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农林水牧]类第1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马瑞人大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第10号《关于将全州农村居民点垃圾纳入城市统一规范收集处置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您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经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住建部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的主管部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以城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不断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州70个乡镇440个行政村1536个自然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全覆盖,已建成和在建垃圾中转站26座、简易填埋厂3座,配置垃圾转运车387辆、垃圾收集设施45913个,收运设备671个,配备保洁员1731人(专职保洁员1286人)。

按照《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标准》,距县市级以上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交通运输距离20-50km范围以内的村庄和乡镇采用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全州88%的行政村采用“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模式,2.5%的行政村“村收集-县处理”的模式。距县市级以上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交通运输距离大于50km的村庄和乡镇采取乡镇集中治理模式。全州7%的行政村采用“村收集-乡镇处理”模式。偏远村庄难以实现“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的采用分散治理模式,全州2.5%的行政村采用“村收集-村处理”的模式。各县市结合实际,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设施进一步完善,有效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问题,提升了村容村貌。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昌吉州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工作专班、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培训指导、督查考核,形成了“州负总责、县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编制了《昌吉州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制定了《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提升行动计划》,明确了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得到显著提升,5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分类减量工作,农村垃圾无害化率不断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加大项目建设。通过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城市生活垃圾治理项目捆绑申报实施,积极争取各级补助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以项目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州级制定以奖代补机制,每年对实施垃圾治理的村庄进行补助,近年来共计补助资金约4000余万元,撬动各级各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资金近3亿元,全州七个县市中2个县市通过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项目完成了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2个县市通过乡村振兴项目完成中转站项目建设,3个县市通过给乡镇配备压缩车的方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

三是因地制宜完善创新治理模式。统筹考虑人口规模、村域面积、转运至垃圾处理中心的垃圾量、运距条件等因素,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置模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通过压缩车集中压缩生活垃圾,减少运输次数,从而减少垃圾运输成本。因地制宜选择不同收运处置模式,以及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农村社会事务管理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模式的垃圾治理方式,形成了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置体系。近年来重点示范镇发展迅速实力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凸显,重点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在重点镇建设的带动下,全州小城镇竞相发展,整体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日趋提升,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质量。

四是积极推行分类减量,提升治理水平。从全州选择垃圾治理成效较好的村庄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广“农户院内消化利用+村收集综合利用再减量+统一回收集中处理”的垃圾治理模式,通过积分换奖等激励方式,鼓励农户开展垃圾分类。州级财政对分类试点村庄以奖代补,每个村庄补助5万元,调动村庄积极性。目前全州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的行政村已达102个。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克服“等、靠”的消极思想,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想方设法解决问题,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是进一步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各乡镇在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在制度建设、长效管理上下功夫,积极探索一些好的做法,形成较完善的运转体系及管理制度,并做好广泛宣传工作。四是加强指导,督促落实,严格奖惩制度,形成习惯,达成共识。五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多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让我州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好、和谐家园做出新的贡献。2022年计划继续对42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2项投入资金1.38亿元。

通过近几年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我州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一定的治理,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及广大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进一步落实您提出的加大全州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硬件投入,加大城市环卫力量等建议,引导和鼓励县市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通过源头分类、集中处理、探讨市场化、宣传教育等好的治理办法进行宣传,确保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更好的促进我州美丽新农村持续发展,为广大老百姓生活提供保障。

以上答复请您审议,如有不妥之处,我们将继续与您及相关部门对接。

2022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建、俞风春 电话:2321179、233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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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农林水牧]类第1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2-06-28 17:31:2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马瑞人大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第10号《关于将全州农村居民点垃圾纳入城市统一规范收集处置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您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经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住建部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的主管部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以城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不断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州70个乡镇440个行政村1536个自然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全覆盖,已建成和在建垃圾中转站26座、简易填埋厂3座,配置垃圾转运车387辆、垃圾收集设施45913个,收运设备671个,配备保洁员1731人(专职保洁员1286人)。

按照《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标准》,距县市级以上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交通运输距离20-50km范围以内的村庄和乡镇采用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全州88%的行政村采用“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模式,2.5%的行政村“村收集-县处理”的模式。距县市级以上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交通运输距离大于50km的村庄和乡镇采取乡镇集中治理模式。全州7%的行政村采用“村收集-乡镇处理”模式。偏远村庄难以实现“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的采用分散治理模式,全州2.5%的行政村采用“村收集-村处理”的模式。各县市结合实际,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设施进一步完善,有效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问题,提升了村容村貌。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昌吉州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工作专班、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培训指导、督查考核,形成了“州负总责、县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编制了《昌吉州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制定了《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提升行动计划》,明确了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得到显著提升,5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分类减量工作,农村垃圾无害化率不断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加大项目建设。通过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城市生活垃圾治理项目捆绑申报实施,积极争取各级补助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以项目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州级制定以奖代补机制,每年对实施垃圾治理的村庄进行补助,近年来共计补助资金约4000余万元,撬动各级各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资金近3亿元,全州七个县市中2个县市通过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项目完成了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2个县市通过乡村振兴项目完成中转站项目建设,3个县市通过给乡镇配备压缩车的方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

三是因地制宜完善创新治理模式。统筹考虑人口规模、村域面积、转运至垃圾处理中心的垃圾量、运距条件等因素,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置模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通过压缩车集中压缩生活垃圾,减少运输次数,从而减少垃圾运输成本。因地制宜选择不同收运处置模式,以及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农村社会事务管理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模式的垃圾治理方式,形成了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置体系。近年来重点示范镇发展迅速实力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凸显,重点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在重点镇建设的带动下,全州小城镇竞相发展,整体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日趋提升,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质量。

四是积极推行分类减量,提升治理水平。从全州选择垃圾治理成效较好的村庄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广“农户院内消化利用+村收集综合利用再减量+统一回收集中处理”的垃圾治理模式,通过积分换奖等激励方式,鼓励农户开展垃圾分类。州级财政对分类试点村庄以奖代补,每个村庄补助5万元,调动村庄积极性。目前全州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的行政村已达102个。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克服“等、靠”的消极思想,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想方设法解决问题,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是进一步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各乡镇在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在制度建设、长效管理上下功夫,积极探索一些好的做法,形成较完善的运转体系及管理制度,并做好广泛宣传工作。四是加强指导,督促落实,严格奖惩制度,形成习惯,达成共识。五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多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让我州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好、和谐家园做出新的贡献。2022年计划继续对42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2项投入资金1.38亿元。

通过近几年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我州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一定的治理,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及广大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进一步落实您提出的加大全州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硬件投入,加大城市环卫力量等建议,引导和鼓励县市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通过源头分类、集中处理、探讨市场化、宣传教育等好的治理办法进行宣传,确保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更好的促进我州美丽新农村持续发展,为广大老百姓生活提供保障。

以上答复请您审议,如有不妥之处,我们将继续与您及相关部门对接。

2022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建、俞风春 电话:2321179、2338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