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工交财贸类第2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01 来源:商务局 浏览次数:

胡述军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第22号《关于加大物流政策引导力度,加快培育新型产业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物流资源产业化而形成的一种复合型或聚合型产业。由发改部门牵头,涉及交通运输、工信、商务、邮政管理等多个单位部门。昌吉州高度重视物流业发展工作,不断完善物流网络,优化物流运行环境,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全力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优化道路货运行业行政审批。继续做好“双随机”检查(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双公示”(公示行政许可、公示处罚决定) 工作。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办结、送达实行“一站式”“零障碍”服务。加大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承诺制,进一步完善道路货运电子证照、运营监管、诚信考核等环节。

二、落实建立健全货运司机诚信管理制度。简化个体运输道路运输许可证、营运证年审手续,实现区内异地年审。加大公路超限治理力度,严格落实超限治理“路警联合”执法制度,落实交通执法部门引导超限车辆消除违法状态,公安交警部门对超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联合执法规定。

三、落实税务相关政策,引导物流业加快发展。税务政策的制定在国家税务总局,其余税务机关没有制定政策的权力,故物流产业在印花税方面只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即: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 2022 年第 1号):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 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5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 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物流产业发展。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助力昌吉州物流业发展。2023 年已下达交通专项9681万元,持续对公路、铁路、机场等建设的进行投入,下达支持企业专项资金 4930 万元,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协同主管部门,对上级下达的各类补助资金,在政策范围内,向物流产业倾斜。2023 年拨付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2000 万元,支持以乡镇为重点,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改善农村商业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完善县乡物流配送体系,加强资源整合,发展共同配送。

五、强化物流网络建设,推进物流结构性降本。以多式联运为突破口,以基础设施联网优化为基础,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力推进我州铁路运能提升工程。重点推进乌将铁路扩能和电气化改造工程,鼓励煤炭等大宗货物“公转铁”运输。目前,乌将铁路扩能和电气化改造已完成,充分发挥了电气化铁路绿色环保、运输高效等优势。

六、坚持规划为引领,推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建立《昌吉州商贸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清单,实行清单制管理,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主动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推进现代化商贸物流产业体系建设。2022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86亿元,同比下降8.7%;今年1-3月,全州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60亿元,同比增长5.4%。

七、加强商贸物流企业服务,培育商贸物流企业。建立中疆物流、岐峰农贸、天山东部物流园、华宏棉花专业监管库等重点商贸物流企业联系台账,重点跟进。积极宣传助企纾困政策,为商贸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主动落实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岐峰农贸的空港物流园项目和文博现代物流园冷链物流仓储项目绩效评价,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项目建设。昌吉州重点培育中疆物流、岐峰农贸、天山东部物流园等18家商贸物流企业,仓储面积189.2万平方米、运输车辆2046辆,标准托盘1.78万个,标准物流周转箱3.22万只。

今后将重点围绕以下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落实部门工作职责。针对物流业是一个复合型服务产业,以及在国民经济行业中分类情况,将继续向州党委、人民政府汇报有关物流业发展工作的牵头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情况,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发改委、交通运输、工信、邮政管理等部门联动,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做好示范物流园申建,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共同推进物流业发展。

二是加强规划引领,推进商贸物流发展。推进落实《自治州商贸物流“十四五”规划》。突出特色发展,建立商贸物流发展任务清单,组织开展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推进“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的落实。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建立商贸流通项目清单,加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联系服务,建立续建、新建商贸流通项目台账,及时跟进重点商贸流通项目建设。

三是深化运输领域改革,扎实降低物流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效率、优服务、增动能,在交通运输领域扎实推进“制度性、结构性、服务性”降成本工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四是推进商贸流通项目建设,培育壮大商贸流通市场主体。围绕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升城乡消费载体、丰富商贸流通业态,谋划和储备商贸流通项目,建立完善商贸流通项目推进清单,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加强项目跟进服务,全力推进商贸流通项目建设。支持县城龙头连锁流通企业下沉农村,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设施。

五是加强交邮合作,优化农村物流服务。打造客货邮融合发展。开展交通与邮政快递业融合发展,利用农村公交线路开展代送快递业务,开通交邮合作线路30条,建立交邮合作服务站30个。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和信息系统建设。

 

 昌吉州商务局

 2023年5月8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商务局

联系人:王维超     联系电话:0994-226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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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工交财贸类第2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3-06-01 17:18:31 来源:商务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胡述军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第22号《关于加大物流政策引导力度,加快培育新型产业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物流资源产业化而形成的一种复合型或聚合型产业。由发改部门牵头,涉及交通运输、工信、商务、邮政管理等多个单位部门。昌吉州高度重视物流业发展工作,不断完善物流网络,优化物流运行环境,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全力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优化道路货运行业行政审批。继续做好“双随机”检查(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双公示”(公示行政许可、公示处罚决定) 工作。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办结、送达实行“一站式”“零障碍”服务。加大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承诺制,进一步完善道路货运电子证照、运营监管、诚信考核等环节。

二、落实建立健全货运司机诚信管理制度。简化个体运输道路运输许可证、营运证年审手续,实现区内异地年审。加大公路超限治理力度,严格落实超限治理“路警联合”执法制度,落实交通执法部门引导超限车辆消除违法状态,公安交警部门对超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联合执法规定。

三、落实税务相关政策,引导物流业加快发展。税务政策的制定在国家税务总局,其余税务机关没有制定政策的权力,故物流产业在印花税方面只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即: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 2022 年第 1号):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 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5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 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物流产业发展。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助力昌吉州物流业发展。2023 年已下达交通专项9681万元,持续对公路、铁路、机场等建设的进行投入,下达支持企业专项资金 4930 万元,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协同主管部门,对上级下达的各类补助资金,在政策范围内,向物流产业倾斜。2023 年拨付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2000 万元,支持以乡镇为重点,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改善农村商业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完善县乡物流配送体系,加强资源整合,发展共同配送。

五、强化物流网络建设,推进物流结构性降本。以多式联运为突破口,以基础设施联网优化为基础,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力推进我州铁路运能提升工程。重点推进乌将铁路扩能和电气化改造工程,鼓励煤炭等大宗货物“公转铁”运输。目前,乌将铁路扩能和电气化改造已完成,充分发挥了电气化铁路绿色环保、运输高效等优势。

六、坚持规划为引领,推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建立《昌吉州商贸物流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清单,实行清单制管理,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主动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推进现代化商贸物流产业体系建设。2022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86亿元,同比下降8.7%;今年1-3月,全州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60亿元,同比增长5.4%。

七、加强商贸物流企业服务,培育商贸物流企业。建立中疆物流、岐峰农贸、天山东部物流园、华宏棉花专业监管库等重点商贸物流企业联系台账,重点跟进。积极宣传助企纾困政策,为商贸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主动落实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岐峰农贸的空港物流园项目和文博现代物流园冷链物流仓储项目绩效评价,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项目建设。昌吉州重点培育中疆物流、岐峰农贸、天山东部物流园等18家商贸物流企业,仓储面积189.2万平方米、运输车辆2046辆,标准托盘1.78万个,标准物流周转箱3.22万只。

今后将重点围绕以下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落实部门工作职责。针对物流业是一个复合型服务产业,以及在国民经济行业中分类情况,将继续向州党委、人民政府汇报有关物流业发展工作的牵头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情况,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发改委、交通运输、工信、邮政管理等部门联动,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做好示范物流园申建,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共同推进物流业发展。

二是加强规划引领,推进商贸物流发展。推进落实《自治州商贸物流“十四五”规划》。突出特色发展,建立商贸物流发展任务清单,组织开展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推进“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的落实。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建立商贸流通项目清单,加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联系服务,建立续建、新建商贸流通项目台账,及时跟进重点商贸流通项目建设。

三是深化运输领域改革,扎实降低物流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效率、优服务、增动能,在交通运输领域扎实推进“制度性、结构性、服务性”降成本工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四是推进商贸流通项目建设,培育壮大商贸流通市场主体。围绕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升城乡消费载体、丰富商贸流通业态,谋划和储备商贸流通项目,建立完善商贸流通项目推进清单,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加强项目跟进服务,全力推进商贸流通项目建设。支持县城龙头连锁流通企业下沉农村,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设施。

五是加强交邮合作,优化农村物流服务。打造客货邮融合发展。开展交通与邮政快递业融合发展,利用农村公交线路开展代送快递业务,开通交邮合作线路30条,建立交邮合作服务站30个。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和信息系统建设。

 

 昌吉州商务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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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维超     联系电话:0994-226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