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2.01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提升法治思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干部大会常态化学习内容,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期性和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宣在线、学习强国、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紧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局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对标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昌吉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述职内容,构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单位)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三)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环评审批县市级督办、州级跟办、自治区级及以上领办、跑办服务机制,实行一窗通办服务模式,在国家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75%。共豁免环评手续242个,纳入绿色通道审批环评手续112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把审核关,动态管理我局制定(牵头起草)的政策措施,坚决杜绝妨碍公平竞争的问题,努力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决策。一是贯彻落实《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印发《昌吉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分级审议制度》等7项制度,坚持通过党组会、局务会、案审会研究决定行政决策,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决策均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全力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法治建设高水平发展。二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前学法制度,党组(扩大)会常态化学习党规党纪释义,局务会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评析。三是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提出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意见,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消除项目合同司法风险,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重点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一项任务联合抽查、两类问题集中整治、三大领域利剑打击专项行动。有序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秋冬季监督帮扶、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排污许可执行专项整治、兵地联合执法等八专项执法检查办理重点案件18件。二是认真落实《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程序(试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审议制度(试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分级审议制度》等制度,规范全州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三是创新开展执法+”工作模式,通过执法+行刑联动”“执法+科技网络”“执法+有奖举报等形式,突出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全力提升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3件,其中办理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0

(六)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体系。一是构建州、县市(园区)、企业三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应急领导小组,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应急专(兼)职人员共20人。二是储备突发环境应急装备设备,建设安装储物架、安全门锁,购置围油栏、吸油毡、吸油剂等常用应急物资认真做好环境应急物资日常保养与维护,实现全州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为全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物资保障。

(七)加强信访协调处置工作力度。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等,畅通生态环境“12369”电话热线、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促进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机制高效运行,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今年以来,全州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42件,案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

)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学习宣传。一是持续开展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参加24次,参与率100%二是常态化开展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律法规无纸化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日常学法积分活动,干部职工答题活动参与率、考试合格率均达100%三是举办法治讲座。邀请法律顾问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执法要点解读等内容,面向全系统70余名干部开展依法行政培训,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举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业务培训班9期,先后邀请中国环科院、山东省、陕西省、山西省等地生态环境执法专家12名开展现场执法教学。五是开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研修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州、县环委会成员单位共40人在山西省太原市开展为期10天的专题研修,进一步提高环委会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六是借助新媒体平台推进环保信息传播。通过双微平台,转发、发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等内容,运用电子屏播放生态环境保护类宣传内容,切实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晓度、参与度,让生态环保意识成为日常习惯、行动自觉、行为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项目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如,项目基本程序、工作职责还存在程序不明确的问题。

(二)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执法人员缺乏多类型案例执法实践,法治理论与执法实践联系不紧密,以案释法不够深入,执法装备老化、不足,执法检查方式单一,未能及时有效发现企业暗管偷排、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等隐匿环境违法行为。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2024年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州党委十二届七次全会、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荒漠化防治大会部署,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2024年主要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普法责任质效落实。扎实开展教、学、练、战四位一体生态环境执法岗位大练兵暨执法效能提升活动,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等多种交流途径,努力建设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一是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执法理念,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思想自觉、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二是持续开展一把手讲法治活动。局党组书记以法治专题讲座形式,阐释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自治州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三是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创新执法培训形式,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结合现场执法检查,解答各类企业提出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问题,强化企业经营者环保意识,逐步培育和建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四是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以--区域大气污染帮扶指导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为重点,持续加大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力度,推广非现场监管执法,加大在线监测设施弄虚作假、危险废物环境犯罪案件查处力度。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模板,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程序(试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审议制度(试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分级审议制度》,突出实训、实战、实效与全员、全年、全过程练兵,强化执法+”组合拳运用,全力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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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4-02-01 13:02:08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提升法治思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干部大会常态化学习内容,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期性和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宣在线、学习强国、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紧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局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对标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昌吉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述职内容,构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单位)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三)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环评审批县市级督办、州级跟办、自治区级及以上领办、跑办服务机制,实行一窗通办服务模式,在国家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75%。共豁免环评手续242个,纳入绿色通道审批环评手续112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把审核关,动态管理我局制定(牵头起草)的政策措施,坚决杜绝妨碍公平竞争的问题,努力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决策。一是贯彻落实《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印发《昌吉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分级审议制度》等7项制度,坚持通过党组会、局务会、案审会研究决定行政决策,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决策均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全力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法治建设高水平发展。二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前学法制度,党组(扩大)会常态化学习党规党纪释义,局务会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评析。三是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提出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意见,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消除项目合同司法风险,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重点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一项任务联合抽查、两类问题集中整治、三大领域利剑打击专项行动。有序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秋冬季监督帮扶、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排污许可执行专项整治、兵地联合执法等八专项执法检查办理重点案件18件。二是认真落实《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程序(试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审议制度(试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分级审议制度》等制度,规范全州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三是创新开展执法+”工作模式,通过执法+行刑联动”“执法+科技网络”“执法+有奖举报等形式,突出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全力提升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3件,其中办理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0

(六)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体系。一是构建州、县市(园区)、企业三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应急领导小组,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应急专(兼)职人员共20人。二是储备突发环境应急装备设备,建设安装储物架、安全门锁,购置围油栏、吸油毡、吸油剂等常用应急物资认真做好环境应急物资日常保养与维护,实现全州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为全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物资保障。

(七)加强信访协调处置工作力度。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等,畅通生态环境“12369”电话热线、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促进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机制高效运行,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今年以来,全州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42件,案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100%

)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学习宣传。一是持续开展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参加24次,参与率100%二是常态化开展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律法规无纸化学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日常学法积分活动,干部职工答题活动参与率、考试合格率均达100%三是举办法治讲座。邀请法律顾问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执法要点解读等内容,面向全系统70余名干部开展依法行政培训,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举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业务培训班9期,先后邀请中国环科院、山东省、陕西省、山西省等地生态环境执法专家12名开展现场执法教学。五是开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研修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州、县环委会成员单位共40人在山西省太原市开展为期10天的专题研修,进一步提高环委会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六是借助新媒体平台推进环保信息传播。通过双微平台,转发、发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等内容,运用电子屏播放生态环境保护类宣传内容,切实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晓度、参与度,让生态环保意识成为日常习惯、行动自觉、行为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项目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如,项目基本程序、工作职责还存在程序不明确的问题。

(二)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执法人员缺乏多类型案例执法实践,法治理论与执法实践联系不紧密,以案释法不够深入,执法装备老化、不足,执法检查方式单一,未能及时有效发现企业暗管偷排、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等隐匿环境违法行为。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2024年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州党委十二届七次全会、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荒漠化防治大会部署,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2024年主要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普法责任质效落实。扎实开展教、学、练、战四位一体生态环境执法岗位大练兵暨执法效能提升活动,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等多种交流途径,努力建设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一是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执法理念,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思想自觉、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二是持续开展一把手讲法治活动。局党组书记以法治专题讲座形式,阐释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自治州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三是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创新执法培训形式,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结合现场执法检查,解答各类企业提出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问题,强化企业经营者环保意识,逐步培育和建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四是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以--区域大气污染帮扶指导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为重点,持续加大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力度,推广非现场监管执法,加大在线监测设施弄虚作假、危险废物环境犯罪案件查处力度。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模板,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程序(试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审议制度(试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分级审议制度》,突出实训、实战、实效与全员、全年、全过程练兵,强化执法+”组合拳运用,全力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