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8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8日--4月10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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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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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奇台县三个庄子镇CS07建筑用砂场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三个庄子镇青年村 | 奇台县金奇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水科安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矿区、矿区道路、表土堆放场等。 ②矿山生产规模:50万m³/a; ③开采深度+922.00至+899.00m;④矿山服务年限:6.47年; ⑤矿床开采方式:凹陷露天开采。本项目冬季不生产,年工作250天。 | 本项目位于奇台县城镇村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65232520026),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昌吉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允许开采矿种,开采规模大于该规划规定的建筑用砂矿最低开采规模(30万m³)。本项目位于《奇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批复文号:昌州自然资函〔2022〕183号)中划定的奇台县三个庄子镇砂石料矿规划区范围内。项目选址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 (一)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施工期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控制开采活动扰动面积,严禁超矿界开采,控制开采深度,矿区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终止采矿活动时必须完成恢复治理;矿区内撒播区域常见耐旱的草籽,防止土地沙化;科学设置堆场,并采取防洪、排水、边坡防护、工程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闭矿后进行土地复垦,对矿区周边进行表土回填和迹地覆土恢复等措施。闭矿期严格按照该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开展保护与治理工作,矿区绿化面积不应低于原有荒漠草场植被绿化率,对矿区地表建筑进行拆除,对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对陡坡进行削坡处理,防止水土流失,达到保护和恢复矿区自然生态环境,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最终目标。 (二)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开采作业面及建筑用砂装卸过程中采用雾炮机水雾增湿除尘方式降尘、大风天气不得生产、分区分片开采等措施处理,以减少工作面及装卸过程中的粉尘产生量。另外开采至矿区边界时,在靠近南侧养殖区和西北方向零星住户一侧开采作业时设置围挡;堆场采用防尘网苫盖及洒水措施,防尘网高度须高于堆场高度;装卸作业时降低装卸高度,也要尽可能选择无风或微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装卸,并规范作业;采取苫布遮盖密闭运输;车辆进出口设洗车平台,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及装载量,减少物料转运环节,缩短物料运输距离,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汽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场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矿区不设办公生活区,矿区作业人员聘用当地人员,食宿均自行解决。为解决人员如厕问题,矿区设1处环保厕所,人员如厕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奇台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规定限值。 (四)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运营期间应加强采矿及运输过程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在途径矿区南侧养殖区路段行驶时禁止鸣喇叭,并限速行驶;项目产品的运输车辆应避开夜间行驶;开采至矿区边界时,在靠近养殖区一侧设置围挡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不建设机修间,运行期间机械设备修理委托专业检修机构承担,矿区无机械设备检修废油产生。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矿区表土堆场,及时用于土地复垦;矿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奇台县三个庄子镇垃圾收集点。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对矿区边坡的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必要时调整边坡角;经常检查边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建立全面严格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生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和操作。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 |
2 | 奇台县三个庄子镇CS08建筑用砂场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三个庄子镇双涝坝村 | 奇台县金奇瀚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水科安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矿区、矿区道路、表土堆放场等。 ②矿山生产规模:15万m³/a; ③开采深度+905.00至+892.00m;④矿山服务年限:3.6年; ⑤矿床开采方式:凹陷露天开采。本项目冬季不生产,年工作250天。本项目为奇台县S228公路改扩建项目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提供建筑用砂,待项目主体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完毕后进行闭矿。 | 本项目位于奇台县城镇村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65232520026),项目的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昌吉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允许开采矿种。本项目为奇台县S228公路改扩建项目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提供建筑用砂,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因资源禀赋和开发条件限制,确属保障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的,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其最低开采规模可适当降低。”条件,本项目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本项目位于《奇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批复文号:昌州自然资函〔2022〕183号)中划定的奇台县三个庄子镇双涝坝村拟设建筑用砂规划区范围内。项目选址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 (一)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施工期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控制开采活动扰动面积,严禁超矿界开采,控制开采深度,矿区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终止采矿活动时必须完成恢复治理;矿区内撒播区域常见耐旱的草籽,防止土地沙化;科学设置堆场,并采取防洪、排水、边坡防护、工程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本项目为奇台县S228公路改扩建项目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提供建筑用砂,待项目主体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完毕后进行闭矿。闭矿后进行土地复垦,对矿区周边进行表土回填和迹地覆土恢复等措施。闭矿期严格按照该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开展保护与治理工作,矿区绿化面积不应低于原有荒漠草场植被绿化率,对矿区地表建筑进行拆除,对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对陡坡进行削坡处理,防止水土流失,达到保护和恢复矿区自然生态环境,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最终目标。 (二)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开采作业面及建筑用砂装卸过程中采用雾炮机水雾增湿除尘方式降尘、大风天气不得生产、分区分片开采等措施处理,以减少工作面及装卸过程中的粉尘产生量;堆场采用防尘网苫盖及洒水措施,防风抑尘网高度须高于堆场高度;装卸作业时降低装卸高度,也要尽可能选择无风或微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装卸,并规范作业;采取苫布遮盖密闭运输;车辆进出口设洗车平台,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及装载量,减少物料转运环节,缩短物料运输距离,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汽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场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运营期矿区不设办公生活区,矿区作业人员聘用当地人员,食宿均自行解决。为解决人员如厕问题,矿区设1处环保厕所,人员如厕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奇台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规定限值。 (四)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运营期间应加强采矿及运输过程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矿区开挖作业及运输均放在白天进行,夜间不进行生产作业。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不建设机修间,运行期间机械设备修理委托专业检修机构承担,矿区无机械设备检修废油产生。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矿区表土堆场,及时用于土地复垦;矿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奇台县三个庄子镇垃圾收集点。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对矿区边坡的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必要时调整边坡角;经常检查边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建立全面严格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生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和操作。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 |
3 | 奇台县金奇土砂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玄武岩破碎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东北75°方位,直距约115km处 | 奇台县金奇土砂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矿石加工区、办公生活区、矿山运输道路等配套设施。 ②矿山生产规模:15万m³/a; ③开采标高+782m至750m;④矿山服务年限:3年4个月; ⑤矿床开采方式:露天凹陷开采。本项目冬季不生产,年工作250天。 | 本项目位于奇台县一般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65232530001),项目的建设符合自治区及昌吉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允许开采矿种,属于划定的新疆奇台县双金子北玄武岩矿范围内。本项目开采规模大于《奇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批复文号:昌州自然资函〔2022〕183号)规定的大型新建矿山建筑用玄武岩最低开采规模(10万m³)。项目选址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 (一)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施工期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的原则,控制开采活动扰动面积,严禁超矿界开采,控制开采深度,矿坑周围布置严密的排水沟,防止汇水流入采坑。边开采、边回填及生态恢复,对分区开采已完毕的采坑及时进行回填、平整、复垦,开采完成后,废石、沉淀池泥土全部回填采坑。闭矿期严格按照《新疆奇台县北塔山1号玄武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开展保护与治理工作;对矿区地表建筑进行拆除,对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对陡坡进行削坡处理,防止水土流失,达到保护和恢复矿区自然生态环境,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最终目标。 (二)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剥离、矿石开采采取湿法作业,定期洒水降尘、降低挖斗卸料高度;爆破前先对爆破区域洒水湿润,爆破后采用雾炮机、洒水车等对产尘部位进行喷雾降尘;铲装作业时采取洒水降尘、围挡的措施;车辆进出口设洗车平台,运输车辆控制车速、道路洒水降尘、车辆苫盖;对卸料系统进行封闭,并采取喷雾防尘措施;采用全封闭产品堆场,其中粒径小于20mm的成品砂石料采用独立密闭成品筒仓存放,输送带采用密闭廊道;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汽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场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破碎、筛分工序布置于密闭的厂房内,厂房定期洒水抑尘,破碎、筛分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不小于90%),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收集后配套安装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的排放标准。项目不设柴油加油罐,机械加油依托周边加油站;项目不设炸药库,爆破作业委托专业爆破公司承担。 (三)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施工现场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B级标准限值后用于矿区绿化;洗砂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废石、沉淀池泥沙、除尘器收集粉尘及时回填采坑;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委托奇台县污水处理厂定期清运脱水后,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布局危废暂存间,全面防渗,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加强设备检查,加强对员工安全培训。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