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13号《关于农田禁止使用龙草净除草剂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布禁止限制使用农药名录
依据《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制定和发布有关农药禁止、限制使用或市场准入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不得违反本规定发布农药限制使用的规定。禁止限制使用农药程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本辖区内全部作物或某一(类)作物或某一防治对象上全面限制使用某种农药,或者在本辖区内部分地区限制使用某种农药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农业部提出申请,农业农村部收到农药限制使用申请后,组织召开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扩大会议审议,审查、核实申报材料,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农业农村部根据综合评价意见审批农药限制使用申
请,并及时公告限制使用的农药种类、区域和年限。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接,综合考虑农药资源、农药产品结构调整、农产品卫生质量等因素,综合评价是否提出禁用龙草净申请。
二、宣传引导“龙草净”安全使用技术
“龙草净”是一种高选择性内吸传导型土壤封闭除草剂,主要成分是“42%氟啶草酮”,防除棉田龙葵、灰藜、稗草等1年生阔叶类杂草和禾本科杂草,持效期达2年左右,在防除棉田恶性杂草龙葵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随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种植业结构调整,“龙草净”对后茬作物的药害问题越来越突出,昌吉州农业农村部门高度关注,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积极引导“龙草净”安全使用技术。利用科技之冬、农民田间课堂、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龙草净”对后茬作物的副作用,对下茬改变种植作物的棉田建议禁止使用“龙草净”除草剂,不得随意加大亩使用量,进一步规范“龙草净”安全使用技术。同时,引导应用氟乐灵、二甲戊灵、乙草胺、乙氧氟草醚、丙炔氟草胺等除草剂,替代“龙草净”避免出现药害。
三、加大“龙草净”药害补救技术试验示范
针对“龙草净”对后茬作物造成药害的突出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协同科研机构、农药械企业、种植大户积极开展“龙草净”药害补救技术试验示范,通过试验示范,总结出符合生产实际、农民乐意接受、补救成本低的补救技术措施,在出现“龙草净”药害时,积极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农户开展补救工作,减轻药害危害,挽回产量损失,保障农户收益。
我们也将继续深入推进棉田除草剂替代、科学安全使用等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促进农药科学安全使用,也请您对我州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工作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让我们共同携手,实现农民增收、乡村振兴、保护环境的目标!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