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林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来源: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创新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

根据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建设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2〕26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2〕261号)下达我州2023年林业项目任务,以及《自治州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年度任务,现将各县市(园区)2023年林业重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

(一)造林绿化工作

全州完成人工造林3.38万亩,封育7万亩,退化林修复1.2万亩(其中:包括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项目乔木造林0.4万亩、灌木造林1.2283万亩、退化林修复0.6953万亩)。

自治区下达的2023年造林补助项目任务,各县市(园区)要严格按照州林草局审查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封育任务要按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大纲编制实施方案,3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一式七份(含电子矢量图)报州林草局。各县市(园区)要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18)、《退化林分修复技术规程》(LY/T2786—2017)、《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等相关规定,10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各县市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二)村庄绿化工作

全州完成35个村庄绿化建设任务,其中:自治区级村庄绿化24个、自治州级村庄绿化11个。各县市(园区)要严格按照《乡村绿化美化技术规范》(DB65/T4395—2021)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建设,10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2%以上(各县市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自治区级村庄绿化项目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任务和技术要求,以及州林草局审查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自治州级村庄绿化由县市根据分配的指标,结合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确定,已经享受自治区、自治州村庄绿化项目的村庄原则上不再纳入。州级村庄绿化要按照自治区级村庄绿化项目实施方案大纲,以县市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3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一式七份(含电子矢量图,矢量图属性含落地上图所有因子报州林草局

(三)退耕还林工作

各县市(园区)要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要求,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先验收、后兑现”程序,严格落实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要求。各县市、农业园区要督促退耕户履行管护义务,禁止弃管、复耕等行为,验收不合格地块要继续开展补植补造,补植补造地块禁止林粮间作。各县市(园区)要继续加强补植补造,完善退耕还林档案,提前做好退耕还林国家级核查迎检工作。审计整改中涉及退耕还林占用基本农田的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玛纳斯县,县林草部门要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协调,将符合变更条件的退耕还林地块纳入国土年度变更;不符合国土变更标准的,县市要积极落实地块,按政策等量置换,变更作业设计。

(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项目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2〕261号)要求,各县市要做好42.82万亩沙封区管护维护补偿及5个监测站点运行维护项目建设工作,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项目可行性并严格按照《大纲》编制实施方案,原则上方案批复后不再变更。各县市10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上报年度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工作总结和成效监测报告(各县市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各县市(园区)要把林业生产任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拿出具体的举措,抓紧抓好,确保任务落实。要加协调财政、集体、社会等各方面的力量,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林业生产工作。

(二)定期报告进度。根据自治区林草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2〕261号),做好项目绩效监控工作,2023年2月25日、5月25日、8月25日、11月25日前向州林草局报送绩效监控结果,每月20日前向州林草局报送本单位《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单》。按照自治区林草局相关处室的要求,为及时掌握造林进度情况,各县市(园区)春秋季造林期间于每月1日、11日、21日向州林草局上报造林进度。

(三)加强日常管理。各县市(园区)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加强日常管理,以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确保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同时,州林草局将不定期派出工作组全州范围内开展实地调研以指导各县市(园区)推动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附件:昌吉州2023年林业生产任务分解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33


附件:

昌吉州2023年林业生产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万亩、个、户、万株


2023年造林绿化

2023年村庄绿化美化

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面积(亩)

单位

造林任务

其中: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

行政村(个)

其中:自治区级村庄绿化(个)

其中:州本级村庄绿化(个)

沙封区管护维护补偿面积(万亩)

监测站点运行维护(个)


人工乔木灌木造林(亩)

人工乔木造林(元/亩)

人工灌木造林(元/亩)

其中:无灌溉造林(亩)

封山育林(亩)

退化林修复(亩)

人工乔木造林(亩)

人工灌木造林(亩)

退化林修复(亩)

2023年中央财政林草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资源培育补助项目

木垒县

2200


2200

2000

7000

1400


4000


9

7个自治区乡村绿化任务:西吉尔镇水磨沟村,新户镇霍斯章村,英格堡乡街街子村,照壁山乡平顶山村、霍斯阔拉村,博斯坦乡博斯坦村,雀仁乡乌克勒别依特村

2

5.97

1

50421

奇台县

5000

1000

4000

5000


2000

1000

5000

1000

6

4个自治区乡村绿化任务:西地镇桥子村、西地村,东湾镇中渠村,老奇台镇二畦村

2

16.05


136306

吉木萨尔县

3700

500

3200

3500

20000

1400


283

953

1


1


1

70798

阜康市

5200

700

4500

5000

3000

1600



5000

6

5个自治区乡村绿化任务:九运街镇古城中心村、八运泉村、八运村,三工河哈萨克族乡花儿沟村,滋泥泉子镇八户沟中心村

1


1

116785

昌吉市

3600

1600

2000

2000

40000

1600




7

5个自治区乡村绿化任务:阿什里乡阿什里村,滨湖镇永丰村,大西渠镇幸福村,佃坝镇二畦村、东沟村

2



139462

呼图壁县

2900


2900

2000


1200




3

2个自治区乡村绿化任务:园户村镇下三工村,二十里店镇十四户村

1

20.8

1

54957

玛纳斯县

3200

200

3000

3000


2000




3

1个自治区乡村绿化任务:包家店镇柴场村

2


1

136654

农业园区

1000

1000


1000


800









33125

准东开发区

7000

3000

4000




3000

3000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合计

33800

8000

25800

23500

70000

12000

4000

12283

6953

35

24

11

42.82

5

73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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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林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03 11:33:40 来源: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创新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

根据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建设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2〕26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2〕261号)下达我州2023年林业项目任务,以及《自治州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年度任务,现将各县市(园区)2023年林业重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

(一)造林绿化工作

全州完成人工造林3.38万亩,封育7万亩,退化林修复1.2万亩(其中:包括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项目乔木造林0.4万亩、灌木造林1.2283万亩、退化林修复0.6953万亩)。

自治区下达的2023年造林补助项目任务,各县市(园区)要严格按照州林草局审查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封育任务要按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大纲编制实施方案,3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一式七份(含电子矢量图)报州林草局。各县市(园区)要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18)、《退化林分修复技术规程》(LY/T2786—2017)、《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等相关规定,10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各县市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二)村庄绿化工作

全州完成35个村庄绿化建设任务,其中:自治区级村庄绿化24个、自治州级村庄绿化11个。各县市(园区)要严格按照《乡村绿化美化技术规范》(DB65/T4395—2021)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建设,10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2%以上(各县市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自治区级村庄绿化项目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任务和技术要求,以及州林草局审查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自治州级村庄绿化由县市根据分配的指标,结合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确定,已经享受自治区、自治州村庄绿化项目的村庄原则上不再纳入。州级村庄绿化要按照自治区级村庄绿化项目实施方案大纲,以县市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3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一式七份(含电子矢量图,矢量图属性含落地上图所有因子报州林草局

(三)退耕还林工作

各县市(园区)要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要求,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先验收、后兑现”程序,严格落实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要求。各县市、农业园区要督促退耕户履行管护义务,禁止弃管、复耕等行为,验收不合格地块要继续开展补植补造,补植补造地块禁止林粮间作。各县市(园区)要继续加强补植补造,完善退耕还林档案,提前做好退耕还林国家级核查迎检工作。审计整改中涉及退耕还林占用基本农田的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玛纳斯县,县林草部门要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协调,将符合变更条件的退耕还林地块纳入国土年度变更;不符合国土变更标准的,县市要积极落实地块,按政策等量置换,变更作业设计。

(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项目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2〕261号)要求,各县市要做好42.82万亩沙封区管护维护补偿及5个监测站点运行维护项目建设工作,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项目可行性并严格按照《大纲》编制实施方案,原则上方案批复后不再变更。各县市10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上报年度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工作总结和成效监测报告(各县市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各县市(园区)要把林业生产任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拿出具体的举措,抓紧抓好,确保任务落实。要加协调财政、集体、社会等各方面的力量,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林业生产工作。

(二)定期报告进度。根据自治区林草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2〕261号),做好项目绩效监控工作,2023年2月25日、5月25日、8月25日、11月25日前向州林草局报送绩效监控结果,每月20日前向州林草局报送本单位《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单》。按照自治区林草局相关处室的要求,为及时掌握造林进度情况,各县市(园区)春秋季造林期间于每月1日、11日、21日向州林草局上报造林进度。

(三)加强日常管理。各县市(园区)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加强日常管理,以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确保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同时,州林草局将不定期派出工作组全州范围内开展实地调研以指导各县市(园区)推动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附件:昌吉州2023年林业生产任务分解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33


附件:

昌吉州2023年林业生产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万亩、个、户、万株


2023年造林绿化

2023年村庄绿化美化

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面积(亩)

单位

造林任务

其中: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

行政村(个)

其中:自治区级村庄绿化(个)

其中:州本级村庄绿化(个)

沙封区管护维护补偿面积(万亩)

监测站点运行维护(个)


人工乔木灌木造林(亩)

人工乔木造林(元/亩)

人工灌木造林(元/亩)

其中:无灌溉造林(亩)

封山育林(亩)

退化林修复(亩)

人工乔木造林(亩)

人工灌木造林(亩)

退化林修复(亩)

2023年中央财政林草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资源培育补助项目

木垒县

2200


2200

2000

7000

1400


4000


9

7个自治区乡村绿化任务:西吉尔镇水磨沟村,新户镇霍斯章村,英格堡乡街街子村,照壁山乡平顶山村、霍斯阔拉村,博斯坦乡博斯坦村,雀仁乡乌克勒别依特村

2

5.97

1

50421

奇台县

5000

1000

4000

5000


2000

1000

5000

1000

6

4个自治区乡村绿化任务:西地镇桥子村、西地村,东湾镇中渠村,老奇台镇二畦村

2

16.05


136306

吉木萨尔县

3700

500

3200

3500

20000

1400


283

953

1


1


1

70798

阜康市

5200

700

4500

5000

3000

1600



5000

6

5个自治区乡村绿化任务:九运街镇古城中心村、八运泉村、八运村,三工河哈萨克族乡花儿沟村,滋泥泉子镇八户沟中心村

1


1

116785

昌吉市

3600

1600

2000

2000

40000

1600




7

5个自治区乡村绿化任务:阿什里乡阿什里村,滨湖镇永丰村,大西渠镇幸福村,佃坝镇二畦村、东沟村

2



139462

呼图壁县

2900


2900

2000


1200




3

2个自治区乡村绿化任务:园户村镇下三工村,二十里店镇十四户村

1

20.8

1

54957

玛纳斯县

3200

200

3000

3000


2000




3

1个自治区乡村绿化任务:包家店镇柴场村

2


1

136654

农业园区

1000

1000


1000


800









33125

准东开发区

7000

3000

4000




3000

3000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合计

33800

8000

25800

23500

70000

12000

4000

12283

6953

35

24

11

42.82

5

73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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