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穿越狼塔古道的公告
广大狼塔古道徒步穿越爱好者:
狼塔古道起于呼图壁河大峡谷,止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全程约120公里,其中呼图壁县境内约80公里,山高雪厚、河流湍急、路况复杂,常有野狼、棕熊、雪豹、野猪等野生动物出没,是穿越北天山最危险的线路,且沿途无任何通讯、救助救援、补给等基础设施,救助救援工作难度极大,近年来发生多起游客被困事件,至今仍处于未开发状态,不具备穿越条件。
为确保广大徒步穿越爱好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狼塔古道实行全面封闭管理,禁止穿越通行。
请广大徒步穿越爱好者严格遵守本公告要求,禁止穿越狼塔古道,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广大徒步穿越爱好者相互转告,感谢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长期有效)
呼图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5月25日
关于禁止穿越车师古道的公告
车师古道(吉木萨尔县段)因地处未开发区域,海拔高、地形复杂、气候多变,易发生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且无通讯、救援及补给设施,救援难度极大,近年已发生多起游客被困事件。加之受汛期强降水影响,现对该古道实行全面封闭管理,禁止任何穿越通行。
违反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徒步爱好者遵守规定并相互转告,感谢理解支持。
特此公告。(长期有效)
吉木萨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5月25日
关于严禁穿越昌吉北部荒漠与狼塔古道
昌吉段未开放区域的紧急通知
广大户外运动爱好者及游客朋友们:
为保障广大户外运动爱好者及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现就严禁穿越昌吉北部荒漠与狼塔古道昌吉段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风险预警
狼塔古道昌吉段临崖、河谷路段密集,强对流天气极易引发落石、滑坡等地质灾害。更为严峻的是,非开放区域救援设施匮乏、通信信号覆盖极差,一旦违规闯入、迷路或遭遇险情后,救援力量难以快速抵达,极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依据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现严令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私自进入昌吉北部荒漠与狼塔古道昌吉段未开放区域。对无视通知、违规闯入者,若发生意外,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若因违规行为引发救援,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及救援费用。
二、科学自救及救援须知
1.立即停止前进,迅速向地势高处转移,坚决远离河谷、沟壑、临崖等危险地带,在视野开阔、地势平坦处原地待命,严禁随意移动。
2.全力尝试搜索手机信号,一旦接通,立即拨打110、119等应急救援电话,精准报告所在方位(结合明显地貌特征说明)、人员数量、身体状况及物资储备情况,保持电话畅通,随时等候指令。
3.若信号中断,务必保持冷静,在显眼位置用石块、衣物等摆放醒目的求救标记,每间隔15至20分钟规律性发出呼救信号(如大声呼喊、敲击硬物),同时严格控制体力消耗,合理分配水与食物。
4.若遇降雨、雷电等恶劣天气,迅速穿戴防雨装备,远离孤立的沙丘、树木等易遭雷击的物体;夜间做好保暖措施,防止失温。若有同行人员,必须保持集体行动,相互照应,若有人受伤,第一时间进行简易包扎处理,避免二次伤害。
请全体户外运动爱好者及游客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敬畏自然、重视安全,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穿越。相关部门将加大对上述区域的巡查力度,对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置。
特此通知。
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5月25日
关于禁止在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和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的公告
为严格履行法定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与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景区)生态保护与安全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完整性,保障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及野生植物原生境、公众人身安全及公共资源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禁止在保护区和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相关活动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和景区内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即未向公众开放、无安全保障、无公共服务设施的区域),特别是严禁在博格达峰等重点管控区域开展观光、徒步、穿越、露营、探险、摄影采风等活动。
二、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形式组织、招揽、诱导他人进入保护区和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违规活动。
三、博格达峰等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地形复杂、气候条件极端、自然条件恶劣,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频发,且通讯不畅、救援困难,擅自进入极易引发迷路、失温、高海拔疾病、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同时,擅自进入将直接破坏高山植被、地质遗迹和野生动物栖息地,危害生态安全。
四、凡擅自进入保护区和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特别是博格达峰等重点管控区域,造成生态环境破坏、自然遗迹或地质遗迹损毁、文物古迹损毁、公共设施损坏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对组织非法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旅行社、户外组织等,依法从严处罚。
五、郑重提示:凡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进入保护区、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违规活动者,除依法承担行政处罚外,因违规活动被困、遇险而产生的搜救、医疗、交通等全部费用及直接损失,均由当事人及其组织者自行承担;引发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及人身、财产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维护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与公共安全秩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进入及组织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994-3328110
特此公告!
本公告自2026年5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未尽事宜由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阜康市公安局
阜康市应急管理局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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