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2022年4月6日)
发布时间:2022.04.10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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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备注 |
4 | D2XJ202204010051 | 1.三工镇二工村八队化妆品厂每天19至20生产时异味扰民;2.三工镇南头工村五队金粉厂5-7月夜间生产噪声扰民。 | 昌吉市 | 大气 | 1.经查,该企业厂区及周边可以闻到刺鼻气味,臭气产生环节主要为酸化油转运、储存环节,企业酸化油装卸平台、油池均已安装收集装置,臭气用管道引至锅炉燃烧后排放。因装卸平台、生产工艺及蒸馏塔车间存在跑冒滴漏情况,导致厂区及周边存在刺鼻气味。2.经查,该企业为昌吉市强联矿粉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机检修状态,现场无噪声产生,调阅2021年6月8日噪声检测报告单,未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企业为节约生产成本采取夏季夜间用电低谷,电价较低时进行生产,因企业处于农村,夜间噪声背景值底、传播距离远,走访距企业厂界直线距离610米外居民,反映曾在夜间听到该企业生产声音。 | 部分属实 | 1.已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开展执法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待企业复工复产后,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开展执法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依法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公开 |
22 | D2XJ202204010028 | 昌吉州奇台县北塔山牧场(乌拉斯台牧民牧场)离中蒙边界约5公里处有一个矿山,开采矿石已经2到3年,破坏当地草场和破坏生态环境。 | 奇台县 | 生态 | 经查,北塔山牧场在兵团第六师辖区,反映地点为北塔山牧场石灰岩矿,该矿于2016年10月由昌吉州国土资源局审批成立,采矿权人为第六师北塔山牧场,属于第六师国有资产,已办理采矿许可证,2016年7月12日,六师环保局出具该石灰岩矿环评批复(师环发〔2016〕11号)。2019年7月1日,兵团林草局于出具《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兵草征准字〔2019〕第23号),批准征用使用北塔山畜牧2连天然草原0.262公顷。2021年8月20日,兵团林草局出具了《征用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兵林草许准〔2021〕295号),批准征用使用北塔山畜牧2连天然草原5.5655公顷。 | 部分属实 | 相关部门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杜绝发生破草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 已办结 | 无 | 公开、昌吉州转第六师办理) |
30 | D2XJ202204010019 | 五家渠市水库西南角边上(上鱼场对面)塑料颗粒加工厂污水排放在地面上,投诉人认为会对水库造成污染。 | 昌吉市 | 水 | 经查,五家渠市水库西南角边上(上鱼场对面)区域有2家HDPE管生产企业,一家是新疆新佳美塑胶有限公司,另一家是昌吉市海森塑料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已于2022年3月25日纳入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项目征收范围。2家企业环评、验收手续齐全,现场发现位于新疆新佳美塑胶有限公司场外北侧有一座循环水池,部分循环水溢流至水池外部,企业循环水池主要是管件生产时冷却水,位于昌吉市海森塑料有限公司场外东北侧有一根外排水管将水排入场外东侧自然沟,所排水为企业配电室积水。 | 属实 | 一是针对2家企业外排水问题,第六师生态环境监测站已取样监测,目前正在检测中。二是针对2家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及已纳入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项目征收范围,第六师生态环境局于4月8日要求2家企业停产整治。 | 阶段性办结 | 无 | 公开、昌吉州转第六师办理) |
44 | X2XJ202204010004 | 骆驼圈子、双井子、铜镍矿区等地的企业和矿山大量私自打井,用水量大,无人管理。 | 奇台县 | 水 | 经查,反映的双井子企业私自打井用水量大情况是水利工程施工过程外排裂隙水现象。双井子附近有水利工程正在施工,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有裂隙水涌出,施工单位将涌出的裂隙水抽至地面沉淀池,经沉淀后外排。 | 部分属实 | 该企业无私自打井情况,在奇台县域内无铜镍矿区和“骆驼圈子”地名,相关部门将督促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外排的裂隙水必须经沉淀后外排,施工结束后对沉淀池进行填埋。 | 已办结 | 无 | 公开 |
48 | D2XJ202204010006 | 三工镇金鑫顺星有限公司收废旧电瓶、将发动机的废机油直接倒入企业院子里空地上中,污染土壤。 | 昌吉市 | 土壤 | 经查,该企业为新疆金鑫双兴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再生物资(铝、铜、不锈钢)回收与批发等经营活动。现场未发现回收的废旧电瓶,调阅企业进出库单据,未发现有收购、贮存废电瓶的记录。该企业厂区及车间地面均为混凝土地面,5号、6号车间回收的废旧物资机动车发动机及壳体等物品含有少量废润滑油,未进行规范收集,混凝土地面存在废润滑油痕迹,暂时未发现废润滑油直接污染土壤行为,已组织有资质第三方对水泥地面下土壤污染情况开展取样,待出具检测报告后做进一步处理。 | 部分属实 | 目前,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执法人员已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企业已对厂区内水泥地面所有含油物质进行清理收集,称重后共计119公斤,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清理出的含油物质进行转移处置;昌吉市商务工信局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立即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将污染源清理干净,对员工加强环保知识教育,规范操作流程,督促企业增加废旧油液回收设施并规范处置后,方可进行回收报废机动车零部件。 | 阶段性办结 | 无 | 公开 |
54 | D2XJ202204010001 | 2007年联通公司在阜兴花园小区28号楼2单元101室安装了设备,设备产生的噪音影响楼上的居民,向相关部门反映多年多次都未得到解决。 | 阜康市 | 噪音 | 经查,主要噪声源来自联通公司机房设备及室外两个外挂空调机箱。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了现场监测,空调制冷机南侧边界监测结果昼间不超标,夜间超标。对机房最近的一户的主卧和客厅进行监测,夜间卧室、客厅均超标。初步判断系联通公司2021年9月在机房内新增1套通讯设备及空调外挂机隔音罩老化破损所致。2015年5月针对投诉情况,联通公司在机房客厅楼顶安装隔音棉,并对机房客厅窗户做密封处理;2019年1月针对投诉情况,联通公司对空调外挂机采取加装隔音罩措施降低噪音,2019年6月进行噪声监测,结果未超标;2022年3月29日,居民再次通过阜康市环境信访平台对此问题进行投诉,针对此信访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 部分属实 | 1.短期措施:一是联通公司联系专业降噪厂家,对空调室外机进一步进行优化,加装隔音罩,将噪音降低至国家相关要求标准内;二是在未完机房搬迁前,联通公司从4月3日起每日23至次日10点关闭两台空调,安排人员每晚在机房内值班应对机房设备高温问题;三是联通公司于4月9日前完成该机房13套设备的搬迁。2.长期措施:2021年9月联通公司已经决定将该机房51套设备分别搬迁至市内其他三个机房,搬迁方案已通过区、州公司会审。搬迁一期工程已于2022年3月22日开始,计划于4月30日完工。第二期工程设备的搬迁工作计划5月1日开始施工,5月31日前完成该机房所有设备及线路的搬迁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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