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5.4.7-4.9)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末煤筛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5.04.07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于20254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4月9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234213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末煤筛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硫磺沟镇硫磺沟矿区中部,东北距乌鲁木齐市40km,北距昌吉市50km,行政区划分隶属昌吉市硫磺沟镇管辖。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

新疆恒升融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784.2万元,环保投资206.15万,占总投资7.4%。项目占用场地为厂区原有场地,不涉及新征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建设内容:新增末煤智能梯流干选系统一套、末煤缓冲仓和配套的配电集装箱2个;并对现有的筛分破碎车间改造,新增脱粉筛及采样在线测灰系统。项目原煤主要来源为新疆准南煤田昌吉市硫磺沟矿区三井田。

建设规模:本项目干选设计规模为3.0Mt/a,实际生产规模为.5Mt/a,在原有的选煤厂的基础上新增一套末煤智能梯流干选系统。

主要工艺:井下原煤运至筛分分选车间后,先由破碎机破碎至300mm以下,再由原煤分级筛进行80/30mm分级,筛分出300-80mm、80-30mm、30-0mm三种粒级物料。300-80mm大块原煤由现有大块TDS智能干选机分选,干选精煤进入块煤胶带机,干选矸石进入矸石胶带机。80-30mm中块原煤由现有中块TDS智能干选机分选,干选精煤进入块煤胶带机,干选矸石进入矸石胶带机。30-0mm末原煤由新增脱粉筛进行6mm脱粉,6-0mm粉煤进入末煤胶带机,30-6mm末原煤进入新增末煤智能梯流干选机分选,末精煤进入块煤胶带机,末矸石进入矸石胶带机。

(一)规划环评及“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2022年7月25日,生态环境部以环审〔2022〕112号文出具了新疆昌吉市硫磺沟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明确提出各煤矿工业场地内均建设同规模选煤厂,该项目符合《新疆昌吉市硫磺沟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

根据2024年12月25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布的《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硫磺沟煤矿位于硫磺沟矿区,项目矿区范围与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管控单元叠图,硫磺沟矿区属于《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的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65230120005,本项目符合《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要求。

(二)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末煤脱粉筛新建一台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不小于99%)废气依托原有的33m排气筒排放;末煤智能梯流干选机采用旋风除尘器预除尘后通过滤筒除尘器除尘,处理后(处理效率不小于99%)废气由一根15.6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中相关限值要求。项目利用现有的全封闭式条形储煤场,物料均采用全封闭输送廊道,物料输送设备的机头溜槽上加设盖罩,进料端加胶皮挡帘,原料入料及带式输送机转载点均设喷雾洒水装置,项目筛分车间中破碎、筛分工序置于全封闭的厂房内,并在破碎筛分产尘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原料运输车辆应加装密闭盖,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汽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

(三)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为智能干法选煤,不需要用水,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不设置新建宿舍及食堂,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四)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采取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措施,经过墙壁阻隔、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三大类,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煤矸石暂存于矸石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拉运按照合法的途径进行综合利用;废润滑油采用专用防渗防腐包装桶收集后,暂存在现有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管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

(七)总量控制。本项目总量指标为:颗粒物:4.9t/a。该项目在“乌昌石”大气重点区域,须倍量替代,倍量替代颗粒物9.8t/a,颗粒物从2021年昌吉市共淘汰、煤改电29台燃煤小锅炉减排工程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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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5.4.7-4.9)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末煤筛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 2025-04-07 17:59:52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于20254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4月9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234213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末煤筛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硫磺沟镇硫磺沟矿区中部,东北距乌鲁木齐市40km,北距昌吉市50km,行政区划分隶属昌吉市硫磺沟镇管辖。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

新疆恒升融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784.2万元,环保投资206.15万,占总投资7.4%。项目占用场地为厂区原有场地,不涉及新征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建设内容:新增末煤智能梯流干选系统一套、末煤缓冲仓和配套的配电集装箱2个;并对现有的筛分破碎车间改造,新增脱粉筛及采样在线测灰系统。项目原煤主要来源为新疆准南煤田昌吉市硫磺沟矿区三井田。

建设规模:本项目干选设计规模为3.0Mt/a,实际生产规模为.5Mt/a,在原有的选煤厂的基础上新增一套末煤智能梯流干选系统。

主要工艺:井下原煤运至筛分分选车间后,先由破碎机破碎至300mm以下,再由原煤分级筛进行80/30mm分级,筛分出300-80mm、80-30mm、30-0mm三种粒级物料。300-80mm大块原煤由现有大块TDS智能干选机分选,干选精煤进入块煤胶带机,干选矸石进入矸石胶带机。80-30mm中块原煤由现有中块TDS智能干选机分选,干选精煤进入块煤胶带机,干选矸石进入矸石胶带机。30-0mm末原煤由新增脱粉筛进行6mm脱粉,6-0mm粉煤进入末煤胶带机,30-6mm末原煤进入新增末煤智能梯流干选机分选,末精煤进入块煤胶带机,末矸石进入矸石胶带机。

(一)规划环评及“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2022年7月25日,生态环境部以环审〔2022〕112号文出具了新疆昌吉市硫磺沟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明确提出各煤矿工业场地内均建设同规模选煤厂,该项目符合《新疆昌吉市硫磺沟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

根据2024年12月25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布的《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硫磺沟煤矿位于硫磺沟矿区,项目矿区范围与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管控单元叠图,硫磺沟矿区属于《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的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65230120005,本项目符合《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要求。

(二)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末煤脱粉筛新建一台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不小于99%)废气依托原有的33m排气筒排放;末煤智能梯流干选机采用旋风除尘器预除尘后通过滤筒除尘器除尘,处理后(处理效率不小于99%)废气由一根15.6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中相关限值要求。项目利用现有的全封闭式条形储煤场,物料均采用全封闭输送廊道,物料输送设备的机头溜槽上加设盖罩,进料端加胶皮挡帘,原料入料及带式输送机转载点均设喷雾洒水装置,项目筛分车间中破碎、筛分工序置于全封闭的厂房内,并在破碎筛分产尘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原料运输车辆应加装密闭盖,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汽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

(三)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为智能干法选煤,不需要用水,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不设置新建宿舍及食堂,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四)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采取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措施,经过墙壁阻隔、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三大类,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煤矸石暂存于矸石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拉运按照合法的途径进行综合利用;废润滑油采用专用防渗防腐包装桶收集后,暂存在现有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管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

(七)总量控制。本项目总量指标为:颗粒物:4.9t/a。该项目在“乌昌石”大气重点区域,须倍量替代,倍量替代颗粒物9.8t/a,颗粒物从2021年昌吉市共淘汰、煤改电29台燃煤小锅炉减排工程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