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各部门:
按照州人民政府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昌吉州人民政府
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讨论,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主要看涉及本县市(园区)、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是否突出,有无遗漏;主要工作成效是否概况到位,有无表述不到位;数据是否准确,有无代表性;下半年打算是否突出重点、切实可行。
请将具体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经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于2018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19:0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联系人:柴冬凯,联系方式:2342215、15299651816、153500868@qq.com。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7日
昌吉州人民政府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征求意见稿)
今年以来,州人民政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政协的监督、帮助和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总要求和陈全国书记对昌吉州提出的“1+2”三件大事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抓手,以高质量发展为方向,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州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各项事业稳步推进。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6月底,全州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X亿元、增长X%,一般公共预算收入X亿元、增长X%,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X亿元,增长X%,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X亿元、增长X%左右。重点抓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略)
(二)坚持精准发力,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坚决贯彻中央和区州党委的决策部署,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精准施策,确保“三大攻坚战”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一是全力化解政府债务。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3•26”“3•28”会议精神,及时组织财政、发改等部门对政府债务项目进行全面梳理,依法依规迅速化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2017年7月14日以后形成的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同时,积极稳妥推动化解2017年7月14日以前形成的政府债务,着手研究制定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筑牢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保运转、压一般”的支出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积极盘活有效资产,为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力度。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全面开展了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和P2P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对1家P2P机构进行了合规整治,查处涉嫌非法集资事件5起,处理6家银行业机构及高管,有效消除了风险隐患。
2.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一是注重统筹谋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制定下发了自治州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研究确定了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思路、目标及重点任务,为精准施策、巩固脱贫成果奠定了基础。二是强化精准帮扶。组织开展了精准脱贫“回头看”,对全州4931户15550名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进行了再排查、再摸底、再归档,逐户分析原因并制定“一户一策”巩固计划和措施,特别对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无劳动能力等特殊特困家庭,发动县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开展定向帮扶,确保了一户都不返贫、一个都不掉队。三是突出重点帮扶。集中推进产业带动、转移就业、生态保护等12项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上半年,实施产业帮扶项目11个,落实到位资金407万元,受益贫困人口210人;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转移就业1312人次、就学1429人、就医1102人。四是深化结对帮扶。持续推动2市3园区对口帮扶木垒县加快发展,安排26个机关事业单位、6个兵团单位、96家企业定点帮扶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32个村增收致富。上半年,累计实施帮扶项目69个、投入资金702.9万元,帮助转移劳动力1653人,解决困难和诉求528个。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抓好“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6次,梳理排查各类问题163个,整改156个,对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擅自变更项目等问题的32名县乡村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强化了警示震慑,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坚持科学部署推动。研究制定了自治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与各县市、园区签订了“十三五”及2018年节能降碳、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细化了任务,压实了责任,形成了倒逼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合力。二是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出台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和《禁燃区管理办法》,实施了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工程,建立了“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机制,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上半年,完成了5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严防“地条钢”、违法违规电解铝项目死灰复燃专项排查4次,清查关停“散乱污”企业?家。积极应对和处置重污染天气,将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纳入“乌昌石”同防同治大气污染预警平台范围,建立了120个微型自动监测站点,动态监控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上半年采暖期,同比全州优良天数增加了6天,重污染天数减少了23天,PM2.5下降15.9%。三是持续开展水污染治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启动了6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其中3个实现达标排放,其余3个正在加快建设之中。扎实推进水资源管理,开展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控地下水超采,“井电双控”“在线监测”实现全覆盖。上半年,关停禁采区机电井263眼。建立了常态化巡河制度,将184个项目纳入河湖保护项目清单,累计巡查发现问题89个,整改完成73个。四是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编制了《自治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启动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实施了3个固废填埋厂建设项目,与33家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回收残膜316万亩,开展降解地膜试验示范5.2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783万亩。划定193个畜禽养殖禁养区,关停禁养区内养殖场61个,实施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15个。五是坚决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验收方案以及领导干部责任清单,推行了“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追责”工作机制,推动问题压茬整改、取得实效。上半年,累计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5次,月调度会7次,开展督查6次,下发督查通报?期,督办通知28份,约谈?人,完成整改任务5项,其余25项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制定出台了21项管理长效机制,为巩固整改成果、强化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坚持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强化措施,重点发力,积极推动乡村振兴。
1.加强顶层设计。抽调州县(市)140人组成7个专题调研组,深入40个乡镇、86个村开展了乡村振兴摸底调查,制定了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明确了五大攻坚任务,确定了十项保障措施,为推动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面启动了新一轮村庄建设规划修编。在全州遴选了22个村先行开展乡村振兴试点,启动建设项目54个,计划投资1.26亿元,上半年完成投资0.5亿元。
2.强化要素支撑。按照“四个优先”的要求,引导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更多地向农村流动。围绕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实施了州直部门“100名”优秀干部赴基层挂职锻炼计划,建立了1419人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举办各类培训班2400余场次、培训8万余人次。安排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6500万元,整合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近2亿元,重点投向特色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等领域。累计实施村级惠民生项目266个。
3.深化农村改革。加强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累计实测土地707.3万亩,确权584.9万亩,完成任务面积的108%。稳步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已完成地籍调查任务。加快推进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已建成7个县市级、63个乡镇级交易平台,累计流转土地253.5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56.3%。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选择在昌吉市小渠子村、阜康市大墩村、吉木萨尔县董家湾村、奇台县腰站子村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了资产保护、资产分红、资产扩股等“三种模式”。昌吉市基本完成了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玛纳斯县列入自治区试点县市。
4.整治人居环境。将农村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研究制定了自治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综合整治意见,对全州26个乡镇、165个村实施了以“三边三化四治理两改造”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对14个乡镇、97个村全面开展了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启动7个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绿化村庄81个,总面积8900亩。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实施了1420套富民安居房配套卫生厕所建设项目。深入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普查整治,完成了农村空心房摸底调查,着手制定了整治方案,探索改变农村“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现状。
5.完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研究起草了《自治州乡村治理促进条例》(草案)。实施了48个软弱涣散村专项整治行动,班子软、维稳弱、经济穷、管理乱、民心散的问题初步得到改善。强化村级事务民主监督管理,开展了农牧区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互相攀比、铺张浪费等整治行动,农牧区因高利借贷致贫返贫的现象得到有效遏止。
(四)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立足自治州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研究出台了《坚持新发展理念 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发展方式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发展动能由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转变,产业分工由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变,加快打造具有昌吉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1.着力推动一产上水平。按照稳粮、优棉、促畜、强果、兴特色的思路,以促进农牧民增收为核心,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全力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上半年,完成一产增加值XX亿元,增长XX%。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做优做强农业主导产业。全州正播农作物766.8万亩,其中小麦223.5万亩、减少32.2万亩,棉花228.1万亩、增加41.6万亩,粮经草比例由2017年的1:1.03:0.09调整为1:1.15:0.11。二是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研究制定了推进产业兴旺的优惠政策,重点培育发展现代种业、肉牛肉羊、奶、棉花、粮油、林果、特色产业等7大产业。率先在全疆探索组建了百企名优特农产品产销联盟、天山北麓葡萄酒产业联盟、农机合作服务联盟、种苗花卉产业联盟、小麦加工产业联盟等5大产业联盟,吸纳农牧企业和种养殖合作社392家,辐射带动现代种业、优质小麦、特色林果、苗木花卉等基地280万亩,通过资源整合、抱团发展,开辟了自治州特色产业优化提升、转型发展的新路径。三是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实施了千家合作社、百家农业龙头企业提升行动,上半年清理退出“僵尸社”“空壳社”1550家、规范提升1543家、扶持壮大478家。加大国家和区州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创建力度,培育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0家。加大品牌创建力度,申报“三品一标”产品认证20个、基地认证60万亩。四是突出科技支撑引领。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力度,累计推广小麦、棉花、玉米、蔬菜等新品种30个,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推广卫星定位导航精准作业、精量播种300万亩,打造高标准农机化示范区6万亩,种植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4.5%。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中国农科院西部农业研究中心科研平台、示范基地项目全面启动,引进了18个研究所、40个项目创新团队,实施技术集成、综合防治、土壤改良等项目25项,试验的新品种1032个。五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扎实开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行动,全面巩固提升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成果,建立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10个,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病虫害统防统治200万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实施农产品二维码和合格证制度,完成农产品检验检测2247批次,合格率达到99.9%。
2.着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按照“有扶有控、做强做优、彰显特色、绿色发展”的要求,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上半年,完成工业增加值174亿元,增长5%。一是加快培育优势主导产业。突出培育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型建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及生物技术等8大产业。特变电工世界首台发送端±1100千伏高压直流换流变压器成功研制并投入使用,中泰化学15万吨离子膜烧碱、中泰新鑫化工PPS等新材料项目陆续投产,蓝山屯河聚酯、东方希望新能源多晶硅项目按期竣工,协鑫多晶硅项目加快推进,银光铝业等14家铝下游加工企业产销两旺。上半年8大产业增加值增长23%。二是深入实施企业技术改造。以绿色、低碳、节能、环保为方向,建立技改重点项目库,集中扶持恒联、神东电力、麦趣尔、益海粮油、天山面粉等企业启动实施了超低排放、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重大技术改造,上半年完成技改投资10亿元。三是积极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标准,编制了工业绿色化改造《实施方案》,将195个项目纳入绿色发展项目库。引导特变电工、蓝山屯河等企业开展国家重大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示范试点和项目攻关,推动有色、化工、建材、电力等领域的23家企业申报绿色工厂,吉木萨尔北庭工业园区申报绿色园区,2家企业申报绿色供应链,2家企业申报绿色设计产品。四是着力推进园区转型发展。对全州3大国家级园区开展了第三方评估咨询,研究出台了加快园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促园区整合优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准东崛起,落实定量考核和竞争淘汰机制,大唐、天池能源、中煤等3家“疆电外送”配套电源点项目建设步伐加快。编制了千万千瓦光伏基地、现代化工、铝合金等5个专项规划。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对接洽谈大数据项目39个,云和数据、新谷云创等2个项目开工建设。与国网新疆公司签订了执行全国最低的0.07元/千瓦时输配电价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准东封闭式低电价示范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果。上半年,实现园区工业增加值129亿元、增长4.8%,占全州工业增加值的80%。其中准东开发区实现工业增加值60亿元,占全州工业增加值的34.7%。
3.着力推动三产大发展。坚持以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为目标,大力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增强新动能,着力构建充满活力、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第三产业发展新格局。上半年,完成三产增加值XX亿元,增长XX%。一是加快发展全域旅游。成立了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高标准编制了《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了配套的《实施意见》,发布了《民宿基本要求与评定》等4个地方标准。加快旅游商品集散体系布局,首批18家“新疆礼物昌吉标准体验店”投入运营。着力推动10个旅游小镇、28个旅游示范乡(镇)村建设,持续开展“丝路庭州嘉年华•昌吉周末快乐游”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新线路、新产品、新业态开发营销活动,有效激活了旅游消费市场。上半年,全州累计接待游客766.9万人次,增长16.4%;实现旅游总消费130.6亿元,增长19.2%。二是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借力乌昌区域协同发展机遇,推动区域物流业联动互补,积极筹备新疆丝绸之路国际陆港区战略联盟第二次联盟会议。大力培育商贸物流示范企业、园区,汇通互联信息科技公司建成新疆唯一的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注册车辆30余万辆,物流结算金额达10亿元以上。中疆物流形成产、供、销、运、储、融资多元化发展格局,年到发量可达180万吨。海联三邦特色餐饮广场等新兴商贸街区开业运营。上半年,完成商贸物流投资2.15亿元,全州仓储重点企业达到19家,仓储总面积107.1万平方米;公路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增长19.6%和16.4%,快递业务营业收入增长51.8%。三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制定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简化优化养老机构相关审批手续,降低养老服务行业准入门槛,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新疆生态康养示范城项目完成投资17.6亿元,奇台县康养旅游示范区项目建设全面启动,玛纳斯县、昌吉市全国首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和街道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62处,养老床位7762张,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7%,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3%。四是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培育壮大电子商务产业体系,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培育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3家、示范企业6家,扶持800多家商贸服务企业、经营户在阿里巴巴、苏宁易购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交易业务。上半年,全州36家电子商务企业线上交易额达到3.82亿元。
(五)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坚持“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着力打造全疆“行政审批最简、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市场活力最强”的地州。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州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由199项减为113项,动态调整州本级权责清单515项。着力规范和清理各类收费事项,对19个部门43项涉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清理规范,取消《收费许可证》1285个。全力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制定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年内可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7天的目标。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力度,全面实施“十二证合一”,核发“多证合一”“两证整合”营业执照7.43万户,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压减至28项。加快职业资格改革,取消了13个鉴定所(站)、28个职业工种鉴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上半年通过“双随机”抽查各类市场主体4542户,检查信息全部公开。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了政务服务云平台,开发了便民服务手机客户端APP,全州统一的社会信用和联合惩戒体系正式发布运行。昌吉市列入自治区首批“最多跑一次”试点。
2.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全州累计减税29.9亿元。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补贴政策,为企业发放补贴资金1.3亿元。扎实开展三级联动挂钩帮扶,确定35名州领导、28家州直部门及县市帮扶368家企业,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大力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入库绿色项目345个,绿色信贷余额65亿元。组织19家金融机构与470家企业建立帮扶联系制度,帮助中小微企业融资40.84亿元。加快企业上市步伐,东方环宇燃气通过了证监会首发上市审核。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自治州本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经营暂行办法》,增强国有企业运营活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加强国有公司资产管理,清理公益性资产和不实资产近151亿元。
3.打造招商引资新优势。坚持招商引资抓项目与抓环境并重,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的配套措施办法,成立了营商环境督查组,建立了监督举报机制,重拳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研究出台了鼓励商会(协会)发展的考核奖励细则,召开了自治州以商招商暨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发布会,对以商招商成绩突出的6家商会、3家企业进行表彰奖励。指导成立上海昌吉商会,多途径拓展招商成果,先后组织“小分队”外出招商49批次,对接项目155个。上半年,全州执行招商引资项目381个,落实到位资金252亿元。坚决贯彻陈全国书记对昌吉州提出的“1+2”三件大事要求,建立招商引资绿色评估制度,全面推进绿色招商,坚决杜绝“三高”项目进昌吉。上半年,对662个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绿色评估,剔除“三高”项目120个。
4.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保障。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成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国家级农高区申报工作,推动昌吉高新区建设乌昌石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了玛纳斯县、呼图壁县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升格为国家农业园区前期工作,指导吉木萨尔县、木垒县申报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昌吉市顺利完成“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科技部第三方评估。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上半年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9家,中粮屯河、华西种业等12家企业在18个欧美等国家和中亚地区合作建立了研发机构和基地,攻克了番茄生物降解地膜等一批重大技术难题。稳步推进人才引进工作,征集发布了《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启动实施了自治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百名硕士进昌吉”引才活动,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人才26名。开展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推荐工作,26人通过自治区审核推荐,聘请外国专家24人。正生生物等6家单位的学科带头人被自治区纳入青年优秀科技人才和基层科技人才项目给予支持。
5.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积极打造七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州属企业与91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经贸业务。加快外经贸企业培育,促进开放型经济平台建设,中疆物流有限公司进口保税仓库通关运营。1-4月,州属56家外贸企业实现进出口总额1.78亿美元,增长47.1%,其中中粮屯河番茄、心连心化工、蓝山聚酯等5家龙头企业进出口额占全州进出口额的88.5%,以特变电工为龙头的进出口企业加大境外投资力度,对外工程承包增速达282%,进出口额占全疆对外工程承包额的47%。
(六)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深入推进乌昌区域协同发展,认真落实乌鲁木齐市与昌吉州座谈会议精神,加快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转型和民生改善提供支撑和保障。
1.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乌昌区域交通协同发展,建立了乌昌交通联合办公机制,启动了《乌昌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昌吉市至五一农场、三坪农场贯穿桥梁建成通车。加快推进阿富准、乌准铁路建设,州国投集团出资参与阿富准铁路项目建设,林地征占、电力线路迁改等工作全面实施。加快通航产业布局,奇台县支线机场及准东、木垒通用机场场址意见已报中央军委空军审核,呼图壁县、木垒县通用机场启动气象站建设,高新区开展飞行营地项目申创工作。上半年,完成州本级13条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开工交通项目26个,完成投资8.66亿元,其中24条农村公路完成投资1.66亿元;通航产业完成投资500万元。
2.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了水利项目规划论证,梳理确定山区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农田水利建设、民生水利工程等9大类53个项目。按照“新建项目抓开工、续建项目抓竣工”的思路,完成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2万亩高效节水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前期工作,昌吉市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吉木萨尔县小龙口水库等5个水库项目顺利实施。上半年,累计开工水利项目33个,其中新建21个、续建11个,到位资金7.97亿元,已完成投资2.72亿元。
3.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全州累计争取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资金7亿元,加快推进城镇供水、排水、供热、燃气、道路等市政工程建设。昌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排水管线项目全面启动,努尔加水库城镇供水工程第三水厂等一批项目建成投用。开展了“电化昌吉”项目论证、设备比选等前期工作,启动实施57万平方米电采暖项目。
4.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了自治州推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优惠政策,北京东方润泽和重庆猪八戒网两家公司落户昌吉。扎实推进新疆信息产业园建设,完成了电信1号、2号两个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其中1号数据中心具备机架数量1059个,是中国电信新疆公司仅有的2个四星级数据中心之一;2号数据中心具备机架数量1346个,按照中国电信集团五星级机房要求建设。城乡宽带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乡镇、行政村宽带覆盖率分别达到95%、85%,城市、乡镇光网接入能力分别达到100兆,20兆。
(七)扎牢民生保障网,让群众更多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将本级财政支出的70%以上用于改善民生,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将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上半年全州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成果持续巩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7.88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50.8%,实现劳务创收8.23亿元。南疆籍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率达到87%以上。
2.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坚持将教育作为民生之基,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全疆率先组建了学前教育联盟,分级设立子联盟33个,促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中小学66人以上超大班额现象全部消除。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办学资质不全、超纲教学和存在重大安全隐等问题1250个。制定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全州50%的学校接入了教育城域网。圆满完成了高考、中考等各类考试保障服务工作,实现了“平安考试”“阳光招生”。
3.加快建设“健康昌吉”。坚持将医疗作为民生之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7个县市各组建了1个紧密型医共体开展试点,全州22家乡镇卫生院与上级医院开通了远程会诊。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上半年县域内就诊比例达85%。在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呼图壁县开展了公立医院备案制管理试点工作。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覆盖面,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525个,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3%。第三轮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程高质量有序开展。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对341家食品生产企业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613批次。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网络订餐、食品生产经营“一非两超”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4.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坚持将社保作为民生之依,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全州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8.4万人次、征缴基金36.4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9.89万人,参保率达到96%。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孤儿集中收养,全力保障残疾人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积极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组织各县市、相关部门外出考察学习棚改工作经验,举办了自治州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务操作与新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班,指导县市(园区)建立“三库三计划”,依法依规推进棚户区改造。上半年,全州签订棚改征收协议15196套,完成年度任务39.4%,完成补偿支付21.78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7.27亿元,申报棚改专项债券34.4亿元。全力保障困难群体住房需求,上半年分配公租房332套,完成年度任务的71.8%。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启动昌吉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加快建设政府房屋租赁业务管理和服务平台,积极探索智慧租赁模式。积极推进牧民定居工程,自治区下达我州1045户定居任务,目前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招投标等工作,项目陆续开工建设。
6.加大文化惠民力度。制定出台了昌吉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意见》和《群众文艺团队奖励扶持办法》,加大了公共文化服务的购买力度,加强了对群众文艺团队的扶持力度。培育打造了州、县市、乡镇、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点30个,为全疆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作输送“昌吉经验”。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平台建设,完成了州文化馆、图书馆5个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全州累计举办群众文化活动6755场次,参与群众48.6万人次。积极做好2018中国环塔(国际)拉力赛暨中国汽车越野锦标赛(新疆站)昌吉赛区保障工作,利用赛事充分展示了昌吉文化和昌吉形象。
(八)强化使命担当,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政府工作始终,研究制定了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二卷、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深化“放管服”改革会议、中央和自治区环保大会、贯彻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大攻坚战工作部署会议等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之疆方略与谋划推动昌吉州稳定发展改革各项事业紧密结合,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把握新规律、指导新实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等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方案、制度和办法,为实现自治州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围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履职水平,修订了州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工作规范和流程等9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议事决策程序,压实了责任,提高了决策质量和效率。建立了政府与人大、政协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4次,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建立了州领导领办、部门承办、限时办结、专项督查机制,有效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效率。上半年,自治区10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办结完毕,办复率、满意率达100%,自治州104件人大议案和建议办结率达96%、满意率达100%,217件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突出推动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区州党委加强作风建设“十改进”“十不准”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上半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压减0.3亿元、下降0.3%。持续改进文风会风,压缩没有实质内容和意义的会议和活动,从严控制各类调研检查陪同人数,上半年政府会议同比压减16%。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整治“四风”“四气”,一批作风不实、政策棚架的干部受到执纪问责。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州稳定发展各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维稳任务毅然繁重,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固定资产投资乏力,工业生产放缓,支撑经济发展的后劲不足;三是财政增收的渠道收窄,可用财力和财源有限,“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保运转”的压力较大;四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序时进度存在差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还面临大量的工作要做。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紧盯总目标不放松,持续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略)
(二)坚持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
1.深入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组织开展已化解政府债务“回头看”,全力做好2017年7月14日以前形成的债务化解工作,建立落实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坚决做到不反弹,违规零举债。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善财政资金拨付跟踪检查监督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力度,突出落实好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重点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和P2P网络借贷等违法违规现象,筑牢风险管控的坚实防线。
2.深入推进精准脱贫攻坚战。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以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为抓手,以提高脱贫攻坚实效为导向,以产业带动就业为支撑,以完善社会保障为依托,以提高劳动技能为切入点,以实现持续增收为目的,集中抓好产业带动、转移就业、企业帮扶等12项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充分发挥2市3园区、26个机关事业单位、6个兵团单位、96家企业对口帮扶作用,推动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圆满实现年内5000名以上贫困人口依靠产业扶贫增收,4600名贫困人口接受劳动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4931户1555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成果得到巩固,贫困人口集中的2个乡镇、6个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的目标。
3.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30个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按期销号。打好蓝天保卫战,抓紧制定出台《自治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底完成27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持续开展燃煤总量控制,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实现煤炭总量负增长。大力实施“清新空气”行动计划,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污染源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任务,推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区域新建公共建筑全部使用电采暖,强化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露天焚烧及烧烤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常态化巡河机制,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完成6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3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稳定达标运行任务。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完成农业面源污染、化肥零增长行动及禁养区养殖厂搬迁、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等目标任务,切实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三)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1.突出抓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三通道、三基地、五大中心、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建设,以建设独具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为抓手,加快打造乌昌地区经济中心。依托特变电工、蓝山屯河等龙头企业带动,打造机械装备、精细化工、新型建材、苗木花卉等七大进出口基地。推进中疆物流进口保税仓库建设,引导海联三邦等商贸物流企业与外资合作。制定完善企业“走出去”扶持政策和体制机制,筹建昌吉州国际商会,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
2.突出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紧紧围绕总目标来谋划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重点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生态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农民民生保障、乡风文明、农村改革等12个方面的工作,努力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3.突出抓好旅游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体系,贯通东三县南部山区旅游伴行公路,健全旅游交通标识标牌,推进3个一级、8个二级客运枢纽中心游客咨询服务功能的植入,完成15个自驾车营地和露营地、20个生态停车场、300座新建和改扩旅游厕所任务。实施精品景区倍增计划,持续抓好江布拉克创国家5A级景区、木垒鸣沙山国家沙漠公园等4个景区申创国家4A级景区、芸农庄等7个景区申创国家3A级景区、天山百里丹霞申创国家地质公园工作,推进木垒、奇台打造开放自驾游景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持续推进10个旅游小镇、10个特色旅游乡镇、18个旅游示范村建设。加快“旅游+农业”、“旅游+工业”、“旅游+交通”、“旅游+文体”等多产业融合发展,年内建成10个特色民宿、10个特色采摘园、5个特色休闲农庄(葡萄酒庄),5个工业旅游示范点。积极推进旅游营销及节庆活动,加大引客入昌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旅游专列、旅游包机,引客入昌。持续开展“丝路庭州嘉年华•昌吉周末快乐游”节庆活动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提升昌吉旅游整体形象。
(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认真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转变投资管理职能,大幅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和企业开办时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扩大“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成果,8月底前实现24证合一。加强权力清单标准化管理,建立“1+3+N”清单管控体系,逐步将政府管理和服务事项纳入清单制管理。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加大事中事后监管的频次和力度。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电子证照应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数据分析等多种应用于一体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最大限度地吸引国内外各类企业来昌吉投资兴业。以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和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协调拉动作用,突出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高端的产业和产业的高端”。
(五)大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府效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在政府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创建活动,促干部作风转变、担当作为、效能提升。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自治州查处的总目标意识树得不牢、作风不落、措施棚架等反面典型为镜,坚持不懈整治“四风”“四气”,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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