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5.2.7-2.8)新疆油田呼图壁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发布时间:2025.02.07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2月7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8日(2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234213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油田呼图壁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东滩村二十里店镇

中石油新油(呼图壁)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海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昌吉州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东滩村,场区南侧距离呼图壁县城直线距离约10公里,北侧距离呼图壁县城约30公里。光伏场中心坐标为东经87°4'16.118 ",北纬44 °18'45.221"。项目规模:直流侧实际装机容量1982.76MWp,交流侧容量1650MW,合计安装620Wp组件共计3198000块。项目建设内容:光伏区建设,包括光伏子阵500个,箱式变压器500台(每个箱变底部均设置防渗贮油池),逆变器5500台,新建检修道路108.5km,整修进场道路4.5km。(2座升压站及配套建设的电化学储能站、220kV线路不在本次环评工作范围内,须另行环评)。项目施工期12个月(含3个月冬歇期),总投资4783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55万元。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厂址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境内。项目施工涉及的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均符合相关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不在国家和自治区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范围内。不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要求。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减少水土流失。采取机械治沙和生物治沙等综合整治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周边须设置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场地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时定量洒水。施工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进行遮盖、四周进行围挡或定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洒水。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量,对运输施工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焊接工序选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配有净化部件的一体化设备,采用低尘低毒焊条降低烟尘浓度和毒性。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汽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车辆冲洗水等施工废水进入施工废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和道路降尘洒水,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变压器、逆变器安装基础减振垫,并加强对光伏电站逆变器和变压器的维护,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采取挡护、排水等措施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绿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分类收集,可再生利用分类收集后出售,不可再生部分按照当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合理清运处置。施工生产生活区配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废光伏太阳能电板及组件更换后由供应厂商回收,不得在项目区储存。检修废油(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沾油抹布收集后依托拟建设的220千伏1#升压汇集站内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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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5.2.7-2.8)新疆油田呼图壁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发布日期: 2025-02-07 16:05:22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2月7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8日(2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234213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油田呼图壁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东滩村二十里店镇

中石油新油(呼图壁)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海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昌吉州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东滩村,场区南侧距离呼图壁县城直线距离约10公里,北侧距离呼图壁县城约30公里。光伏场中心坐标为东经87°4'16.118 ",北纬44 °18'45.221"。项目规模:直流侧实际装机容量1982.76MWp,交流侧容量1650MW,合计安装620Wp组件共计3198000块。项目建设内容:光伏区建设,包括光伏子阵500个,箱式变压器500台(每个箱变底部均设置防渗贮油池),逆变器5500台,新建检修道路108.5km,整修进场道路4.5km。(2座升压站及配套建设的电化学储能站、220kV线路不在本次环评工作范围内,须另行环评)。项目施工期12个月(含3个月冬歇期),总投资4783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55万元。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厂址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境内。项目施工涉及的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均符合相关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不在国家和自治区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范围内。不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要求。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减少水土流失。采取机械治沙和生物治沙等综合整治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周边须设置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场地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时定量洒水。施工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进行遮盖、四周进行围挡或定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洒水。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量,对运输施工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焊接工序选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配有净化部件的一体化设备,采用低尘低毒焊条降低烟尘浓度和毒性。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汽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车辆冲洗水等施工废水进入施工废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和道路降尘洒水,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变压器、逆变器安装基础减振垫,并加强对光伏电站逆变器和变压器的维护,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采取挡护、排水等措施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绿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分类收集,可再生利用分类收集后出售,不可再生部分按照当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合理清运处置。施工生产生活区配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废光伏太阳能电板及组件更换后由供应厂商回收,不得在项目区储存。检修废油(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沾油抹布收集后依托拟建设的220千伏1#升压汇集站内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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