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新疆电子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将“乌昌石”城市群建设成为西部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产业中心、全疆电子商务产业中心的要求,切实加快昌吉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昌吉州商务局拟定《昌吉州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2月12日——12月2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994-2267890传真:0994-2267891
邮箱:511868777@qq.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昌吉州商务局
2023年12月12日
《昌吉州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党中央将发展数字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电子商务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电子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将“乌昌石”城市群建设成为西部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产业中心、全疆电子商务产业中心,明确了昌吉州电子商务发展的定位。在此背景下制定出台《昌吉州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各项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平台经济和促进昌吉州电子商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起草过程
根据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的指示要求,州商务局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县市园区,召开电商企业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借鉴其他地州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措施和经验,参考福建、宁夏等地电商发展方面的意见。先后多次向州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征求意见,州政府领导召集部门专题讨论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作为未来一个时期我州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性文件,《若干措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连通线上线下、生产消费、城市乡村、国内国际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加快昌吉州电子商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加大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和龙头培育,通过整合资源、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加快我州电子商务发展步伐。
昌吉州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新疆电子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连通线上线下、生产消费、城市乡村、国内国际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加快昌吉州电子商务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动电商产业集聚。各县市(园区)立足本地实际,打造电商产业基地等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发挥产业集聚、辐射和引领效应。对入驻一年以上企业超过10家、基地主体及入驻一年以上企业年度网络交易额合计3000万元以上的电商产业基地,择优给予1家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推荐申报自治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二、建设电商直播基地。支持电商直播基地完善直播产业供应链,为主播提供丰富、优质的直播货源,吸引优质直播平台、MCN机构、“网红”达人、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对入驻一年以上企业超过5家、基地主体及入驻一年以上企业年度网络交易额合计1000万元以上的电商直播基地,择优给予前2名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创建电商示范企业。建立昌吉州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培育库,持续加强跟踪服务,对年度网络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的电商平台企业或年度网络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商品牌经销企业,择优给予前3名20万元一次性奖励,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
四、促进产品网络销售。支持商贸企业运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支持生产企业产销分离注册商贸法人企业开拓电商销售渠道,年度实物网络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并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企业,按规定享受商贸单位提升市场竞争力政策。
五、支持电商云仓建设。支持企业建设运营第三方共享仓储,与快递企业合作,提供快递代发服务,对仓储总面积5000平米以上、服务昌吉州企业10家以上、年度快递寄件量超过2000票的昌吉州产品(SKU)50款以上且总寄件量300万票以上的云仓主体企业,给予70万元奖励。
六、推进跨境电商发展。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引入第三方服务企业提供报关报验、物流、结算、信保、融资等跨境电商综合服务或代运营等专业服务,对业绩突出的跨境电商平台和相关企业,按照州支持外贸发展政策给予奖励。
七、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支持相关行业协会等运营组织以电商为重点打造昌吉州公用品牌,利用各类展会、推介会以及线上专场促销活动,加大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力度,提高昌吉州品牌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八、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成立昌吉州电子商务协会,支持协会组织开展与电子商务相关的论坛、竞赛等各类活动,引导全州电商企业加强交流合作,整合资源,凝聚发展合力。
九、加强人才培育引进。各县市(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加强电商人才培训,全州每年开展培训2000人次以上。支持校企合作,开展产教融合培训并设立实训基地,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照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电商人才纳入全州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范畴,符合条件的享受《昌吉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引进培育工作若干措施》政策待遇。
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商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融资租赁等物流金融业务,切实减轻电商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和融资成本负担。
十一、构建电商数据支撑。委托专业机构提供全州网络零售统计监测分析服务,定期发布全州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报告,为行业发展研究与电商企业拓展市场提供数据支撑。
十二、强化行业宣传引领。举办会议、论坛、竞赛等电子商务相关活动,通过州内各大媒体宣传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先进典型、创业故事,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营造电商发展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