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批公示(2024年6月23日-- 6月25日)昌吉木井、七城子、雀仁、庭月、草升、奇台大井东、西、南、北 汇集站 220 千伏送出工程
发布时间:2024.06.23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2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3日-- 6月25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传    真:0994-2357370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环评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投资和占地面积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昌吉木井升压汇集站220kV送出工程项目

新建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项目投资:38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78%。永久占地3700m2

新建木垒南变~木井升压汇集站I回220kV线路,线路全长约22.3km,除木垒南750kV变电站站外终端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其余线路单回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回收利用;施工生活区设置一处移动环保厕所,保证生活污水不外排。汇集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2m3/d)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冬储夏灌,不外排。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运行期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确保汇集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场内统一收集,定期拉运至附近环卫部门收集点处理;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和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类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

昌吉七城子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新建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项目投资:8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73%。永久占地1900m2

新建七城子220kV升压汇集站~木垒南750kV变电站1回220kV线路,线路全长约4.6km,除木垒南750kV变电站站外终端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其余线路单回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回收利用;施工生活区设置一处移动环保厕所,保证生活污水不外排。汇集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2m3/d)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冬储夏灌,不外排。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运行期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确保汇集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场内统一收集,定期拉运至附近环卫部门收集点处理;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和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类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3

昌吉雀仁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新建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投资:65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0.35%。永久占地10400m2

(1)新建芨芨湖750kV变-雀仁220kV变线路工程:新建线路全长约28.5km,采用单、双回架设方式,其中单回路径长约24.1km,双回路径长约4.4km;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长约2.6km,单回架设;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境内长约25.9km,采用单、双回架设方式。

(2)芨芨湖750kV变电站220kV间隔改造工程:本期利用已建备用间隔新建1回220kV出线,仅更换更换间隔内电流互感器、导线及相应金具。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回收利用;施工生活区设置一处移动环保厕所,保证生活污水不外排。汇集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2m3/d)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冬储夏灌,不外排。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运行期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确保汇集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场内统一收集,定期拉运至附近环卫部门收集点处理;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和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类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4

昌吉奇台大井西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新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投资:73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占总投资的0.99%。永久占地13400m2

昌吉奇台大井西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为线路工程,线路起于大井西升压汇集站,止于潞安(江布)电厂。线路全长为41.0km,均采用单回路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施工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简易排水系统,并设置简易沉砂池,使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对线路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水环境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将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限制夜间施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笛,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5

昌吉奇台大井南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新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投资:81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0.73%。永久占地14000m2

昌吉奇台大井南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为线路工程,线路起于大井南升压汇集站,止于潞安(江布)电厂。线路全长为42.7km,均采用单回路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施工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简易排水系统,并设置简易沉砂池,使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对线路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水环境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将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限制夜间施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笛,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6

昌吉春草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新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项目投资:74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占总投资的0.91%。永久占地13100m2

线路起自220千伏州国投老君庙220千伏升压汇集站,止于木垒南750kV变电站。线路全长为36.3km,除木垒南750kV变电站终端塔采用双回路塔外,其余均为单回路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施工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简易排水系统,并设置简易沉砂池,使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对线路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水环境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将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限制夜间施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笛,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7

昌吉奇台大井北升压汇集站220kV送出工程

新建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投资:67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0.52%。永久占地0.49hm2

新建大井北升压汇集站~潞安电厂220kV线路,线路全长约38.7km,除潞安电厂进站终端采用双回塔单侧挂线外,全线单回路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回收利用;输电线路施工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简易排水系统,并设置简易沉砂池,使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对线路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水环境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将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污水产生。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通过类比监测可以预测,220kV输电线路电晕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工程线路投运后沿线声环境可基本维持建设前水平,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8

昌吉奇台大井东升压汇集站220kV送出工程

新建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投资:69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0.5%。永久占地0.53hm2

新建大井东升压汇集站~潞安电厂220kV线路,线路全长约39.3km,除潞安电厂进站终端采用双回塔单侧挂线外,全线单回路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施工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简易排水系统,并设置简易沉砂池,使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对线路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水环境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将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污水产生。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通过类比监测可以预测,220kV输电线路电晕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工程线路投运后沿线声环境可基本维持建设前水平,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9

昌吉庭月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新建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项目投资:57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87%。永久占地0.48hm2

新建叶勒森~木垒220kV线路工程,线路全长约31km,除木垒变进站终端采用双回塔单侧挂线外,全线单回路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施工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简易排水系统,并设置简易沉砂池,使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对线路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水环境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将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污水产生。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通过类比监测可以预测,220kV输电线路电晕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工程线路投运后沿线声环境可基本维持建设前水平,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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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批公示(2024年6月23日-- 6月25日)昌吉木井、七城子、雀仁、庭月、草升、奇台大井东、西、南、北 汇集站 220 千伏送出工程
发布日期: 2024-06-23 10:19:13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2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3日-- 6月25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传    真:0994-2357370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环评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投资和占地面积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昌吉木井升压汇集站220kV送出工程项目

新建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项目投资:38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78%。永久占地3700m2

新建木垒南变~木井升压汇集站I回220kV线路,线路全长约22.3km,除木垒南750kV变电站站外终端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其余线路单回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回收利用;施工生活区设置一处移动环保厕所,保证生活污水不外排。汇集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2m3/d)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冬储夏灌,不外排。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运行期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确保汇集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场内统一收集,定期拉运至附近环卫部门收集点处理;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和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类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

昌吉七城子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新建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项目投资:8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73%。永久占地1900m2

新建七城子220kV升压汇集站~木垒南750kV变电站1回220kV线路,线路全长约4.6km,除木垒南750kV变电站站外终端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其余线路单回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回收利用;施工生活区设置一处移动环保厕所,保证生活污水不外排。汇集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2m3/d)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冬储夏灌,不外排。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运行期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确保汇集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场内统一收集,定期拉运至附近环卫部门收集点处理;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和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类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3

昌吉雀仁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新建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投资:65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0.35%。永久占地10400m2

(1)新建芨芨湖750kV变-雀仁220kV变线路工程:新建线路全长约28.5km,采用单、双回架设方式,其中单回路径长约24.1km,双回路径长约4.4km;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长约2.6km,单回架设;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境内长约25.9km,采用单、双回架设方式。

(2)芨芨湖750kV变电站220kV间隔改造工程:本期利用已建备用间隔新建1回220kV出线,仅更换更换间隔内电流互感器、导线及相应金具。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回收利用;施工生活区设置一处移动环保厕所,保证生活污水不外排。汇集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2m3/d)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冬储夏灌,不外排。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运行期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确保汇集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场内统一收集,定期拉运至附近环卫部门收集点处理;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和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类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4

昌吉奇台大井西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新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投资:73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占总投资的0.99%。永久占地13400m2

昌吉奇台大井西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为线路工程,线路起于大井西升压汇集站,止于潞安(江布)电厂。线路全长为41.0km,均采用单回路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施工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简易排水系统,并设置简易沉砂池,使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对线路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水环境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将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限制夜间施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笛,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5

昌吉奇台大井南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新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投资:81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0.73%。永久占地14000m2

昌吉奇台大井南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为线路工程,线路起于大井南升压汇集站,止于潞安(江布)电厂。线路全长为42.7km,均采用单回路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施工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简易排水系统,并设置简易沉砂池,使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对线路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水环境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将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限制夜间施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笛,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6

昌吉春草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新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项目投资:74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占总投资的0.91%。永久占地13100m2

线路起自220千伏州国投老君庙220千伏升压汇集站,止于木垒南750kV变电站。线路全长为36.3km,除木垒南750kV变电站终端塔采用双回路塔外,其余均为单回路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施工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简易排水系统,并设置简易沉砂池,使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对线路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水环境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将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限制夜间施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笛,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7

昌吉奇台大井北升压汇集站220kV送出工程

新建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投资:67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0.52%。永久占地0.49hm2

新建大井北升压汇集站~潞安电厂220kV线路,线路全长约38.7km,除潞安电厂进站终端采用双回塔单侧挂线外,全线单回路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回收利用;输电线路施工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简易排水系统,并设置简易沉砂池,使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对线路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水环境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将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污水产生。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通过类比监测可以预测,220kV输电线路电晕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工程线路投运后沿线声环境可基本维持建设前水平,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8

昌吉奇台大井东升压汇集站220kV送出工程

新建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投资:69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0.5%。永久占地0.53hm2

新建大井东升压汇集站~潞安电厂220kV线路,线路全长约39.3km,除潞安电厂进站终端采用双回塔单侧挂线外,全线单回路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施工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简易排水系统,并设置简易沉砂池,使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对线路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水环境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将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污水产生。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通过类比监测可以预测,220kV输电线路电晕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工程线路投运后沿线声环境可基本维持建设前水平,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9

昌吉庭月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新建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项目投资:57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87%。永久占地0.48hm2

新建叶勒森~木垒220kV线路工程,线路全长约31km,除木垒变进站终端采用双回塔单侧挂线外,全线单回路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施工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简易排水系统,并设置简易沉砂池,使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对线路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水环境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将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污水产生。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通过类比监测可以预测,220kV输电线路电晕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工程线路投运后沿线声环境可基本维持建设前水平,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