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12月23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监督电话:0994-2342132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疆华锦活性炭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品质物理法活性炭项目(一期) | 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新型工业产品加工园区 | 新疆华锦活性炭有限公司 | 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环评报告表 | 2020年12月23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