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15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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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湖 2 井、新湖 101 井勘探钻探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4-11-15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