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2022年4月27日)
发布时间:2022.04.27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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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备注 |
11 | D2XJ202204220062 | 石梯子哈萨克族乡乡政府旁边的焦炭厂污染环境。乡政府南面60公里山沟处存在非法开矿,破坏生态环境。 | 呼图壁县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23日,呼图壁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工信局、林草执法大队、石梯子乡等部门对反映问题开展了现场检查。针对“石梯子哈萨克族乡乡政府旁边的焦炭厂污染环境。”问题,查证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2台15万吨炭化炉、1台13万吨石灰窑正在运行。检查组现场发现如下问题:一是炭化炉捞焦区域未密封,存在无组织气体逸散现象。二是项目设置的排污口与排污许可证数量不符。三是石灰库旁有露天堆放的石灰石粉末,存在扬尘污染现象。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已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对新疆金源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置。针对“乡政府南面60公里山沟处存在非法开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查证不属实。经调查,石梯子乡政府南面60公里山沟处有3家煤矿,分别为呼图壁县东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东沟煤矿、新疆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苇子沟煤矿。以上3家煤矿均有合法手续,不存在非法开矿情况。在对以上3家煤矿进行查勘时,发现新疆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矿区办公楼西侧有1处明显古滑坡体,滑坡面积约200亩,主要草场遭到破坏。石梯子西沟煤矿于2019年、2020年先后两次对滑坡区域草场缴纳了草原补偿费共计350万元,经过对滑坡区测量坐标分析,滑坡区域均在草原补偿范围内。 | 部分属实 | 一是要求新疆金源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措施对露天堆放的石灰石进行清理或入棚,消除扬尘污染排放。二是要求新疆金源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对厂区无组织气体排放做到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收集或减少废气排放。三是要求新疆金源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限期将多余的排污口进行整改拆除,同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四是煤矿已在滑坡区周边用铁丝网设置栏栅并安装安全警示牌,防止人员误入滑坡区域;五是呼图壁县自然资源局已将该滑坡区域区域纳入《呼图壁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行重点防治,同时要求煤矿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滑坡区进行治理。 | 已办结 | 无 | 公开 |
17 | D2XJ202204220014 | 三场槽子村北面1公里处的草场因新疆油田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打井被破坏,该公司环保手续不全。 | 吉木萨尔县 | 生态 | 2022年4月23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对该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该公司环保手续不全”问题,查证不属实。反映的“吉木萨尔县北庭镇三场槽子村北面1公里处的油井”应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吉庆油田分公司作业区,作业区内共有9口油井(编号为:J6011-J6019号),于2022年1月开始进入压裂作业,目前处于建设期。该公司于2022年1月获得临时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2021年2月、4月分别取得了9口油井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9口水平井的建设手续合法合规。针对“草场因新疆油田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打井被破坏”问题,查证属实。现场检查时发现,吉庆油田分公司9口水平井在施工期对占用草场产生部分损坏。 | 部分属实 | 一是吉木萨尔县环保、林草等部门对吉木萨尔县吉庆油田分公司草地使用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泥浆落地和危险废物转运不合规的问题;杜绝出现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少批多占使用草地的问题;二是吉木萨尔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待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督促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吉庆油田分公司吉庆油田作业区落实草原植被恢复工作。三是吉木萨尔县制定印发《吉木萨尔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的林草生态保护机制,由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 已办结 | 无 | 公开 |
23 | D2XJ202204220016 | 阜康市至吉木萨尔县区域包括准东工业园区有很多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严重污染当地的生态环境。 | 阜康市 | 其他污染 | 经查,准东开发区目前共有“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35个(包括达产项目31个,在建项目4个)。其中:火力发电项目18个(2个在建)、电解铝项目3个、煤化工项目4个、硅基项目6个(2个在建)、其他项目4个(分别为余热发电项目、金属铸造项目、焦化项目和兰炭项目)。吉木萨尔县目前共有“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4个。其中,页岩油生产项目1个、水泥项目1家、铸造项目1家、焦化项目1家。阜康市目前共有“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14个。其中,火力发电项目2个、电解铝项目1个、煤焦化项目3个、有色金属冶炼项目1个、化工项目5个、水泥下1个、铸造项目1个。上述项目从产业政策、园区规划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也与国家煤电、煤化工、硅基新材料基地的战略定位一致。同时上述项目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已建成的项目均建设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并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生产过程中基本能够执行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偶然出现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等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不存在严重污染当地生态环境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是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对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不再进行审批、核准、备案,确有必要新增的燃煤项目需严格执行等量或减量替代且通过项目环评审批,清洁生产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二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各项规划、产业政策,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耗能、安全等行业标准,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三是深化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推进涉气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对火电、钢铁、电解铝、焦化、金属冶炼、玻璃、化工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梳理整治,确保达到现行标准排放限值。四是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加大对“两高”企业的监管力度,围绕水、气、固废、噪声等方面,持续提高企业环境治理能力。 | 已办结 | 无 | 公开 |
24 | D2XJ202204220018 | 建国西路桃园巷道路两侧绿化带和人行道上生活垃圾成堆,环境脏乱差。 | 昌吉市 | 土壤 | 针对“道路两侧绿化带和人行道上生活垃圾成堆,环境脏乱差。”问题,查证属实。4月23日,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建国路街道办事处对建国路街道桃园巷道进行了现场勘察,道路两侧绿化带和人行道上生活垃圾成堆现象明显。 | 属实 | 一是昌吉市市城市管理局立即组织人员对建国西路桃园巷道路两侧绿化带和人行道上生活垃圾立即进行清理,并对周边卫生进行彻底整治,4月25日相关部门回头看时,已整改完毕。二是昌吉市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城市垃圾处理要求,做到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小区内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达标常态化;三是昌吉市各街道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对巷道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加大对巷道两侧绿化带和人行道上的垃圾清理力度,不影响市容市貌;四是昌吉市各社区积极做好对周边居民的宣传工作,要求巷道周边商户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 已办结 | 无 | 公开 |
25 | D2XJ202204220058 | 大有镇韭菜园子村东大龙口水库1公里处有约2000亩的养殖场,因2017年政府部门把这片地划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强制搬迁,觉得不合理。 | 吉木萨尔县 | 水 | 针对“2017年政府部门把这片地划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强制搬迁”问题,查证部分属实。反映的养殖场位于东大龙口水库二级保护区内西北侧,该养殖场从2011年-2014年陆续建设,共有17栋圈舍,每个圈舍约500平米,共计约8500平米,总占地面积约12.8亩,与投诉人反映的“约2000亩的养殖场”情况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规定,2017年原吉木萨尔县畜牧兽医局、大有镇人民政府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配合,通过入户走访、宣传法律法规等方式,督促该养殖场关闭并对牲畜进行了搬迁。搬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 部分属实 | 一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相关设施定期开展巡查;二是由饮用水水源地主管部门县水利局和饮用水水源地监管部门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定期对吉木萨尔县内九个饮用水水源地每年开展2次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移交饮用水水源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采取相关措施积极整改,并结合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办理;三是由县水利局负责制定《吉木萨尔县水利局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印发执行,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常态化机制。 | 已办结 | 无 | 公开 |
35 | D2XJ202204220042 | 昌吉州昌吉市榆树沟镇大山畦村丘37栋昌吉市飞鸿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厂区内6家小作坊异味大,环境脏乱差,无相关手续。 | 昌吉市 | 大气 | 针对“昌吉市飞鸿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厂区内6家小作坊无相关手续”问题,查证不属实。昌吉市飞鸿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三家生产企业,分别为昌吉市鸿发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鸿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昌吉市远翔木业有限公司。昌吉市鸿发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月取得批复,2020年11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正在组织环保竣工验收;新疆鸿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3月取得批复,正在调试设备;昌吉市远翔木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0月取得批复,2020年10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2021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针对“小作坊异味大,环境脏乱差”问题,查证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昌吉市鸿发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免拆保温模板项目正在试生产,未发现明显异味;新疆鸿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正在调试设备,未发现明显异味;昌吉市远翔木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未发现明显异味。昌吉市远翔木业有限公司生产区域环境脏乱差,产品、原料乱堆乱放。 | 部分属实 | 一是要求昌吉市远翔木业有限公司立即对厂区卫生进行清理,对产品、原料进行规整。企业已于4月24日完成整改。二是高新区环保局安排执法人员,每月对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1次,对园区其他同类型企业也定期检查,督促此类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督促昌吉市鸿发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鸿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尽快按照规范程序尽快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 已办结 | 无 | 公开 |
42 | D2XJ202204220006 | 昌吉州昌吉市商业路君悦海棠尊地小区内圈占公共绿化地建私家游园。 | 昌吉市 | 生态 | 针对“昌吉州昌吉市商业路君悦海棠尊邸小区内圈占公共绿化地建私家游园”问题,查证部分属实。4月23日,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局联合园区执法中队、绿洲路街道、园林社区和物业公司,根据规划总平面图对平层区带花园的76户住户土地面积进行核实。经统计,17户存在不同程度侵占绿地、搭建廊亭和私自扩大花园等现象,侵占小区绿地面积约300m2。 | 部分属实 | 一是物业公司4月25日向业主逐户发送告知书,限期自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园区将依法查处;二是园区建设管理局于2022年4月25日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17家住户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所占公共绿地恢复原状;三是园区建设管理局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绿化养护,制定绿化养护方案,5月10日前完成对恢复绿地播种草籽工作;四是物业公司在小区内醒目位置处张贴告知书,提升小区住户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阶段性办结 | 无 | 公开 |
52 | X2XJ202204220015 | 昌吉市健康东路君悦海棠A区(君悦海棠叠院尊邸)建在原昌吉市园艺场林带区,该小区一些一楼住户入住后,私自扩大花园,硬化公用绿地,在公用绿地搭建私有凉亭,甚至砍伐树木,扩大下跃式阳光房,破坏绿地。 | 昌吉市 | 生态 | 针对“该小区一些楼户入住后,私自扩大花园,硬化公共用地,在公共用地搭建私有凉亭,甚至砍伐树木,扩大下跃式阳光房,破坏绿地”问题,查证部分属实。4月23日,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局联合园区执法中队、绿洲路街道、园林社区和物业公司,根据规划总平面图对平层区76户住户土地面积进行核实。经统计,17户存在不同程度侵占绿地、搭建廊亭和私自扩大花园等现象,侵占小区绿地面积约300m2,未发现砍伐树木,扩大下跃式阳光房的情况。针对“昌吉市健康东路君悦海棠A区(君悦海棠尊邸)建在原昌吉市园艺场林带区”的问题,经核实,不属实。经调阅该地块土地档案,该地块原为国有综合用地,土地报批和出让程序均合法合规。 | 部分属实 | 一是物业公司4月25日向业主逐户发送告知书,限期自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园区将依法查处;二是园区建设管理局于2022年4月25日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17家住户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所占公共绿地恢复原状;三是园区建设管理局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绿化养护,制定绿化养护方案,5月10日前完成对恢复绿地播种草籽工作;四是物业公司在小区内醒目位置处张贴告知书,提升小区住户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阶段性办结 | 无 | 公开 |
53 | X2XJ202204220014 | 昌吉市庙尔沟乡草场自1999年至2029年承包给了牧民,但草场遭到严重破坏,有人在草场非法开矿、挖沙子、开垦、盖房、修路,破坏生态环境。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 昌吉市 | 生态 | 针对“有人在草场非法开矿”问题,查证部分属实。该区域庙尔沟乡金涝坝村仅在2010年8月发生一起非法开采煤炭资源,造成该区域草场破坏问题。该问题已由公安机关办理,相关违法犯罪人员已追究刑事责任。此次非法开采形成3处历史遗留采坑,已于2021年完成治理修复。该区域再未有非法开采的违法行为。针对“在草场修路”问题,查证部分属实。2020年昌吉州交通局实施昌吉州西部南山伴行公路项目,该道路共占用庙尔沟乡庙尔沟村草场276亩,施工前昌吉州西部南山伴行公路已办理了草场征占用手续,15户相关牧民领取了149040元安置补助费。该项目严格按照土地使用审批标准施工,未发现多占用其它草场。针对“在草场挖沙子、盖房”问题,查证部分属实。经调查,庙尔沟乡金涝坝村草场上共有砂厂9家,住宅小区1个。砂厂用地性质均为天然牧草地,权属国有,已办理了草场征占手续,牧民草场承包经营权已终止。住宅小区用地于2008年变更为建设用地,面积1000亩。9家砂厂和住宅小区依法依规取得相应手续,证照齐全。经现场核实,未发现破坏草场情况。针对“在草场开垦”问题,查证不属实。经查,未发现在庙尔沟乡草场上开垦的土地。针对“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问题,查证部分属实。相关部门仅于2022年3月30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收到一起类似草场破坏问题,该信访件已调查处理完毕,相关结果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 部分属实 | 一是举一反三,加大监管力度。昌吉市自然资源局将加大对砂厂的日常巡查、检查,以矿山储量动态常态监测为主要抓手,严查矿山企业越界行为,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严厉查处。二是加强对砂厂企业《开发利用方案》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在界内开采,杜绝一切越界超采等违法行为。三是昌吉市自然资源局对辖区内砂厂企业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宣传工作,矿山企业全面落实开采指标,规范开采。 | 已办结 | 无 | 公开 |
55 | X2XJ202204220010 | 1.根据准东环保局认定单位测绘、准东环保局2021年6月1日《关于转运一般工业固废至德蓝填埋场的通知》、准东环保局2021年6月24日《关于转运一般工业固废至德蓝填埋场的通知》等文件,新疆神彩东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准东固废填埋场超设计量填埋,已不具备接接收一般工业固废条件,应予以实施停产封场,各级环保部门对其检查提出各类环境问题,该填埋场一直未整改。2.填埋场将未经处置的脱硫废水用于降尘作业,且远超正常使用量。3.填埋场扬尘、各类噪音振动、渗污(无废水处置设施、无防渗设施)问题一直存在。4.填埋场位于卡拉麦里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内3公里(详见昌吉州环评〔2013〕166号),违反《新疆卡山野生动物保护区管理条例》。5.质疑东晟填埋场二期工程立项手续存在问题。 | 吉木萨尔县 | 其他污染 | 1.查证部分属实。2021年5月、7月新疆神彩东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两次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对库容进行测量,两次测量结果分别超出库容6.51%、7.78%(未达到30%,不属于重大变动)。2021年6月已启动封场作业,在此期间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接收部分固废料用做堆存场堆体整形,现已完成封场总工程量50%。2017年至今各级督察检查共计反馈该公司存在问题6项,准东环保局对该公司扬尘污染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其他问题均按要求全部完成了整改。2.查证不属实。该公司在生产运营及封场作业期间,接收6家火电企业处理达标的脱硫废水进行场区洒水降尘。因洒水量远低于蒸发量,该固废场已建成的50m³渗滤液蓄水池内无渗滤液。3.查证部分属实。一是该填埋场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准东环保局于2017年6月、2018年9月分别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过立案查处。二是不存在噪声超标问题。噪声主要由车辆运输及设备作业产生,经调阅2021年至今噪声监测报告,未发现噪声超标的情况。三是不存在渗污问题。该固废场按照Ⅱ类工业固体废物标准建设,因准东开发区气候干燥,该固废场投产至今未产生渗滤液,固废场50m³渗滤液蓄水池内无蓄水。4.查证不属实。经准东开发区国土分局核查,该公司固废堆存场不在卡山保护区范围内,固废堆存场场界距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为1.2公里。5.查证不属实。准东开发区经发局于2021年12月6日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固废场一期改扩建项目进行了备案。截至目前,准东开发区经发局未对该固废场二期项目进行备案。 | 部分属实 | 准东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按要求进行管理、处置,杜绝非法处置的情况发生。 | 已办结 | 无 | 公开 |
56 | D2XJ202204220022 | 昌吉州呼图壁县五洋春天花园小区内将车停在草地上破坏草坪,小区内环境卫生差。 | 呼图壁县 | 生态 | 2022年4月23日,呼图壁县住建局、呼图壁镇等部门单位对五洋春天花园小区进行了现场查勘。针对“破坏草坪,小区内环境卫生差”问题,查证属实。该小区现有停车位690个,实际有机动车990多辆,停车位数量远不能满足小区业主停车的需求。部分业主为了个人方便将私家车停在了草坪内,现场检查时20号、29号楼后草坪上停放有机动车。现场检查中还发现小区个别地点环境卫生保洁不彻底。 | 属实 | 一是呼图壁县住建局已责令新疆康居物业公司对停放在20号、29号楼后草坪上的机动车进行清理,并补植被车辆压坏的草坪,已于4月24日整改完毕。二是物业公司在道路旁摆放花盆阻挡车辆进入草坪。同时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车辆停放的管理,加强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的监督力度。三是呼图壁镇社区干部入户宣传劝导居民规范停车,劝导居民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三处免费停车场(小区大门外商业门面前停车位,非机动车道增设的停车位,县会议中心停车场)。四是呼图壁县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加大清扫力度和保洁频次,发现有垃圾杂物及时清理。 | 已办结 | 无 | 公开 |
68 | X2XJ202204220011 | 在昌吉市三工镇,昌吉市去往硫磺沟镇灵香大桥旁的明兴砂厂超采严重。 | 昌吉市 | 生态 | 针对“明兴砂厂超采严重。”问题,查证部分属实。经查,明兴砂厂为建筑用砂矿,位于昌吉市三工滩二工村南建筑用砂集中规划区内,矿区面积为0.2722平方公里,采矿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该矿2015年9月在其矿区西侧开采资源时超出其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存在越界开采现象。2016年昌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已对明兴砂厂进行了行政处罚,此案于2016年10月23日结案。目前,该超采区域已完成恢复治理。 | 部分属实 | 一是昌吉市市自然资源局加大对砂厂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以矿山储量动态常态监测为主要抓手,严查矿山企业越界行为,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严厉查处。二是加强对砂厂企业《开发利用方案》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在界内开采,杜绝一切越界超采等违法行为。三是昌吉市自然资源局对辖区内砂厂企业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宣传工作,严格规范矿山企业全面落实开采指标,规范开采。 | 已办结 | 无 |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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