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州直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自治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自治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决战决胜“一年稳住、两年巩固、三年基本常态”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打赢投资超常规增长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更是全面践行自治区赋予的“争当稳定的排头兵、争做发展的先行者”光荣使命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州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对做好全州政务信息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全州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有效服务政府决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明确重点、创优服务、完善制度、培训交流、考核奖惩等措施,健全信息工作体系,提升信息服务质量,切实发挥政务信息辅助决策作用,确保自治州政务信息工作进入自治区先进行列。
二、工作任务
(一)瞄准一个目标,突出重点内容。
政务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自治州“争当稳定的排头兵、争做发展的先行者”、践行“六个走在前列”这一工作目标,突出八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聚焦社会稳定。第一时间反映突出总目标、盯牢总目标、落实总目标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围绕社会面防控、基层阵地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建设、互联网管理、聚焦经济发展。第一时间反映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过程中的实时动态,围绕宏观经济运行、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攻坚、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财税金融支撑、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等重点工作报送信息。聚焦改革开放。第一时间反映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抢抓“一带一路”机遇,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方面的措施、进度、效果,围绕重点改革任务清单中明确的目标任务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营改增”、“电化昌吉”等重点改革工作做好信息跟踪反馈;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强对“走出去”战略落实情况的信息反馈。聚焦改善民生。第一时间反映民生建设领域的新举措、新成效,围绕九大惠民工程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报送信息。聚焦生态保护。第一时间反映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昌吉方面的工作进展,围绕“两清两美一绿”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严禁“三高”项目、严格生态保护制度和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污染防治、防沙治沙等重点工作及时报送信息。聚焦社情民意。第一时间回应基层关切,充分利用“访汇聚”、信访、纠纷调处等工作平台,及时发现、反馈基层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聚焦政府自身建设。第一时间反映政府在提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方面的工作进展,围绕“学转促”、“放管服”、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报送信息。
政务信息报送要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在紧扣八项重点内容的同时,注重系统分析、深度挖掘、总结提炼,在突出特点、呈现亮点、反映热点、剖析难点上下功夫,在提高信息的时效性、针对性上做文章,做到服务不间断、任务全覆盖。各县市每月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100篇;三个国家级园区每月不少于30篇;州直重点部门每月不少于20篇;州直非重点部门每月不少于10篇。
(二)把握三项原则,创优服务质量。
坚持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原则。及时,即严格遵守信息时效性要求,领导言论信息当天报送,重要会议精神、领导批示落实情况一周以内反馈,当月经济统计数据在次月15日以前报送。准确,即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要恰如其分,反映困难和问题要客观实在,提供的数据要准确无误。全面,即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提供信息,点面结合,防止以偏概全,保证信息完整性。规范,即严格政务信息报送格式、表述规范和报送程序。坚持关注全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注重捕捉分析问题类信息,重点反映事关全局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困难,需要上级层面研究解决的政策事项,既要提出问题,也要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坚持紧扣需求、服务决策的原则。要深入研究政务信息以文辅政的工作特性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政府决策需求提供信息服务,既要提供“短频快”式动态类信息,更要不仅仅满足于、局限于告知型信息服务,要运用调查研究等手段,拓展信息采写深度,报送高质量、高价值真正能够发挥辅助决策作用的信息。
(三)落实六项措施,提升业务水平
制发报送要点。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按月下发信息报送要点,提高信息针对性、时效性。强化约稿调度。采取定题、定向、定期形式下发约稿通知,并将约稿反馈情况作为政务信息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受约稿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必要时组成起草(调研)小组,确保按照内容、时限要求上报。严格审核程序。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务信息的日常审核签发,严格执行审核签发程序,切实把好三关:把好政策关,确保政务信息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好内容关,做到实事求是、数据准确、措施可行,逻辑清晰、行文规范;把好发送范围关,严格执行简报资料清理和机要保密有关规定,该发的不漏发,不该发的不乱发。州政府办公室对未注明审签人、撰稿人及联系方式的信息一律不予接收。对不严格执行信息审签程序,信息弄虚作假、瞒报错报,延误、误导政府决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核成绩中予以扣分,问题严重的给予处分。办好工作年会。按年度召开自治州政务信息工作会议,开展经验交流和先进表彰,邀请信息业务相关领导、专家、学者进行集中培训。建立约谈机制。按季度对信息报送数量不够、质量不高、工作滞后的县市、园区、州直部门进行约谈,督促整改,确保信息报送系统高效运转。加强工作联络。建立每周讲评、月度分析机制,应用微信、qq群等通讯手段搭建政务信息系统交流学习平台。
(四)抓好一支队伍,夯实工作基础。
配齐配强专兼职信息员。各县市政府办公室要配备2名专职信息员,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信息员,各部门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撰写、上报、刊物编发和日常联络等工作。要选拔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好综合分析及文字表达能力、思想敏锐、吃苦耐劳的同志从事信息员工作,并保持信息员队伍相对稳定。要为信息员提供参会阅文、教育培训、跟班学习、外出调研机会,加大培养和使用力度,从政治、工作、生活上关心支持信息员队伍,为其提高业务水平搭建平台。建立全员办信息制度。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要建立全员办信息制度,将政务信息写作能力培养作为强化工作能力、提高业务素质的重要内容,将信息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明确任务,强化奖惩,形成人人头上有信息任务,人人参与信息工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配合的良好格局。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州政府办公室每年以跟班培训方式对县市、园区信息员进行一次轮训(每期2个月,每年10人次),并开展送课下基层活动不少于10场次,各县市每年完成2次人数在50人以上的信息集中培训,园区、州直各部门每年完成1次以上的信息集中培训,确保信息报送与政府决策需求合拍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政务信息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思想认识、人员力量、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为政务信息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要明确政务信息工作分管领导,按要求配齐配强专兼职信息员,并在2017年5月31日之前,将政务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名单(姓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号)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州政府办公室。
(二)强化考核奖惩。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园区、州直部门的绩效考核,执行《自治州政务信息综合积分管理办法》(附件1),综合信息报送数量、质量、约稿反馈、专兼职信息员配备、业务培训等任务落实情况实行积分管理,按月通报排名,并根据年终名次确定考核成绩。严格落实《自治州政务信息工作奖励办法》(附件2),对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上报信息被国务院、自治区政务信息刊物采用的撰稿人予以奖励。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信息工作任务的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要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本级绩效考核体系,层层压实信息报送责任和任务。鼓励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制定激励机制,对政务信息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三)做好工作保障。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要把政务信息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规划,结合无纸化办公系统建设,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传输网络和高效便捷的管理系统。要为信息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移动办公、无纸化办公等设备,支持信息工作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服务内容和载体。要将政务信息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财力增长逐年增加,促进政务信息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电话:2342425,2323897,2332945(传真)。
附件:1.自治州政务信息综合积分管理办法
2.自治州政务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附件1
自治州政务信息综合积分管理办法
一、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务信息工作评价标准,督促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按要求健全信息工作组织体系,加强业务管理,落实报送任务,提高信息质量,全面提升信息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坚持数量、效率并重的原则,对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积分管理,将年终积分排名作为政务信息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一)信息采用积分(按信息采用条数计算累加)
《昌吉信息(普刊)》,主要刊载州政府领导调研言论,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落实区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典型经验和重要动态等。主要呈报州政府领导,印发至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交流学习。被《昌吉信息(普刊)》采用的信息,每条10分。
《昌吉信息(内刊)》,主要向自治区反映自治州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主要呈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州政府领导。被《昌吉信息(内刊)》采用的动态类信息,主要包括自治区领导调研言论,自治州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时动态,每条10分;情况专报类信息,主要包括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重要问题及解决措施、建议,重要社会动态和社情民意,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分析评估情况,工作创新和典型经验,领导批示落实情况等,每条20分;参阅参考类信息,主要指综合性、预测性、分析性的调研报告,每条40分。
州政府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10分。
经《昌吉信息(内刊)》上报,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另加10分。
自治区政府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20分。
国务院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50分。
(二)报送量和采用率积分(按月计算累加)
各县市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100篇并且采用率不低于5%的,每月加20分,否则不加分。
园区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30篇并且采用率不低于10%的,每月加20分,否则不加分。
州直重点部门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20篇并且采用率不低于10%的,每月加20分,否则不加分。
州直非重点部门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10篇并且采用率不低于10%的,每月加20分,否则不加分。
(三)约稿反馈积分(按次累加计算)
未按约稿通知规定的时限、内容报送约稿信息的,一次扣10分。
(四)准确性积分(按次累加计算)
信息内容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0分。
(五)培训任务积分(按年度计算)
各县市每年完成2次人数在50人以上的信息集中培训,年底加50分,否则不加分。
园区、各部门每年完成1次以上的信息集中培训年底加50分,否则不加分。
各县市、园区按州政府办公室跟班培训计划完成年度跟班培训工作,年底加50分,未按时限规定派人参加培训、培训人员未完成培训任务或培训期间出现违规情况的均不加分。
(六)组织体系建设积分(按年度计算)
明确分管领导,各县市政府办公室配备2名专职信息员,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信息员,各部门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年底加50分,否则不加分。
四、州直重点部门、非重点部门名单
重点部门(38个):州信访局、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安局、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旅游局、煤炭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农机局、粮食局、教育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卫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民宗委、城乡规划管理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昌吉州支行、银监局、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
非重点部门(27个):州督查室、监察局、供销社、机关事务管理局、司法局、法制办、外办、人防办、老龄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档案局、知识产权局、地震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总工会、团委、妇联、文联、科协、伊协、国网昌吉供电公司。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六、本办法由州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自治州政务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一、为充分调动全州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及时、准确、特色鲜明地呈现自治州“争当稳定的排头兵、争做发展的先行者”实践过程中的亮点、热点、难点、焦点,切实发挥政务信息辅助决策的功能,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如下:
(一)根据《自治州政务信息综合积分管理办法》确定的积分排名,年终积分排名前3位的县市、第1位的园区、前5位的州直重点部门、前3位的州直非重点部门确定为年度自治州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奖励。
(二)全州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报送州政府办公室的政务信息中,经《昌吉信息(内刊)》上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被国务院、自治区政府政务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对信息撰稿人予以奖励。
三、奖励标准如下:
(一)自治州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奖励2000元/单位。
(二)被国务院政务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奖励1000元/篇。
(三)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新疆要情》、《参考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奖励500元/篇。
(四)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情况专报》刊物采用的信息,奖励200元/篇。
(五)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昨日要情》刊物采用的信息,奖励100元/篇。
四、信息积分排名、信息采用情况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州政务办公室下发的信息通报为准;同一篇信息被国务院、自治区逐级采用的,奖金按奖励标准累加计算;同一篇信息由多个撰稿人联合撰稿的,奖金按1篇信息计算;奖金按年度结算发放。
五、本办法自下发年度起施行。
六、本办法由州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