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农林水牧类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0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马昌贵代表

提出的农林水牧29号《关于恢复畜牧业牲畜棚圈建设补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中央、自治区财政畜牧业发展项目主要支持良种奶牛繁育、良种羊引进扩繁、畜禽养殖贷款贴息、优质饲草料产业发展、畜牧良种补贴、奶农合作社改造提升等。2020年,为解决我州部分新建或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在棚圈建设方面的资金需求,缓解有钱建圈、无钱购畜的现实矛盾,州级财政在支持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专门安排450万元,用于全州5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新改扩建,其中新建25家,每家补助12万元,改扩建30家,每家补助5万元。在申报的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中吉木萨尔县共申报4家,其中新建2家,分别为大有高义薄云养殖专业合作社、大有绿州龙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改扩建2家,分别为吉木萨尔县鸿升养殖专业合作社、吉木萨尔县峰泉养殖专业合作社。2021年,为进一步落实《昌吉州贯彻<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昌吉州农区畜牧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快速增加优质繁育母畜,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针对当前畜牧业产业不连贯、产销结合不紧密、龙头带动不强等突出问题,通过政策扶持,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进种养结合,调优金融服务政策,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我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昌吉州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措施涉及8个大项30多个小项的补助政策,州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落实政策,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中,对积极引导利用空置牛羊圈舍进行标准化改造再利用,签订利用协议,养殖存栏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应补助;对养殖户新建牛羊暖圈,养殖母畜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应补助。目前,《政策措施》已通过审定,待资金到位后予以正式下发执行。同时,我局也将进一步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用于牲畜棚圈建设补助。

以上答复内容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加快落实。再次感谢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昌吉州财政局

202165

联系单位:昌吉州农业农村

联 系 人:马金昌 联系电话:0994-234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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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农林水牧类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6-05 12:38:3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马昌贵代表

提出的农林水牧29号《关于恢复畜牧业牲畜棚圈建设补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中央、自治区财政畜牧业发展项目主要支持良种奶牛繁育、良种羊引进扩繁、畜禽养殖贷款贴息、优质饲草料产业发展、畜牧良种补贴、奶农合作社改造提升等。2020年,为解决我州部分新建或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在棚圈建设方面的资金需求,缓解有钱建圈、无钱购畜的现实矛盾,州级财政在支持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专门安排450万元,用于全州5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新改扩建,其中新建25家,每家补助12万元,改扩建30家,每家补助5万元。在申报的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中吉木萨尔县共申报4家,其中新建2家,分别为大有高义薄云养殖专业合作社、大有绿州龙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改扩建2家,分别为吉木萨尔县鸿升养殖专业合作社、吉木萨尔县峰泉养殖专业合作社。2021年,为进一步落实《昌吉州贯彻<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昌吉州农区畜牧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快速增加优质繁育母畜,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针对当前畜牧业产业不连贯、产销结合不紧密、龙头带动不强等突出问题,通过政策扶持,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进种养结合,调优金融服务政策,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我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昌吉州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措施涉及8个大项30多个小项的补助政策,州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落实政策,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中,对积极引导利用空置牛羊圈舍进行标准化改造再利用,签订利用协议,养殖存栏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应补助;对养殖户新建牛羊暖圈,养殖母畜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应补助。目前,《政策措施》已通过审定,待资金到位后予以正式下发执行。同时,我局也将进一步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用于牲畜棚圈建设补助。

以上答复内容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加快落实。再次感谢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昌吉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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