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生春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第26号《关于加快数字农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数字农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昌吉州围绕数字农业发展,按照“互联网+”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并在农业生产、畜牧养殖、农机作业、土地确权登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取得了广泛应用,出现了一批数字农业的发展成功典型,成为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领跑者。
(一)推进农业生产过程智能化应用。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农田建设智慧化转型升级,将信息化、智能化、“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等内容已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实现了水肥精准滴施、作物精准管理。全州共实施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项目面积725万亩,建设8个智能化高标准农田示范点辐射面积4.16万亩。落实推广水肥一体化智能施肥装备和技术150万亩,
计划到2025年达到450万亩。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三万亩无人农场,利用信息化技术将农场区域内“天空地”有效链接,实现农机精准作业、水肥精准滴施、作物精准管理,达到了向技术要质量,向技术要效益的目的。在部分养殖场,畜牧业饲草料生产与加工、饲料投喂、粪便清理、环境控制、畜产品采集等方面实现了自动化和信息化,在一些温室大棚,设施农业环境控制及温度调控等方面实现了智能化。
(二)推进农机装备信息化改造。持续推广农业全程机械化,卫星导航、5G和无人机飞防等技术广泛应用,建成高标准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核心区6.05万亩,示范区512万亩。智能农机已应用到耕翻、深松整地、播种、收获、植保、秸秆还田等农业生产中,主要农作物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种植业机械化率达到97.42%,高于全国26个百分点。农业机械化处于“全国领先、新疆一流”发展水平。
(三)推动农村电商平台及服务网点建设。一是按照“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联合州商务局组建成立昌吉州农产品电子商务联盟,引进猪八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加入联盟担任余个基层网点进行信息化改造。积极开展昌吉农品网售量“十强”电执行主席,入驻的31家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司,不断拓展电商服务站网点,对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农社会化服务中心等200商企业评选活动并发放物流补助资金,不断提高全州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二是发挥供销社在农产品市场建设、运营和管护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奇台天山东部物流园、吉木萨尔北庭物流园、昌吉市岐锋农贸、全优农资、呼图壁惠农果蔬保鲜等交易市场流通网络,把市场建设与农村电商相结合。依托已建立的233家农产品直销店和10个仓储配送中心,引领电子商务与乡(镇)村农贸市场、冷链仓储、生产加工、物流速递等全面对接,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销售农产品达4万余吨。三是全力推进百城千店工程,在昌吉农业园区和商业集贸中心亚中市场新建2家农产品展示直采中心,在福建、广州、深圳、山东等关内地级市新建农产品外销网点233家,设立扶贫专柜15个,进行网上产品推介,扩大了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了网上交易量。
(四)推动昌吉州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昌吉州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已正式推广应用。在土地管理方面推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和聚农宝等专业交易平台建设,实现“龙头企业+合作社+基本农田+金融机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充分释放了改革红利和发展活力。此外,昌吉市智慧种业平台、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田信息化监控管理平台、智能水肥一体化管理平台、农机信息服务平台、棉花种植管理全程遥感监测及社会化服务平台、国家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管理平台、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监管平台、农资监管平台、动物防疫信息化管理平台在地州的充分运用,为便捷农民生产生活,助力提升农村基层管理服务水平提供了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统筹谋划“数字农业”发展。2022年4月份,由州党委网信办牵头,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联合对县市“数字乡村”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县市对本县市数字农业发展水平进行摸底,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加快大数据平台的整合。打破现有数据“孤岛”的现状,对全州各类平台资源进行整合共享,实现了农业农村生产服务的“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为政府科学决策、精准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三是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按照“一县一乡一村”的目标,在每个县市打造数字农业示范乡镇或示范村,引导和鼓励各县市围绕农业生产远程监测控制、管理智能化决策、农产品质量追溯等,积极探索数字农业发展新模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四是发挥好线上销售平台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新型农业模式,把握市场需求导向,大力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产品促销工作。利用各类电商平台、网络新媒体平台,打通农产品销售信息壁垒,实现全州农产品外销渠道市场共享、资源共享。通过网红带货、网络直播等多种模式开展农产品销售。落实好与京东商城、天猫商城及其他网络信息平台签订的战略协议,支持我州农产品企业与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合作,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产地与销地有效衔接。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0日
联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沈强 联系电话:133199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