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要依据 | 实施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 | 完成 时间 | 承办单位 |
1 | 昌吉州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规划(2025-2030年) | 国家及自治区先后印发了《“十四五”物流发展规划》和《自治区推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州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形成以物流业为主导的枢纽经济,按照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研究制定我州物流业发展规划。 | 现代物流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制定现代物流发展规划能够更好地赋能实体经济,推动供应链体系发展,加快布局建设区域物流枢纽和国家物流枢纽,对于我州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2025年第二季度 | 州发改委 |
2 | 昌吉州制定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基数收费标准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0〕14号)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0〕14号)第二条:凡在我区城市(含县城、建制镇和口岸)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业、民用、公共建筑等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 2025年第四季度 | 州发改委 |
3 | 昌吉州“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 |
| 2025年年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 | 州生态环境局 |
4 | 昌吉州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 生态方面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经济方面有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社会方面有利于提供良好生态服务,保障社会持续稳定;体制机制建设方面有利于更好落实国家《湿地保护法》,与国家战略有效衔接。 | 2025年第四季度 | 州林草局 |
5 | 昌吉州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 | 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州领导批示件、国家林草局 发改委 财政部 人社部 自然资源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的函》(林函资字〔2025〕3号) | 加强保护,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同时建立管护责任制,强化林地、林木资源管理,严禁擅自改变天然林用途,禁止毁林开垦、非法侵占天然林。采取以抚育、改造、促进更新等综合措施开展系统修复,实施可持续经营,根据资源变化适时调整措施。 | 2025年第四季度 | 州林草局 |
6 | 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 | 我州现行政策《关于印发自治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昌州政办〔2017〕109号)规定,城乡居民门诊统筹仅在乡镇(社区、村)定点门诊就医予以报销。群众反映要求在县级医院门诊给予报销,今年人大代表也提出相关建议。目前全疆有5个地州已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保障扩展至二级医疗机构。该项工作已纳入州政府工作报告。 | 2025年第二季度 | 州医保局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要依据 | 实施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 | 完成 时间 | 承办单位 |
1 | 昌吉州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规划(2025-2030年) | 国家及自治区先后印发了《“十四五”物流发展规划》和《自治区推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州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形成以物流业为主导的枢纽经济,按照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研究制定我州物流业发展规划。 | 现代物流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制定现代物流发展规划能够更好地赋能实体经济,推动供应链体系发展,加快布局建设区域物流枢纽和国家物流枢纽,对于我州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2025年第二季度 | 州发改委 |
2 | 昌吉州制定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基数收费标准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0〕14号)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0〕14号)第二条:凡在我区城市(含县城、建制镇和口岸)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业、民用、公共建筑等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 2025年第四季度 | 州发改委 |
3 | 昌吉州“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 |
| 2025年年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 | 州生态环境局 |
4 | 昌吉州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 生态方面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经济方面有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社会方面有利于提供良好生态服务,保障社会持续稳定;体制机制建设方面有利于更好落实国家《湿地保护法》,与国家战略有效衔接。 | 2025年第四季度 | 州林草局 |
5 | 昌吉州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 | 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州领导批示件、国家林草局 发改委 财政部 人社部 自然资源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的函》(林函资字〔2025〕3号) | 加强保护,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同时建立管护责任制,强化林地、林木资源管理,严禁擅自改变天然林用途,禁止毁林开垦、非法侵占天然林。采取以抚育、改造、促进更新等综合措施开展系统修复,实施可持续经营,根据资源变化适时调整措施。 | 2025年第四季度 | 州林草局 |
6 | 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 | 我州现行政策《关于印发自治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昌州政办〔2017〕109号)规定,城乡居民门诊统筹仅在乡镇(社区、村)定点门诊就医予以报销。群众反映要求在县级医院门诊给予报销,今年人大代表也提出相关建议。目前全疆有5个地州已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保障扩展至二级医疗机构。该项工作已纳入州政府工作报告。 | 2025年第二季度 | 州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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