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昌吉网讯(记者廖冬云)2月12日,有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电话2881100询问:“我已经55岁了,想办理退休,可是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到15年,我能退休领取相关待遇吗?”
就此,记者采访了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负责人李彦虎。他告诉记者,通过社保系统查询到李女士初次参加养老保险是2005年,之后她断断续续缴费,截至目前累计缴费年限只有12年,不满15年,因此她今年无法正常办理退休,需要顺延缴费到58岁,等到她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时,才能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待遇。
李彦虎进一步解释,如果居民参加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针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从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据介绍,养老保险缴费中断不会影响已获得的养老保险权益,社保经办机构会准确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并且连续计算利息。但是,中断的时间越长,那么相应的累计缴费时间就会缩短,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也会相对较少,最后到手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较少。如果养老保险缴费长时间中断,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够,那么领取养老金的时间也要相应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