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商贸流通经营主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有效遏制“白色污染”,现发出以下倡议:
一、认真学习《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在餐饮、住宿、零售、电商等领域内,对标对表,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要求,争当“禁塑”行动践行者。
二、商超、餐饮从业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使用可降解购物袋、打包盒等。餐饮外卖主动提供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及替代品。
三、电商、快递从业企业减少包装胶带缠绕、塑料填充物使用。物流中推广使用可折叠、可循环的包装产品替代一次性塑料包装物。电商快递平台积极为消费者营造“绿色”购物环境。
四、酒店、宾馆从业企业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五、展览业从业企业绿色办展,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进入展会,在展会醒目公共区域设置“限塑”宣传标识及广告。参展参会企业主动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替代不可降解塑料袋。
六、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规范细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流程,委托合法合规第三方机构妥善处理废塑料,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七、广大居民应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争当减塑行动的实践者,减少或者拒绝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提起菜篮子,拎起布袋子,对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
绿色发展始于心,全面“禁限塑”践于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以实际行动推动塑料制品污染治理工作,争做禁塑限塑的示范者、倡导者,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昌吉贡献自己的力量!
昌吉州商务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