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昌吉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

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24号)工作要求,现将《昌吉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82404922@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1100)。来信请于信封上注明“昌吉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反馈意见”字样。

联系人:余春满

联系电话:0994-2333549


附件:昌吉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终稿 - 副本.xlsx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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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吉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
【开始时间】: 2025-03-11 【征集状态】: 征集已结束 【结束时间】: 2025-03-24

结果反馈:

2025年3月11日至3月24日,我局就《昌吉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意见征集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条,采纳1条(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为2025年重点排位单位,纳入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特此说明。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03月26日


关于《昌吉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

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24号)工作要求,现将《昌吉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82404922@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1100)。来信请于信封上注明“昌吉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反馈意见”字样。

联系人:余春满

联系电话:0994-2333549


附件:昌吉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终稿 - 副本.xlsx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