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磊、骆贵祥两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其他类第32号《关于防范依法打击和处理涉众型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昌吉州金融办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细则》,作为昌吉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以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教育、风险排查、依法打击等各项工作。为落实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办联合昌吉州公安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条例》部署,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并印发了《昌吉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昌州处非发〔2022〕1号),旨在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研究和讨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共同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
督促和引导各县市(园区)、各州直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利用电视、广播、LED屏、网络平台等渠道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同时发挥州属主流媒体优势,不断播放防非公益短视频。2022年5月15日,昌吉州市两级公安局邀请州金融办、民政局等20多家单位,在昌吉友好时尚购物中心组织开展了“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为主题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同时结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制作了《昌吉州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线索举报公告》,并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截至目前,昌吉州金融办微信公众号转载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举报方式、典型案例、常见手段、倡议书等各类文章共计28条(次);发动各县市(园区)金融办以及地方金融监管组织采取悬挂条幅、制作短视频、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
三、强化风险排查
根据常态化排查工作要求,按季度引导、督促各县市(园区)、州直成员单位纵深开展涉非涉稳风险排查,及时汇总风险总量清单;通过常态化排查,共排查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机构11517家。其中,住建部门共计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76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暂未发现涉非风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了对僵尸企业的清理,累计清理市场主体216户,对全州信息咨询类、投资类市场主体进行了涉非风险排查,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分类施策,按照关注类季度巡查、高风险类月度巡查,进一步提高巡查监管的精准性。
四、加强广告监测
4月28日至5月12日,我办联合州党委网信办、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各县市(园区)开展了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一方面通过网信部门针对属地网站平台和公众账号开展巡查,暂未发现我州属站网站及APP、小程序、公众账号等违规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和涉及“金融”“交易所”等字样的情况。另一方面加大了对户外、楼宇显示屏等金融广告的日常巡查,排查期间,检查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48家次,检查广告信息89条,通过非现场监测各类广告和咨询信息213条,暂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
五、压实“把关”职责
在开展涉非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同时,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步开展涉及“金融”“交易所”等字样排查活动,经排查,我州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无使用“交易所、财富管理、股权众筹”字样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包含“金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4家。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包含“交易中心”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4家。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包含“理财”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13家。下一步,我办将联合有关县市对以上公司逐一现场核查,明确是否存在涉非风险,密切关注机构经营情况。
六、坚持依法办案
公安机关坚决惩处非法集资犯罪,加大非法集资案件侦办打击力度,遏制案件高发态势,消化存量风险,统筹调配力量,抓住重点环节,会同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并快速、全面、深入侦办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打击效能。依法开展涉案资产查封、资金账户查询和冻结等必要协助工作,依法推进案件侦办进度,最大限度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2022年5月19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 慧 联系电话:236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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