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恒新、严志军两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农林水牧类第13号《关于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完善盈余分配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行为”的建议
近年来,昌吉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示精神,以推动快速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合理配备财务会计人员或利用项目资金支持合作社购买财务代理服务。鼓励专业财务代理服务机构为州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提供统一做帐、财务审计等财务代理服务。2018年以来,全州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和运营管理规范化,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动态监测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建立会计档案,规范会计核算,按规定及时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表,
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定期公开财务报告。依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成员建立成员账户,对每位成员设立明细科目分别核算,作为成员参与合作社盈余分配、财产分配的重要依据。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依法量化到每个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按照相关办法处置。财政补助形成资产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管护的,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农民合作社按照法律和章程制定盈余分配方案,经成员(代表)大会批准实施。农民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所在农民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农民合作社按章程规定或经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对提供管理、技术、信息、商标使用许可等服务或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成员,给予一定报酬或奖励,在提取可分配盈余之前列支。 二、关于“培育合作社联合社,创建合作社示范社,形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品牌响、影响大的合作社联合社”的建议 扎实开展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以呼图壁县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为基础,通过试点带动,以点带面,推进其他县市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建设。持续开展示范社评定,推进国家、自治区、州、县(市)级示范社四级联创。2021年,新创建国家级示范社6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9家,州级示范社24家,全州州级以上示范社达到了516家,其中:呼图壁县47家。这些示范社以优示范,在带动全州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目前,全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50多个。全州新创建联合社5家。 三、关于“优化人才培养,实施高素质农民提升工程,州、县分级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的建议 全州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完善项目支持、生产指导、质量管理对接市场等服务。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加强对农民合作社骨干的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支持农民合作社聘请经理人。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参加职称评审、技能等级认定。2021年底,全州农民合作社人才队伍达到400人以上。 四、关于“加强和高校的联系,充分利用高校优质教育资源,支持高校与农民合作社开展技术合作,建立实验示范基地”的建议 2017年以来,昌吉州利用自治区专项项目资金,与山东青岛农业学院、福建省农科院合作等内地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组织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考察交流,学习内地先进省市的成熟经验。与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长期合作,委托学院对全州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业务骨干开展培训,提升他们的生产管理和经营能力。2021年和昌吉学院合作,建立昌吉州农产品线上销售基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五、关于“实施项目政策倾斜,发掘一批覆盖面广、增收效果好、发展潜力大的产业,引导农民合作社依托项目支持发展壮大、做大做强、规范发展,为助力乡村振兴发挥重要作用”的建议 2017年以来,昌吉州落实中央、自治区、州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2051万元,扶持合作社79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能力强、带动效果好,特别是能够助力脱贫攻坚的自治区级以上示范社,通过项目的实施,农民合作社生产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2017至2020年,利用中央专项项目资金聘请专业财务代理公司为全州州级以上示范社提供财务代理服务。有效规范了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2日 联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谢振国 联系电话 13364908788 陈晓果 联系电话 1368991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