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
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24号)工作要求,现将《昌吉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82404922@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1100)。来信请于信封上注明“昌吉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反馈意见”字样。
联系人:余春满
联系电话:0994-2333549
附件:昌吉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终稿 - 副本.xlsx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