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18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1日(2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234213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南侧约25km处 | 新疆广源石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 新疆国泰盛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新钻4口井,为大有6井、大有7井、大有10井、大有309井,井型均为直井,四口评价井同时钻井,均采用三开井身结构,大有6井、大有309井一开、三开采用水基钻井液,二开采用油基钻井液;大有7井、大有10井均采用水基钻井液。大有6井总进尺4500m、大有7井总进尺6000m、大有10井总进尺7285m、大有309井总进尺3610m。单井钻井期80d。单井试油期90d。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5160㎡,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林地及耕地。大有7井及大有10井占用部分基本农田,临时占用基本农田43183m2)。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环评仅适用于工程钻试期,钻试结束后即封井或转为开发井。纳入区块产能开发工程中的,须另行组织区块及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统筹利用现有道路、严格限定车辆行驶路线、加强挖填施工管理等控制占地影响范围,减少工程临时占地和地表开挖造成的不利影响;项目在选址、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避免破坏野生保护植物,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平整,严禁随意堆置;加强施工期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保护动物;施工过程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施工及运营期须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通过一定的工程措施对基本农田进行土地复垦,增加土地的再生产功能,恢复其生产力,保护耕地资源。根据土地损毁情况及复垦措施,施工期用地中的施工活动区须与复垦前后的地类一致。项目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现场运输合理规划运输道路线路,车辆低速慢行,严禁乱碾乱压;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采取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妥善处置工程建设产生的废土渣,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渣土车加装密闭盖,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施工期井场边界柴油发电机烟气、施工扬尘等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伴生气通过气液分离器进行分离,并经排气管线充分燃烧后放空,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试油期间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沙联站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钻井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井场外设生活营地4座,生活营地均设临时防渗收集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收集暂存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井场设钻井液不落地设备,水基钻井岩屑、油基钻井岩屑采用同一套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专用方罐中,委托第三方岩屑处置单位进行拉运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综合利用;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进入油基岩屑专用方罐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检修和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沾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安装井控装置;防止井喷;柴油罐、原油储等储罐底部铺设防渗材料或设置围堰,防止泄漏;储罐硫化氢监测;设置应急放喷池,对事故状态下,放喷液进行有效收集,防止污染周围地下水和土壤。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演练。 | |
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西南侧约 30km 处 | 新疆广源石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 新疆国泰盛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新钻4口评价井,同时钻井,完井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4口评价井为大有307井308井401井402井,井型均为直井,钻井期共计80天,单井试油期90天。钻井过程中大有308井、401井及402使用水基钻井液,大有307井二开采用油基钻井液,一开、三开均采用水基钻井液。临时占地:73250m2,(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林地 及耕地,项目大有 402 井临时占用地方基本农田,临时占用基本农田11278m2)本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08%。本次评价仅针对勘探阶段,开采另做评价。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统筹利用现有道路、严格限定车辆行驶路线、加强挖填施工管理等控制占地影响范围,减少工程临时占地和地表开挖造成的不利影响;项目在选址、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避免破坏野生保护植物,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平整,严禁随意堆置;加强施工期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保护动物;施工过程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施工及运营期须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通过一定的工程措施对基本农田进行土地复垦,增加土地的再生产功能,恢复其生产力,保护耕地资源。根据土地损毁情况及复垦措施,施工期用地中的施工活动区须与复垦前后的地类一致。项目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现场运输合理规划运输道路线路,车辆低速慢行,严禁乱碾乱压;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采取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妥善处置工程建设产生的废土渣,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渣土车加装密闭盖,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施工期井场边界柴油发电机烟气、施工扬尘等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伴生气通过气液分离器进行分离,并经排气管线充分燃烧后放空,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试油期间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沙联站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钻井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井场外设生活营地4座,生活营地均设临时防渗收集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收集暂存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井场设钻井液不落地设备,水基钻井岩屑、油基钻井岩屑采用同一套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专用方罐中,委托第三方岩屑处置单位进行拉运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综合利用;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进入油基岩屑专用方罐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检修和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沾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安装井控装置;防止井喷;柴油罐、原油储等储罐底部铺设防渗材料或设置围堰,防止泄漏;储罐硫化氢监测;设置应急放喷池,对事故状态下,放喷液进行有效收集,防止污染周围地下水和土壤。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