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昌吉州本级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开展定期存款招标工作完成,依照办法和文件规定,对招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天。
中标银行名单和定期存款额度分配情况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146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14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11700万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107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1030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8800万元,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400万元,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26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1200万元,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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