实际开展交易场所相关业务。重点查处以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一是未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违规开展交易场所业务;二是未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名称中冠以“交易中心”“交易所”等字样的各类企业;三是违规为各类交易场所发展会员并代理买卖产品的;四是违规在网络上开设网页宣传各种贵金属、原油、邮币卡等商品交易的;五是名称、营业范围、交易品种、宣传内容中带有“微盘”“微交易”“云交易”等字样的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站。
三、职责分工
州金融办:负责与各县市、园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收集、汇总清理整顿工作信息。
州工商局:负责摸排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交易中心、交易市场、交易场所、交易所、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贵金属、信息技术、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品经营、商品交易、电子商务、艺术品交易、艺术品交流、文化发展、文化传播等字样的企业,并列入重点关注对象。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无审批部门或未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交易场所的清理工作。
州银监局:负责督促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对照中国证监会提供的“微盘”交易平台名单,开展专项排查和风险评估,停止为没有区级人民政府批文的非法交易场所和非法电子交易平台提供金融服务。
州公安局:负责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排查交易场所涉嫌犯罪情况。依法打击发生在交易场所和利用“微盘”平台的犯罪活动,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
州委宣传部:负责对违法违规交易场所包括交易场所会员、代理商、居间商在网络、电视台、电台、报纸、期刊等各类广告发布媒介进行的广告宣传、行情发布等活动。
州通信管理局及网信办:负责以名称、营业范围、交易品种、宣传内容等中间带有“微盘”“微交易”“云交易”等关键字为标准,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站等全面摸排“微盘”交易平台名单,建立“微盘”交易平台动态监测机制和清理处置机制。
州商务局:负责加强对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的指导监督,对商品现货交易场所采取的分散式柜台交易、现货连续(延期)交易、融资融货交易等违规交易模式进行全面排查。
州发改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文广局、邮政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技术产权、矿权及土地使用权、农村产权、国有资产、林权、知识产权和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的指导监督,开展风险排查,督促违规交易场所整改。
各县市、园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妥善做好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进度
(一)摸底阶段(5月27日至6月10日)。自治州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进行全面摸底,汇总梳理摸底信息于6月10日前报送州金融办。
(二)排查阶段(6月11日至30日)。州金融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时将各类交易场所信息汇总分类,发至有关县市(园区)开展全面排查。各县市、园区将排查结果于6月30日前报州金融办。
(三)清理整顿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各县市、园区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清理整顿方案,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于7月20日前将清理整顿方案和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报州金融办,由州金融办汇总后上报自治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园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要切实承担属地管理职责,及时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此次工作。请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6月5日前报州金融办。联系人:高艳,联系电话:2368163、18109912084。
(二)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明确监管责任,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坚持部门间和县市、园区间纵横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发挥监管合力,共同承担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任务。
(三)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等特点,要讲究清理整顿策略,做到依法依规,注意方式方法,做好风险隔离,切实防范处置风险,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