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做好2026年昌吉州高素质农民重点培育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合作培育机构,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遴选1所具备农民教育培训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培育机构。
二、培育专题、培育对象及培育资金
(一)培育专题
多胎羊高效养殖专题。
(二)培育对象
遴选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度规模养殖场、家庭牧场、养殖大户等技术骨干,村级防疫员(配种员)、返乡从业创业人员、有意扩大养殖规模的农牧民等40名。
(三)培育资金
培育资金为上级下达资金31.9万元。具体培育工作、资金用途及绩效目标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昌吉州2026年高素质农民重点培育的通知》要求实施。
三、培育任务
在全国范围内有关多胎羊养殖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开展专题授课和实践教学12—13天(含路途)。培训采用专题讲座、实习实训、现场教学、交流实践、线上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总学时数不少于80学时,疆内不少于16学时,疆外不少于64学时,课时设置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设定,综合素养课学时数不低于8学时(总学时数的10%);专业技能课学时数不低于56学时(总学时的70%)、实践教学不低于28学时(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能力拓展课学时数不高于16学时(总学时数的20%)。培训任务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从事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能力,承担过历年农业相关培训任务,具有较丰富的培训工作经验。
2.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教育培训职能或资质、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已列入政府采购名录,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规定,无违纪违法和行政处罚记录。
3.具有集中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有培训主题相关的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职师资。
5.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结合培训班主题科学定制培育方案,设置培育课程。能够组建专业化的培训管理团队,配套相关学员管理、导师帮扶指导、评优激励等规章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整理档案材料,全程做好课件、录像等工作,规范建立培训台账及学员档案。
6.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配备一支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服务保障团队,及时了解、解决学员的需求,及时记录和总结实施情况。组织一支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跟踪回访团队,深入基层一线帮助学员面对面解决问题。
(二)重要条件
1.培训班方案结合实际,内容丰富,操作性、针对性强。
2.培训项目资金预算合理,使用效率相对高。
3.现场教学点安排符合培训专题要求。
4.培育机构相关专题培训实力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
(三)禁止情形
1.近3年内因违规操作被取消培训资质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2.存在培训任务分包、转包记录的。
3.出现虚报冒领培训资金、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4.上一年度承担农民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的。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需包含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育场所设施设备、合作基地情况、涉农培训情况、保障措施等,并对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培育方案。立足培训班主题,制定培训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培训重点、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培训经费、服务保障、跟踪服务等内容(请按照模板规范制定)。
(三)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2026年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做好汇报准备。
七、遴选程序
(一)材料初审。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育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组织昌吉州农业农村局有关业务科室人员及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昌吉州政府网站官网进行公示。
联系人:王小伟、马芳
联系电话:18909949699、15199004706
电子邮箱:14598055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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