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30 来源: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修订)》(新质量强区办〔2023〕29号)精神,经研究,现就筹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拟筹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自治区中医药专业领域的地方标准化技术归口管理和标准化相关工作,其工作领域与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8〉、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7〉、全国中西医结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6〉、全国针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5〉、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9〉、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83〉)工作领域相对应,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传统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

二、组织架构

该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物研究院(第一秘书处)与招商新疆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二秘书处)联合承担,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26日。

相关单位如对筹建方案(见附件)有意见建议的,可提交书面材料(含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通过指定邮箱反馈。

联 系 人: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联系电话:0991-8560012

地    址: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

邮    箱:xjwjwzyyc020@xj.gov.cn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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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7-30 11:48:28 来源: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修订)》(新质量强区办〔2023〕29号)精神,经研究,现就筹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拟筹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自治区中医药专业领域的地方标准化技术归口管理和标准化相关工作,其工作领域与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8〉、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7〉、全国中西医结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6〉、全国针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5〉、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9〉、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83〉)工作领域相对应,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传统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

二、组织架构

该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物研究院(第一秘书处)与招商新疆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二秘书处)联合承担,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26日。

相关单位如对筹建方案(见附件)有意见建议的,可提交书面材料(含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通过指定邮箱反馈。

联 系 人: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联系电话:0991-8560012

地    址: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

邮    箱:xjwjwzyyc020@xj.gov.cn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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