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各县(市)水利局、水管站: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水库、水闸、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新水规〔2022〕2号)规定,昌吉州水利局组织专家对阜康市红山水库、南泉水库、红星水库、昌吉市努尔加水库、吉木萨尔县二工河水库、水溪沟水库、小龙口水库、贡拜沟水库、吾塘沟渠首进行了现场评价验收。根据评价结果,拟批准红山水库、南泉水库、红星水库、努尔加水库、二工河水库、水溪沟水库、小龙口水库、贡拜沟水库、吾塘沟渠首通过州级评价,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秦玉盼、李飞飞、王贝贝
联系电话(传真):0994-2352301
地址: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建设路686号
邮编:831100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