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2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2025年1月26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冶炼渣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试验项目 | 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阜康产业园区阜东一区,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渣选矿厂进行改扩建,新建粗碎车间、粉矿仓、铜精矿浓密机,利用现有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磨浮车间、循环水池等,改造现有水渣库作为尾矿浓缩车间及尾矿仓库,改造现有烟尘破碎车间作为铜精矿过滤车间,在现有磨浮车间内新增一套浮选柱系统等。项目以公司铜冶炼产生的转炉渣为原料进行渣选矿,产品为铜精矿。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对施工区周界设置围档,并对施工作业面洒水降尘,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同时加强进出工地的车辆清洗或清扫处理。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清洁能源货车,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燃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柴油机废气排放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运营期破碎车间、筛分车间、粉矿仓设置集气罩及袋式除尘器对颗粒物进行收集处理,对各车间无组织颗粒物设置喷淋降尘措施。经处理后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表1特别排放限值及表6企业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现有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施工生产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运营期项目生产废水经循环水池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选矿工序,不外排。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对机械设备加强维护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影响。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少量建筑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施工生活垃圾依托公司现有收集设施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产生的除尘灰返回选矿工序,尾矿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建筑材料资源化综合利用,设备润滑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17-08,废润滑油依托公司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场内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本项目污染物申请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3.852t/a,按照倍量替代原则,需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7.704t/a,由2022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程中核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