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那提·哈布赛买提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35号《关于加强以水利为中心农业基础设施》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十二五”以来,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和自治区业务部门的支持下,州水利局、州自然资源局、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相继实施农田建设项目,经过多年努力,截止2022年底昌吉州共建成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面积459.5万亩,其中阜康市39.5万亩,占全州建成面积8.6%。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田建设职能划转农业农村部门。2019-2022年,州农业农村局争取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建设任务103万亩(其中阜康市4.5万亩,占全州4.4%)。2023年玛纳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万亩。
近年来,高效节水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投入,重点建设,我州在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建设任务争取过程中充分尊重县市、农业园区的申报意愿,即县市、农业园区结
合需求和实际情况在上年第四季度申报下年度建设任务需求,州农业农村局将县市、农业园区需求汇总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发改委统筹下达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投资额度。2023年,昌吉州争取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建设面积27.74万亩,新建亩均财政补助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2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480元),建设任务涉及全州6个县市,阜康市1万亩。3月14日阜康九运街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通过州级评审。
根据中共昌吉州委员会办公室 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昌吉州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障粮食生产能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以来,各级各部门对末级渠系的投入相对很少,导致末级渠系损毁老化严重,形成所谓上通下堵的情况,为提升水资源利用率,保障高标准农田的灌溉用水和粮食安全,2023-2025年州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进水利末级渠系改造提升工程,计划对全州需新建和改建的2100公里斗渠等末级渠系进行建设,州财政自2023年起每年安排5000万元,连续3年对各县市(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新建和修复的末级渠系按照“先建先补、多建多补”的原则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夯实自治州末级渠系整体水平,为落实自治区“区内结余、供给国家”的粮食工作要求提供保障。阜康市2023-2025年共需修建斗渠81.8公里,其中2023年30.85公里,2024年29.79公里,2025年21.16公里。
今后,我局将结合昌吉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在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方面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十四五”到“十五五”自治区计划下达昌吉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16万亩(其中新建153万亩、改造提升63万亩),我州将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点向阜康市倾斜。一是在编制好《昌吉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基础上,督促阜康市结合现有耕地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实际,进一步做好《阜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编制工作,将建设任务明确到年度、乡镇村组和地块。二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多元化投入力度,采取农民自筹、村集体(合作组织)集资、财政部门补助和地方债务资金等方式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逐步达到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3000元的标准,切实将高标准农田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耕地。三是加大与阜康市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全面摸清阜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掌握需新建和改造提升农田面积,结合本地规划的实施,逐年开展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建设任务落实和推进。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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