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新林沙发〔2024〕1号)要求,结合昌吉州实际,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编制完成了《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并已征求州直相关单位及县市(园区)意见建议,现将《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如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0994-2225094(请注明“规划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2024年2月18日
联系地址:昌吉市北京北路16号
邮编:831100
联系电话:0994-2225094
邮箱:50944789@qq.com
附件: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pdf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18日
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新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重要规划,以第六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成果为支撑,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州林草局编制了《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完成后,州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并征求州直相关单位、县市(园区)等20个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共21条,其中已采纳7条,未采纳14条,均与各相关单位沟通达成共识。经州政法委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为低风险等级,并通过州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最终形成《规划(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包括基本概况、防沙治沙新形势、总体思路、规划布局、重点工程及主要建设内容、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等六个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对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概况、资源概况和社会经济概况进行了概述。
第二部分 防沙治沙新形势。从沙化土地现状,治理成效,实践经验和面临问题与挑战四个方面总结昌吉州防沙治沙成效,科学判断当前及今后的防沙治沙新形势。
第三部分 总体思路。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思路和规划目标六个方面提出本规划总体思路。提出“一带两区四重点”治理布局。
第四部分 规划布局。在充分遵循国家和自治区沙化土地防治分区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中部封育保育区和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南缘生态保护区”两大分区,将昌吉州划分为“昌吉州北部沙化土地封育保育小区、昌吉州荒漠-绿洲防风阻沙小区和昌吉州南部生态保护小区”三个治理小区。并根据各个小区的区域概况,找出突出问题,明确主攻方向。
第五部分 重点工程及主要建设内容。从防沙治沙重点工程、国土绿化提升工程退化草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四类重点工程和昌吉州特色沙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两个方面予以保障《规划》实施。
到2025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146.8889万亩。到2030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161.8500万亩。
第六部分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提出从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法,强化制度建设等六方面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