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今年,我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605亿元,当年完成200亿元。其中:由州本级实施开工建设重点交通项目14个,总里程1702公里,投资349.2亿元。由于工期紧、任务重,为保证重点交通建设公路项目顺利实施,急需做好协调服务、加快推进相关前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构。各县市(园区)围绕今年确定的自治州重点交通建设计划,成立重点交通项目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县市长(园区管委会主任)担任。州交通运输局围绕今年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成立相关监督协调服务领导小组。
二、做好土地征收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全力做好州级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征拆工作,所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必须在开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县市(园区)负责,由州交通运输局代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征地、拆迁责任书。
三、做好料场划定工作。为控制工程造价,减少运营补贴,降低后期运营成本,各县市(园区)要认真落实《关于做好自治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和料场保障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7〕20号)文件精神,为重点交通项目选定料场工作,在料场选定好后划定给政府出资方代表昌吉州城投公司。
四、做好道路交通保障工作。各县市(园区)要组织交通、公安、住建、路政、运管等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成立道路交通保障小组,保证道路的施工安全和运输通畅。
五、做好水、电等保障工作。各县市(园区)全力保障项目施工期间正常用水、用电以及运营期间生活用水、用电。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