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宏代表:
您好!今年您在昌吉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州内所有景区对昌吉籍退役军人实施门票免费有待的建议》([社会建设]类第31号),我局高度重视,安排具体科室和专人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逐步建立健全优待政策体系,营造爱国拥军、尊重优抚对象浓厚社会氛围,2021年,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昌吉州党委宣传部、昌吉州发改委、昌吉州财政局、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昌吉州交通运输局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昌吉回族自治州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试行)》的通知,向公布了昌吉州现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试行)、昌吉州现役军人家属基本优待目录清单(试行)、昌吉州退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试行)等5个清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回应社会诉求,经我局与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接,结合工作实际,今年将对《昌吉回族自治州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试行)》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对“全州A级旅游景区按照规定为退役军人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做进一步明确,努力营造爱国拥军、尊重优抚对象的浓厚社会氛围。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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